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擬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821 證券簡稱:京山輕機 公告編號:2019-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山輕機”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東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源科技”)的通知,獲悉京源科技擬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為標的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交換債券”)。日前,京源科技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京山京源科技投資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符合深交所轉讓條件的無異議函》。京源科技與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創證券”)簽訂了《股票質押擔保協議》,京源科技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流通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送股、分紅、派息等)作為初始擔保物為本次可交換債券提供擔保。

截至2019年4月2日,京源科技持有公司129,932,166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4.14%。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4億元(含2.4億元),實際數額以最終發行備案的實際債券總額為準。債券期限為發行首日起不超過3年(含3年),其中換股期為自可交換債券發行結束日滿6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交換債券摘牌日止。

2019年4月,京源科技與華創證券簽訂了《信託合同》,京源科技將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流通A股股票和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流通A股股票登記在為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及轉讓而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業務指南》開立的擔保及信託專戶期間產生的孳息作為信託財產委託給華創證券,為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的利益,以華創證券為受託人和《信託合同》約定的信託財產的名義持有人,以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為受益人,以擔保本次可交換債券持有人完成換股或獲得本息償付。

關於本次可交換債券發行後續事項,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輕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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