一起開餐廳的合夥人要退出,這筆賬該怎麼算

餐飲創業中,合作伙伴之間出現問題,導致合作關係無法繼續的案例很普遍。這甚至已經成為餐飲創業路上,導致創業失敗的最大一個原因。為什麼會如此呢?這和國內創業講究人情關係的原因分不開。絕大多數創業者,在創業之初組建合作團隊時,都不自覺地奉行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作風,沒考慮後期的退出風險。

事實上,在企業發展的過程中,經常會面臨合作伙伴打退堂鼓的情況。這裡面,既有合情合理的一些原因,也有莫名其妙的一些因素,不管是哪一種,都會對創業團隊帶來很大影響。那麼,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起到一點防範這方面問題的作用呢?我認為,必須在合作的最開始就商量好退出機制。

原則上,在簽訂合作協議之前,大家需要有一個共識:不管因為什麼原因,在創業的前半年(最好是第一年),最好不接受資金方面的退出。做決定前,每個人務必據此計算自己的資金佔用比和未來可能的資金運用情況,對此沒有信心的,建議直接放棄合作,為什麼要設定這樣一個共識呢?

因為正常情況下,絕大多數餐飲的養客期就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餐廳還沒有盈利時,抽離店內資金,可能會讓一家原本有機會熬過養客期的餐廳,面臨直接死亡的結局。之所以說是“結局”,因為其影響除了資金之外,更會導致創業團隊分崩離析,也就是俗話所說的“人心散了”。

在現實中,並非每個創業團隊都能百分之百地預估到後面的事情。所以,為了防止經營過程中突然出現合夥人要求退股和退錢,就需要在最開始將後期可能面臨的退出機制給溝通好,並形成書面文字,每個股東除了簽字確認,最好還要對著鏡頭,錄下自己簽署的退出機制內容。

在合作伙伴的退出機制上,一般分三種情況:折價退出,平價退出和溢價退出。每一種退出情況,都和餐飲的經營階段息息相關,也和餐廳的發展以及合作伙伴之間的目標相關,比如折價退出基本出現在餐廳還沒有盈利的階段,溢價退出多發生於餐廳已經實現盈利之時。下面分別進行說明:


折價退出

當餐廳經營了一段時間,發現並不如開始大家設想的那樣理想和順利,於是有股東打退堂鼓,不想再繼續。但其他股東呢,覺得以後還是有希望能做起來,因此產生分歧。而這時的餐廳並沒有盈利,如果有股東堅持要退出,就只能折價退出。

什麼是折價退出?也就是與投入的資金相比,能拿回來的將是一個“打折”後的資金。具體打幾折呢?一方面要靠合作伙伴之間的協商,另一方面要看當時餐廳的營業情況,對於一個還處於虧損階段的餐廳來說,這個折扣價可能非常低,最糟糕的情況就是虧得一乾二淨,一分錢的投資款都拿不回來。

比如,那種被房東限定了不能轉讓的餐廳,一旦投資進去出現經營困難,想脫手卻又不能轉讓的情況下,餐廳唯一能回收的資金,就只有店內的那些破銅爛鐵。對於中小餐廳來說,不管你前期投入了多少錢,最後賣破爛的價格估計都不會超過5萬,甚至連兩萬塊錢都賣不到。

一起開餐廳的合夥人要退出,這筆賬該怎麼算

因此,在餐廳還沒實現盈利的情況下,如果有合作伙伴想中途退出,就需要做好血本無歸的心理準備。如果存在轉讓費的情況,那麼就由其他合作伙伴按照投資比例,花錢買下退出者的份額。只有在現有股東不願購買的情況下,想退出者才能轉讓給第三方接手(概率很低)。

那麼具體要怎麼核算這個轉讓費呢?舉例說明,假設甲乙丙三個人合作開餐廳,比例是三人均攤,三個月後甲想退出,乙丙不想退出,但是又不知道這個鋪面能轉讓多少錢。那就可由甲去提出一個別人願意接手的轉讓價格,在有第三方願意接手的情況下,比如30萬可轉出去,那麼乙丙只需要給甲支付10萬塊錢即可。剩下的那些設備和餐桌椅,也只能按照廢品的銷售價,折算比例後補給甲方。

