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被幾個手持長刀的人圍住,是先下手為強,還是等被砍後再自衛?你們會怎麼辦?

用戶5528794449


第一時間想到的,一定是先下手為強。

不然的話……

失財失身失血失命,哪一樣都不想選擇。

可是——


一、在這個問題的描述中,沒有提及對方圍上自己的原因和目的是什麼,所以還是想補充一下假設:

1. 遭遇恐怖襲擊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恐怖分子旨在製造更多流血,將社會影響擴大,肯定不會放過你,因此只能選擇迅速突圍。


2. 仇家(情感糾紛、財務瓜葛等等)

得看你和對方的“結”有多大,可不可緩解;不過到了拔刀相見的地步,我很懷疑靠嘴皮子能打發的過此事。


3. 身懷巨財,事先已被人盯上

雖說“錢乃身外之物”這話聽多了牙疼,但還是勸君惜命,畢竟這東西用錢買不到。


4. 純屬運氣不好,撞見“活鬧鬼”(注:這是南京人對混混的稱謂)

得看你能不能忍了,話說韓信當年……

想想崑山那一場反殺,還是算了,不說也罷。


二、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把平安脫險的希望寄託於對方的仁慈

無論是上述哪種假設,既然對方集體持械而來,有組織有預謀,犯罪成本很高,肯定不會空手而回(蟊賊尚且不走空門,何況劫道的)。

所以得做好最壞打算,千萬不能指望被砍後自衛!

首先你無法確認對方只會用刀背;

其次你無法保證對方會掉刀;

最後,人是有潛在獸性的群體動物,鮮血只會激發更大的瘋狂和肆無忌憚。


三、如何先發制人?(沒聽說哪位師傅教過一打多,還持械,這個真的太要命了……)

以下是個人理解(純屬瞎說),歡迎格鬥領域的朋友給予專業意見(不喜勿噴,至少噴輕點),謝謝。

第一時間,深呼吸保持冷靜(知道這很難),儘量儘早尋找空隙逃生求救;

不要直視對方的眼睛,避免刺激對方,目光可以放在對方肩膀位置,判斷下一步動作;

情勢不妙情況下,利用身上一切可用的東西砸向對方,爭取讓對方閃躲的同時出現空檔;

地形很重要,千萬避免被人前後左右包圍,少一面對敵,多一分生機;

真的動起手來,優先攻擊固定的一個人,不管他是誰,打倒一個算一個,如雄獅與鬣狗群周旋,敵人的數量和士氣會迅速下降;

至於防禦嘛——看個人格鬥能力吧,眼部、檔部、後腦、心臟等重要部位還是要防護好,不能過早失去戰鬥力,那等於任人宰割;

對於女性朋友,高跟鞋是很好的防身武器,後跟越細長,一腳踩下去對敵人足部的傷害越大。如果會踩的話,沿著敵人小腿垂直落下,狠踏腳踝部位,會有奇效。有細鏈的坤包可以掄起來當作流星錘,包上如果有硬角和金屬飾物,可以對敵人的面部眼部造成一定傷害;

最後,據說短棍可以克刀(長刀?那就搞不定了)。



最後的最後,希望你有練過,否則還是別冒險了。

無效的攻擊只會激怒對方,下場只會更慘。


四、被多人持刀包圍後險死還生,還要被起訴為防衛過當?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指出,要適時出臺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鼓勵正當防衛。

尊重法律,合法保護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



【關注歷史,關注生活,我是夜未央】


萬里長空夜未央


如果是我被幾個手持長刀的人圍住,心裡想的肯定不是先下手為強,也不會想被砍後再自衛,我一定回想,如何逃跑,往哪邊跑。


有一次在當兵的時候外出,沒有穿軍裝,在飯店吃飯的時候看到有人偷包,我二話沒說上去就一腳把小偷踢在了地上,可是沒想到小偷是團伙作案,而且很囂張,五個人拿著匕首衝我過來,當時還還真傻眼了。

我肯定是打不過五個人的,但是站在牆角我也跑不掉,內心開始慌了,我開始尋找合適的武器,準備奮力一博,沒想到我們部隊六連的幾個戰友也在這裡吃飯,剛才他們看到了這一切,正在準備著呢,我們六對五,痛打幾個小偷之後,把他們送到了派出所,當部隊發給我獎狀的時候,我特別的神奇,可是那幾個戰友卻笑著調侃我,“真想把你當時那個熊樣拍下來,讓你看看,還得意起來不”,想想也是,我當時也真的是嚇壞了。



我是經過訓練的,但是面對真實的境況還是嚇得不行,我想對於一般人來說,有幾個人手持大刀圍著不嚇得尿褲子就已經不錯了,哪能想到是先下手為強還是自衛,開什麼玩笑,我建議是想辦法逃跑。


我是焱垚


要是一刀把你砍殘疾了怎麼辦?你還有還手的能力嗎?


