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显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阳机床”)已被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文号(2018)辽0191民初3175号,立案时间2019年1月3日,案号(2019)辽0191执35号。

该则失信项目显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一、被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数控刀架分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沈阳盛隆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货款31970元; 二、被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就第一项承担共同给付责任; 三、案件受理费599元,减半收取299.5元,由原告承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机床被称为“工业母机”,关系到国家装备制造水平。而沈阳机床是我国“一五”期间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目前是我国最大机床制造企业,其研发的“i5智能控制系统”是世界上第一台加载了智能系统的机床。

不过,这一机床老大哥过得并不轻松。

业绩层面,沈阳机床这几年并不理想。

此前,沈阳机床因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2017年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沈阳机床在2017年将部分非i5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产出售2017年公司实现盈利。

今年1月,沈阳机床发布的2018年业绩预告显示,其预计2018年业绩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7亿元至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94.47%至779.40%。

沈阳机床称,公司全年业绩亏损受诸多因素影响,2018年宏观经济和行业整体持续不景气,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公司资金压力持续增加,生产投入不足,成本压力较大。

其后,沈阳机床收到交易所关注函。根据沈阳机床后续回复交易所公告,我公司因金融负债较多,财务费用压力过大,经营回款大量用于支付银行利息,导致缺少生产资金投入,在手合同交货困难,后续新增回款不足,对公司的正常资金运转造成一定困难。

沈阳机床强调,我公司仍优先偿还金融负债及相关利息,目前未出现大额债务违约情况。同时,与沈阳机床集团债权人委员会沟通,各债权银行按照债委会一致意见调整结息周期,坚决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到期授信不减额,并采取再融资、展期、续贷、调整还款期限、调整结息周期等方式,最大限度缓解公司到期债务压力,保证经营稳定。

在经营层面,据沈阳机床披露,公司主营业务活动正常进行,机床新增订单持续,并保有大量在手合同,金额达26亿元。同时,5D智造谷签约迅速,2018年新增签约10家,累计已达19家,设备需求4万余台,将在未来几年陆续交付。

沈阳机床坦言,面对如此大量的设备需求,公司资金严重不足,生产供应紧张,交货进度缓慢。从产品结构来看,生产投入相对较小、制造周期较短、回款周期较短的产品,生产供应较为充足;而生产投入较大、制造周期较长、因商业模式而回款周期较长的产品,则维持日常生产较为困难,在手合同交货延迟。面对因资金紧张而导致生产经营出现的结构性困难,公司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推进综合改革和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与优化运营质量,保证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正常进行。

截至目前,沈阳机床未就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发布公告。

来源:中国机床网 http://www.machine35.com/news/2019-34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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