總之,在餐廳沒有實現盈利之前,有合作伙伴想退出,那就一定是折價退出,會虧損一部分投資款。不應該,也不可能讓其他想繼續經營的股東,原價吃下退出者的股份。當然,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其他股東心甘情願地讓對方原價退出。

折價退出是一種傷人傷己的行為,在合作中要儘量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在項目開始之前,一定要讓每個合作伙伴考慮清楚資金佔用情況,以及協商好某個股東想退出時的折價計算方法和規則。然後通過這些規則和限制,讓每個人在創業前期都儘量保持一致性,能一起抵抗煎熬。

平價退出

平價退出一般出現在餐廳達到盈虧平衡點,盈利預期比較明朗的時間段,由於合夥人之間對於後續的發展出現意見不一致、互不讓步的情況,導致其中一個,或幾個股東選擇平價退出:也就是隻拿回自己最開始的投資金額即可。

正常情況下,如果合夥人在餐廳的養客期都沒有選擇退出,那麼在餐廳實現盈虧平衡,再努力一把就可能實現盈利的局面下,一般是不會有人選擇在這個階段退出的——大家一起努力不就為了實現這樣一個結果麼?但現實中確實又存在這樣的例子。

我身邊恰好就有這樣一個案例,兩個合夥人一起開了家小店,第一年下來沒有虧損,但也沒賺到什麼利潤,勉強打平。面對第二年如何做的問題,兩人發生分歧,其中一個股東想繼續做,另一個股東覺得看不到希望,擔心第二年又像第一年一樣,只能勉強維持,因此提出退股。

這算是很有代表性的一個例子,它說明,即使合夥人之間關係沒有破裂,經營上也沒虧損得讓人受不了,但同樣可能出現大的分歧而導致一方退出。接下來,就需要由留下的一方對股份進行平價回購。

一起開餐廳的合夥人要退出,這筆賬該怎麼算

當然,平價回購的前提是自願,而不是“必須”。也就是需要想繼續經營這家店的股東,自願按照平價標準退還這位股東的投入資金。正常情況下,很多人都願意,因為餐廳實際上已經度過了最艱難的養客期,實現了盈虧平衡,出現巨大損失風險比小。因此,回購來的股份,其實可以產生更高的價值。


比如甲乙合作,各自拿出5萬元開了一家麵館。半年後,甲覺得每天賣一兩千塊錢,只能賺個工資收入,不想繼續做下去,向乙提出退夥。乙拿出5萬塊錢,把甲的股份回收回來,然後轉身找到丙。丙覺得這項目沒什麼風險,看好這個口岸,覺得自己加入可以做得更好,願意拿5萬元,來從乙手裡買30%的股份……

這樣一來,甲以平價退出了,乙也變相的通過股份回購的方式贏得了更多的股份,還可以挑選一個更合適、更有能力、有希望把這個店做得更好的優質合作伙伴,屬於雙贏局面。在這樣的情況下,乙是願意接受甲平價退出的要求和提議的。當然,前提是乙自身要對項目的後期有足夠的信心,能看到足夠的希望。

因此,平價退出的情況,一般發生在餐廳邁過最艱難的養客期,實現盈虧平衡,但同時後期發展又前途未卜的階段。在這個階段如果看不到希望要選擇退出,可以向合作伙伴提出平價退出的請求,讓對方找一個對該項目有信心的新合作伙伴,對項目的推進效果更好,讓自己能“全身而退”。

而對於願意留守這個項目的人來說,如果有朋友在餐廳實現盈虧平衡點後提出退股,其實也沒必要太在意,可以坦然接受。正如我前面所言:你如果非常看好這個項目的後期潛力,對它的後市有很大的信心,那麼完全可以回購別人的股份,然後用相對更低的股份代價,尋找到更優質的合作伙伴。否則,留一個對項目沒有信心的合作伙伴在團隊裡,不僅無法起到幫助作用,還處處拖後腿。

只是,在平價退出中,要涉及到一個付款方式的問題,到底是把所有款項一次性退還給退出的股東?還是約定一個付款期限,分階段分週期地付款,這個就由合作伙伴之間去自己協商,達成一個彼此接受的協議即可。在大家一起經歷過困難,現在又好聚好散的氛圍下,這裡一般不存在太多問題。


溢價退出

溢價退出一般出現在餐廳已經實現正常盈利的階段,甚至餐廳正面臨大的發展機遇,後期可想象空間很大。正常情況下,這個階段也不會有股東選擇退出。但現實中,同樣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原因在於股東之間對以後的發展目標出現分歧。

比如我所瞭解到的一個湯鍋品牌,曾經紅遍川渝地區,在面對蜂擁而至的加盟商時,股東之間出現分歧:有的股東想只做直營,全部自己開店,因為直營的盈利空間最大,對品牌的保護最好;而有的股東則想趕快放加盟,既然別人抱著錢找上門,不賺是傻子,誰知道自己的品牌能紅多少年呢?