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先保全自己。這時候不拼命還要等到什麼時候?人家都要你的小命了,你這時候還要講個先禮後兵嗎?

我上高中的時候,經常有那種社會上的小混混到我們學校附近來堵人,美其名曰保護費,其實就是找學生要錢,你要是不給錢,那就打你一頓,而且天天堵著你打。我一個朋友有一次就是運氣不好,碰到這群人了。剛好他口袋裡有交學費的錢,那可是好幾百啊,他家也不富裕,他不想這麼就給他們了,於是就說沒有。這幾個人就開始對這個同學動手了。

哪知道,這個同學突然暴走,他聽過別人說,遇到打架千萬別怕,逮著一個敵人往死裡打就行,一般情況下,沒人會真的要拼命,所以拿出拼命地那個勁頭一定不會吃虧,於是這個同學就找了一個打他最狠的人使勁打,不管其他人怎麼打他,他都不還手,就對著這個人打,最後這個人被他打的鼻子口全是血,躺地上不能動了,其他人看了害怕了。雖然這個同學也是滿臉血,但是沒有人再敢上前了。隨後有兩人人扶起了他們倒下的那個小混混跑了。從此再也沒人敢惹這個同學了。而且到學校附近搶錢的小混混都少了,都被這個同學給嚇著了。

這還只是搶錢,你要遇到這種拿刀圍著你的,那就是準備要命的啊,這時候要麼先下手為強,要麼就趕緊跑,這時候才是好漢不吃眼前虧啊。對方明顯就是要致命的,硬碰硬是不明智的。在跑不了的時候,那就先動手吧,少一個敵人,自己也多一份活路。


不過一般情況下,如果你沒做什麼事情,恐怕也是不會遇到這樣的事情,試想一下,正常人怎麼會遇到幾個持刀人的劫持呢?除非你確實做了一些事情,或者跟對方有些恩怨,那這時候就是你死我活了,就別講什麼禮貌了。


大家說呢?


老王偵查記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以薩沙寫了100多個案件的經驗來說,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果斷揮刀砍殺以自衛。

