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效應、難題及對策

稅務籌劃:效應、難題及對策

稅務籌劃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範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儘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利益。近年來,稅務籌劃已成為一個社會熱門話題,引起了眾多納稅人及稅務機關的高度注意,但是,從稅務籌劃理論研究及工作實際來看,一方面存在著對稅務籌劃的效應誇大或縮小等認識上的誤區,另一方面,稅務籌劃也面臨諸多難題。

一、稅務籌劃效應

(一)稅務籌劃的宏觀效應

1.有利於發揮國家稅收調節經濟的槓桿作用。納稅人通過稅務籌劃主觀上是為了減輕自己的稅收負擔,但在客觀上卻是自動接受了國家對經濟活動的引導,在國家稅收經濟槓桿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力佈局的道路。

2.促進國家稅收及政府稅收政策不斷改進和完善。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對國家稅法及有關稅收經濟政策的反饋行為,同時也是對政府政策導向的正確性、有效性和國家現行稅法完善性的檢驗。國家可以利用納稅人稅務籌劃行為反饋的信息,改進有關稅收政策和完善現行稅收制度。

(二)稅務籌劃的微觀效應

1.有利於納稅人實現稅務利益最大化,從而促進企業發展。

2.有助於納稅人納稅意識的增強。稅務籌劃促使納稅人在謀求合法稅收利益的驅動下,主動自覺地學習、鑽研稅收法律、法規和履行納稅義務,從而可以有效地提高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意識。

3.有助於會計管理水平的提高。稅務籌劃要求會計人員既要熟知會計法、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也要熱悉現行稅法,企業設帳、記帳要考慮稅法的要求,否則就不能達到稅務籌劃的目的。

二、當前稅務籌劃面臨的難題

1.稅務籌劃合法性界定問題。從理論上說,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有本質上的區別,稅收籌劃在不違反國家稅法、不悖於稅法立意宗旨的前提條件下展開。但實際工作中,稅務籌劃、避稅及逃稅仍然沒有一個可操作的法定界定標準。這就使稅務籌劃的合法性受到質疑,稅務籌劃在合法與違法的邊緣前行。稅務籌劃得不到法律保護和支持,成為稅務籌劃發展的首要障礙。

2.稅務籌劃空間問題。稅務籌劃主要是針對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時點,或者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遞延納稅義務等目的。但我國現行稅制較大地倚重於增值稅等間接稅,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整,所得稅等直接稅收入佔整個收入的比重有限,大量的個人納稅入的納稅義務很小,稅收籌劃的成長空間有限。

3.納稅人尋求稅務籌劃動力不足問題。由於部分基層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徵管意識不足,我國稅收徵管水平距發達國家有較大的差距。徵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時發現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同時,及少數稅務幹部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也給納稅人提供了違法、違規的機會。很顯然,如果偷稅的獲益遠遠大於稅務籌劃的收益和偷稅的風險時,納稅人顯然不會再去進行稅務籌劃。稅收徵管水平的低下和徵管力度的弱化,納稅人尋求“稅務籌劃”的動力顯然不足。

4.稅務籌劃的人才素質問題。稅種的多樣性、政策的動態性、企業的差別性和企業要求的特殊性,對稅務籌劃人員提出了極高的素質要求,不僅要精通稅收法律法規、財務會計和企業管理等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應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從而才能在充分了解籌劃對象的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運用專業知識和專業判斷能力為企業出具合理的籌劃方案或籌劃建議。稅收籌劃的高度專業性,知識融通性及操作的複雜性要求“一專多能”的複合性稅務籌劃人才,這在我國稅務籌劃剛起步的情況下,顯然是人才難求。

三、發展稅務籌劃的對策

儘管稅務籌劃面臨諸多難題,但是隨著稅制進一步與國際慣例接軌,稅收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隨著稅收徵管水平的不斷提高;隨著全社會的納稅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對稅務籌劃的需求將進一步擴大,這無疑是發展稅務籌劃的一次機遇,稅務籌劃的前景樂觀。現在要做的是:

1.加快稅務籌劃的規範化、法制化建設。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確界定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的性質及其構成要件,從而明確稅務籌劃與避稅、逃稅的界定標準,使合法的稅務籌劃受法律的保護,使稅務籌劃所提供的方案得到法律的支持,為稅務籌劃的發展創造條件。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與責任,納稅人作為籌劃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對方案涉及到的法律問題要負全部責任;而方案的提供者要受行業標準的約束,嚴重違規或違法時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將稅務籌劃當事人各方的行為納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軌道,規範當事各方的行為,為稅務籌劃的健康發展創造先決條件。

2.加大稅務籌劃的宣傳力度。稅務籌劃尚處於摸索、學習、推行的初始階段,儘管一部分媒體及從事稅務籌劃的中介機構對稅務籌劃的積極意義等方面有所宣傳,但由於對稅務籌劃在諸多問題上理解存在不少誤區,表面上看來,稅務籌劃的宣傳熱熱鬧鬧,但缺乏權威性和一致性,以致納稅人對稅務籌劃的認識、理解存在許多偏差甚至誤解,因此有必要加大稅務籌劃的宣傳力度,使納稅人正確認識稅務籌劃,正確對待稅務籌劃,從而促使稅務籌劃健康發展。

3.努力提高稅務籌劃人員素質,提高從業能力。從業人員素質不高、從業能力不強是制約稅務籌劃發展的瓶頸。沒有高素質的人員,高質量的稅務籌劃方案就是一句空話。更為嚴峻的是,在外資從業機構進入國內市場後,將引發更為激烈的市場競爭,對人員素質的要求將更高。因此目前的從業人員及稅務代理機構必須有清楚的認識,通過開辦各種稅務知識培訓班,選送優秀人才進行專業深造等途徑,全方位地、有意識地培養既懂稅法,也懂財務會計,也懂企業管理等多方面知識,又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素質複合性人才,以保證稅務籌劃對高素質人才的要求。

4.完善稅制,加強稅收徵管力度。稅制是否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稅務籌劃的開展,立法機關和稅務機關應加快稅收立法建設的步伐,加快稅制改革的步伐,進一步完善稅制,減少稅法本身的漏洞,同時,加快司法建設步伐,提高徵收管理水平,加大徵收管理力度,減少徵管漏洞,加大對偷逃稅款的打擊力度,引導稅務籌劃的健康發展。

總之,儘管稅務籌劃存在許多問題,但是,稅務籌劃對國家及納稅人都有積極意義,隨著經濟的發展、稅制的完善、稅收徵管力度的加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將進一步提高,稅務籌劃的前景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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