最後,雖然股東之間達成了妥協,選擇了加盟的方式,在成都和重慶發展出了超過50家分店,但短短三年時間內就死掉了。後來分析這個案例發現,他們原本不該死這麼快的,或者說他們的快速衰敗不是因為加盟商的原因,而是因為股東之間的內耗,互相責怪和推諉責任,最終導致慘敗。

一起開餐廳的合夥人要退出,這筆賬該怎麼算

因此,在餐飲的正常盈利階段,面對後期發展方向和方式問題,股東之間如果出現意見不一致。不管最終股東之間選擇哪條路,都建議股東里持悲觀態度的那一方退出,以防止在後續發展中,他們隨時隨地挑刺找毛病,給團隊合作與品牌發展帶來負能量和阻力。

那怎麼退出呢?這就需要一定的代價了。正常情況下,需要在退回對方的投資款之外,額外按照年利潤的6~10倍來作為標準安股份比例退出,為了便於大家直觀理解,下面舉例說明:甲乙兩人各拿出20萬投資開了一個湯鍋,股份各佔50%(假設),結果半年後生意異常火爆,但甲乙出現發展分歧。

甲方要做加盟,乙方想做直營,最後甲方留下,乙方不看好這個方向和模式,選擇退出。那麼甲方除了要退回乙方20萬投資款之外,還需要額外拿出一筆錢來作為對乙方股權的回購補償,數額是當前品牌年利潤8倍的一半,假設年利潤為60萬,那麼甲方就需要拿出240萬(480萬的一半)給乙方。

對於乙來說,因為不看好甲的後續發展方案,選擇現在退出的話,能達到幾十倍於自己投資款的回報,也算是“功成身退”。而對於甲來說,雖然這一次拿出了240萬的費用,但是因為他對品牌的後續發展很有信心,可以用回購的股份去找到新的合作伙伴,大家一條心地去做加盟,那麼不僅只需要付出很少的股份就能找到擅長於做加盟的合作伙伴,而且光是加盟費就可能賺上千萬,也是好事兒。

因此,在餐飲正常盈利階段的退出,就必須是溢價退出。溢價的多少,既要看品牌的現有價值(盈利能力),也要考慮到後期的盈利空間(發展的規模和門店的數量)。在股東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為了保持團隊的戰鬥力,最好是讓意見不一致的股東退出團隊。只要退出的條件合理,完全可以做到不傷筋動骨的和平退出,這同樣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當然,現實中,有些股東即便是不同意其他股東的做法,也不願意選擇退出,而選擇閉嘴,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願意去跟著一起冒險。之所以說是冒險,因為餐飲是一個變數很大的行業,幾個月之內就可能出現形勢的劇烈變化,開始計劃得很美好的計劃,很可能突然就失去商業機會,這個風險是隨時存在的。

上述三種退出方式,算是餐飲合作中可能會遇到的退出方式,它們分別出現在餐廳經營的不同階段,並且彼此不會混淆:在餐廳沒有實現盈利的階段,只能折價退出,不太可能平價退出,絕不可能溢價退出;在餐廳實現盈虧平衡時,一般只能平價退出,折價和溢價退出也會有阻力;而在餐廳正常盈利階段,只能溢價退出,絕不可能折價和平價退出。

那麼,朋友們在以後的合作中,無論作為擁有主動權的留守方,還是擁有被動權的退出方,都不妨仔細想清楚裡面的這些關係。不管是哪種退出方式,都建議股東之間能心平氣和,坦誠相待地的協商,多想想創業之前大家為什麼能走到一起,能讓步的就適當做一些讓步。畢竟,生意很多,錢虧了可以再賺。

但是朋友感情一旦受損,卻會是一輩子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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