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鎮環保分局負責人因犯受賄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廊坊市文安縣左各莊鎮環保分局原負責人張小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文安縣左各莊鎮環保分局原負責人張小強,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張小強開除黨籍處分。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經文安縣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張小強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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