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戶口在一起(承包地是單分的),父母身故了,村裡可以把土地收回嗎?有何依據?

忠誠衛士31411182


你好!

和父母戶口在一起(承包地是單分的),父母身故了,村裡可以把土地收回嗎?有什麼依據?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聯產承包經營制。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承包期內,農民對土地擁有經營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收回。你跟父母的戶口是一起的,說明你並沒有脫離家庭單位,根據《土地管理法》中,“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你是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權的繼承的!



雖然父母離世,但是在戶口的家庭成員當中還有你,戶口家庭成員並沒有消亡的情況下,土地承包權也並沒有成為“無主”戶,所以村集體是無權對土土地進行回收的,在家中父母離世後,土地承包權應由戶中其他成員合法繼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農資訊分享,可以關注下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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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農村土地承包權30年不變,不管家裡增加人口還是減少人口土地面積都不會隨著增加或者減少,這一點是肯定的。

隨著農村確權的開始,你家土地會更有保障的,以後還會有土地流轉,土地的流轉,會使你經濟利益最大化,日子也會越來越好。儘管放心好了。

土地流轉是說農村家庭承包土地通過合法化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人或組織進行有效規模化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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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母戶口在一起(承包地是單分的),父母身故了,村裡可以把土地收回嗎?有何依據?

對於這個問題來說,您是可以放心大膽的繼承您父母遺留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到2057年的。如果村集體強行收回您父母的耕地您可以去法院起訴村集體的。

國家在2018年對全國的耕地進行了確權的工作,並且在之前已經定下了“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政策,這就說明只要是在一個戶口本中,不會因為戶口本中的人數的增多或者減少來調整你們家確權之後的承包耕地的面積,因為我們承包的耕地是以戶為單位的。並且現在國家對於農村承包耕地的態度是“長久穩定,不會輕易調整”,這也是為什麼您可以繼承承包權和經營權到2057年,因為在2027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之後承包期順延30年,就是為了保證承包權和經營權的長久穩定。

並且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也對於繼承父母的耕地有相關的司法解釋,您完全可以以《土地承包法》作為您如何處理父母遺留耕地的基本準繩。因此,村委會是沒有權利收回您父母遺留的耕地的。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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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是典型的集體經營戶分了,戶口沒分。理論上土地要收回,但實際上不一定,各地差異很大。以當地執行為準。

我們這裡情況是:

戶是指集體承包經營戶,不一定是指戶口的戶,看當地怎麼確定。集體承包名冊上有你,你可以繼續使用,集體承包這個戶頭上沒有你就不能繼續使用,當然也有例外比如新增人口,戶內人員娶的媳婦生的子女也自然在戶內,集體土地資源宅基地承包地不存在繼承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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