說白了,這時候你就要拼命。

如果不拼命,對方人多又有很厲害的兇器,等於將自己的性命完全交給別人掌控,更別說錢財了,如果是女人怕是連身體都保不住。

而既然能夠夥同幾人,手持長刀,肯定不是搶劫的歹徒,就是打群架的流氓。

這種人都是惡人,是相當危險的。如果你等對方下手,可能一兩刀就被制服。

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果斷下狠手,以必殺方式先下手為強。

因為只要是人,無論是什麼樣的亡命徒,也一定是會怕死的。

如果你先下手要他的命,對方其實人再多也沒什麼用。

因為這一刻,大家都怕死,都要想保命。

所以打群架的時候,往往開始都囂張的很。但只要一個人被砍死,其餘的流氓往往一鬨而散。


摘錄一段薩沙寫的東西。

持槍歹徒殺人後,衝入路邊一戶人家暫時躲避。

在女主人楊斌琴溜出去報警的時候,張春江又昏昏沉沉的打起了瞌睡。

這邊男主人王瑞賢等了一會,發現妻子始終沒有回來,知道她一時間並沒有找到警察。

情況萬分危急,如果張春江醒來,去廁所查看發現楊斌琴已經逃脫,那麼王瑞賢他們三人肯定性命難保。

想到這裡,王瑞賢偷偷踢醒了兒子和女兒。

對面的張春江頭垂著,眼睛半睜半閉,一手拿著54式手槍,手指放在扳機上。王瑞賢認為不能再等,歹徒隨時可能醒過來,於是嘴角撇了幾下。

沒有被捆綁的女兒王旭立即明白是什麼意思,偷偷給爸爸和弟弟解開了綁著的布條。

兒子王宇對父親做個手勢,隨後猛撲上去,雙手按向張春江持槍的手。

誰知道,張春江這傢伙不是泛泛之輩。這傢伙在文革武鬥中玩過槍,打過無數次架,反應非常迅速。王宇剛剛一動,張春江就立即驚醒,右手舉槍對準王宇就打。

呯的一聲,子彈擦著王宇腹部飛過,鮮血頓時流了出來。萬幸的是,張出槍比較倉促,子彈沒有打中要害,只傷了一些皮肉。

父親王瑞賢見兒子被歹徒開槍擊中,一併不知道只是擦傷,頓時紅了眼睛。這個一輩子從沒打過架的老工人,大吼一聲,奮不顧身的撲過去,用頭死死頂住張春江的臉。

2對1,似乎王家佔優勢,實際上根本不是這樣。

張春江高大強壯,又有多年鬥毆的經驗,一般人壓根不是他的對手。

年近50的男人和20出頭的小夥子,根本就制不住他。張一面奮力舉槍,試圖打倒抓住他手臂的兒子王宇,一面用左手猛擊按住他肩膀的父親王瑞賢。

王瑞賢臉部連續被重擊幾次,鼻子和眉毛流血不止,還是死死的按住歹徒不放。

王宇中槍以後,一時也顧不上自己傷勢,拼死奪槍。

見這兩個人玩命,張春江也知道生死就在這幾分鐘。焦急之下,張春江左手用盡全力,連續重擊王瑞賢的臉部。連挨七八拳後,這個老工人終於堅持不住,倒在地上暈了過去。

這邊張春江騰出左手,又揮拳向兒子王宇臉上打去。

如果王宇被打倒,張春江就能夠拿起手槍對他們射擊,顯然3人肯定沒命了。

在這種關鍵時候,平時連螞蟻都不敢踩的女兒王旭,卻發揮了決定作用。這個性格溫和、矮小瘦弱的姑娘見父親被歹徒打倒,弟弟又中了槍,熱血瞬間衝到頭上。

顧不上多想,王旭兩步衝入廚房,一把抓起家裡的菜刀。幾秒鐘後,王旭回到客廳,發現弟弟已經被張春江打倒在沙發上,雙手還死死的按住他拿著槍的右手。張春江用力掐著弟弟的脖子,試圖將他掐死。

見弟弟隨時可能被殺,王旭毫不猶豫的舉起菜刀,猛地向張春江頭部砍去。此時王旭已經玩了命,這一刀力氣極大。菜刀重重的砍在張春江的臉上,把他眼睛都砍瞎了1個。

張春江被砍後,慘叫一聲,向後就倒。王旭見歹徒還在掙扎,又連續對他頭部砍了幾刀,其中一刀狠狠砍在脖子上,砍斷了張春江的動脈。王旭用盡了全力,事後檢查張春江屍體,發現頭部臉部有7處骨折。

張春江遭受連續打擊後,終於丟下手槍,軟軟的倒在沙發上,不能動了。

這邊兒子王宇見歹徒已經失去抵抗能力,趕忙搶過他的手槍,用力踢了張幾腳。張春江已經死亡,一動不動。

見歹徒已經死了,王宇趕忙扶起父親王瑞賢。王瑞賢臉部多處被打傷流血,好在傷勢不重,不過是被打暈而已。

王宇又去扶姐姐,發現姐姐已經倒在地上,菜刀也從手中掉出來。原來王旭用盡全力砍死了張春江以後,手足發軟,別說握住菜刀,連站都站不住了。

幾分鐘後,楊斌琴帶著警察破門而入。警察確認這個被砍死的歹徒就是張春江,由此呂海鷹殺人團伙覆滅。

1981年2月28日,瀋陽市政府召開萬人大會,表彰見義勇為的好市民,授予王瑞賢一家“英雄家庭”稱號。

王家兒女王旭、王宇和明金月,後來都被吸收進入公安部門,成為警察。


薩沙想說的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啊!


薩沙


古惑仔看多了吧!好吧!就回答一下。假如被多個手持長刀的人圍住,除非你是特種兵,或者未來戰士啊,鐵血戰士啊,異形啥的。否則想活命唯一的出路就是雙手抱頭趴在地上求饒。啥?還手?你有槍嗎?空手入白刃?武俠小說看多了吧?被多名手持長刀的大漢團團圍住!孤身一人外無救援。兄弟!你不會有任何機會的!啥?被砍之後再自衛?白痴才會這樣做!那可是長刀!掄圓了砍你一刀你知道傷口會有多深多長嗎?說不定一刀就掛了,還咋自衛?


情感路路通


被圍住了,怎麼跑?跑就是敗,就離死不遠啦。別指望有人會幫你,因為人們都怕葫蘆僧,這點,你懂的。假如我遇到了,那麼,我一不跑,二不先下手,但要眼明手快,也就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看哪個敵人先動手就迎上去,如果他單手揮刀砍,就左手擊其手碗將刀擊飛,最好是飛象另一個敵人,右腿前邁同時右拳擊出,打要命的地去,如果敵人用雙手揮刀砍來,就一閃身,乘勢用肘部或腿擊之,只需打倒了一個,你就有了勝算。不是麼?想當年,我們在出國部隊服役時,有一次,我被六把刺刀圍住了,我一不慌,二不亂,照準先衝來的一把搶刺,一個防左突刺,接著,一個槍托後砸,再接著轉身一個突剌就出了包圍圈。試問,當時我一個跑,或是一個投降,能有命在?還是國際歌唱好:從來就沒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全靠我們自已。話又說回來,假如葫蘆僧怕惡人,那他就不怕仍活著的我嗎?


張平安54


小生不才,是我的話大概我是這麼辦

在假設的情況下。

1、打電話給警察。首先選擇諮詢警方該怎麼做,是先下手為強,還是等到對方動手了我再還手。

2、諮詢律師。問清楚情況,當對方在拿到砍到什麼程度我可以選擇還手,還手到什麼程度我再停手。

3、看看附近有沒有監控。有監控的情況下等對面先下手,等自己被砍了之後再還手自衛;如果沒有監控就先下手為強,後下手肯定遭殃。

在現實情況下

趕緊跑。


張跡林


首先回答問題:

直接跪下任人“打扮”,可能還有一條活路!

提出以下幾個質疑:

1.幾個拿長刀,不是一個,兩個,三個,因為三以內可以直接數字表述。幾個了!別說正常人了,就是專業選手(軍人除外),2個人同時拿刀子,基本也掛了。因為我們生活中一切的訓練都是叫搏擊,不叫一招斃命。也就相應不會有這方面的心理訓練。

2.更多的樓主會給大家選項,到底跑還是打,起碼有個跑的選項。

3.如果像說法律的標準,我建議最好不要任人宰割。法律這東西準不準不說,任人打通常歹徒不會打死,但是反抗肯定死。(以上只針對正常情況下路遇歹徒)


Jacochen


我的意見是跑為上策。注意,是幾個手持長刀的人把你圍住,你是否有強大的自衛武器或者有足夠的勝算先下手也強。如果沒有,還是採用計謀脫身,不要硬拼。如果把你團團圍住,沒有了逃跑路線,可以採取擊破最弱小的那個,然後逃跑呼救。千萬別想著團滅他們,因為你不會獨孤九劍,無法一招制敵!


其實,遇到這種情況,硬拼是下下策,在毫髮無損的情況下逃走才是良計。如果是我,我會憑我的三寸不爛之舌和他們談判,他們會認我做大哥,哈哈😄!

最後,能遇到這種事情的估計自己也不是什麼善茬,多少有點打架鬥毆的本事,希望在江湖上行走的你們能全身而退,迴歸社會,服務社會,報效國家,嘿嘿😁!


小湯雜言


首先看好當時地形地貌,評估雙方實力,好漢不敵肆手,雙方有兵器的情況下,如果被圍,身後最好能退到有靠背的地方,避免腹背受功擊,再是找最弱對手並可逃避的地方突圍,不可戀戰,兩軍相對,勇者勝,一般對方人多,沒有你一個人那麼亡命的。再者如果你強大或情況不秒,先下手把對方領頭一下幹趴下,也可振攝其他人,瞬間突圍。自己是守法公民遇到這種情況,身命以嚴重受到危險,不論怎做,都是自衛。前提保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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