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需高價買房之後,突然房價下降40%,該怎麼辦?

老伯姓買房記


第一,突然降價40%基本上不可能。慢慢降下來還是沒準兒的,最起碼讓你有一個適應過程。就像溫水煮青蛙似得,適應了心裡就沒有那麼難過了。

第二,如果是自己住,買房後對房價上漲或者下跌就沒有那麼敏感了,尤其是住進去之後,房子價值多少錢就是個數字,你不買不賣也無所謂,住著好就行了。

第三,如果這個變化有點時間短。你可能心裡難受,但是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就用阿Q精神麻醉一下吧。

第四,實在氣不過,可以和房產開發商協商一下,適當給與補償,比如減免物業費等。

因為合同簽訂後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於雙方都一樣,所以只能是協商解決,畢竟是假如房價像前幾年一樣飛漲了你也不會同意開發商毀約收回房子或者再收你漲價的錢,這就是契約精神。


我的房子我做主


錯看你首付多少還了多少。比如100萬的房首付30萬貸70萬。跌40%的話房價60萬。貸款70萬貸30年的話每個月按5000算吧開始前幾年其中1000的本金4000的利息。那麼你前五年撐死還6萬的本金。那麼銀行會讓你在給四萬衝空隙。尤其是這兩年高價剛需。可不止這四萬。很多人會資不抵債出現棄供。銀行收房拍賣。如果只賣了50萬。那麼你還欠銀行14萬和利息。[大笑]。當然越拍賣越便宜,開始能抗住的人也扛不住了。最後經濟崩盤。這就是房價不可能跌多的原因。頭條說白了真是一群沒常識的人[捂臉][捂臉][捂臉]。真大跌。你也買不到。就算100萬成40萬了。你剛好有50萬能買起。好地段比如一二線省會立馬就會有金主進入和你搶兩天就能漲到60萬。這時候你還是買不起,因為銀行不會貸了。金主佔領好地方出租。隊友三四線小縣城來打工的永遠沒機會了永遠租房子了。享受不了一二線省會的紅利。後代還在小縣城一輩子就是落後的[捂臉][捂臉][捂臉]


光之跑腿


國家已經從房產GDP驚醒過來,實體經濟、核心製造業和特別是農業將會是下一個經濟磨底和復甦的場所,雖然很痛,但必須走這一條路,不然在世界上毫無底氣毫無競爭力甚至關乎國家安全,現在只有套死業餘炒房客了,限購會在合適的時候打開,房價依然穩定在最高峰降30%的價格上保持未來5-10年,力爭不會出現斷供潮實現房價軟著陸,真正的職業炒房客以李嘉誠為代表早已順利出貨,業餘炒房客就是假老練,以為房子是絕對保值的投資產品,將領導人說的“房住不炒”當耳旁風的,這批人不虧虧誰呢,本人表示同情!


峰笙839


剛需高價買房後,房價突然大幅下跌40%,這種事情在一二線城市不太可能發生,房價暴跌至少要一年多的時間,一下子跌去這麼多,要發生系統性金融危機。這種可能性不會太大。但一年時間跌去30%案例也是有的,比如環京燕郊樓盤從4萬元跌至2.8萬元/平方米,也只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後面這些樓盤價格還要下跌。

如果房價出現大跌,高價買入的剛需購房者要放寬心:一方面,房子不是用來炒的,是用來住人的。你這個房子只要地段好、房型好、樓層好,適合居住就可以了,再說剛需買房後,要對房子大肆裝修一番,房子也會住得比交舒適的。買房與炒股不同,買房是有使用價值的,只要自己用得舒服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對於普通剛需來說,買房之後,房價漲跌本來就已經與你無關,只是心理平衡不平衡的問題。如果,剛需買房後,沒幾天開發商就大肆降價,那你可以去找開發商理論,要求獲得相應的陪償。如果剛需高價買房後,已經過了一年多的時間,那就繼續履行還貸責任。中國樓市有漲有跌,波動本來就大,哪有不套人的?

除了個別剛需高價買房者會選擇“斷房棄供”,置自己社會信用於不顧。多數剛需在房價下跌後,就去找開發商和房東理論,要求適當補償。如果高價買房期限在一年以上,那就好好還貸,好好居住,必竟房子更多體現的是居住屬性,買了房之後,就不再是價格問題。而是這套房產是否適合你居住的問題了。如果覺得這套新房住得還算不錯,房子的價格就不要再去多想了。


不執著財經


首先來說,房價一下下降40%,在我們當前的市場環境下,這個事情發生的概率非常低!

因為真如果下降至40%,證明我們的經濟出現歷史性、毀滅性發展,這種概率非常小。

回到正文,如果房價真的一下下降40%,我們應該怎麼應對?

說一句不負責任的話,如果你剛開始償還貸款,房子價格一下下降40%,那你完全可以將房產抵押給銀行,因為當初購買房產一般會考慮抵押貸款,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後呢,銀行會進行拍賣,用拍賣的錢來還貸款。

這樣的話,你前期的首付便會損失,整體損失較小,如果你繼續還貸款的話,你心裡肯定有不甘。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價能下降40%,那也有可能會上升40%,未來如果你堅持還款,很有可能某一天價格就會漲起來,所以建議如果下降40%,還是老老實實還款吧。


地產遊俠


分析這個問題首先要明白什麼是剛需,什麼是炒房客?

在大多數人眼裡,炒房客是什麼人?炒房客是一群有錢喜歡投資房地產動則賣幾套甚至十幾套房子的土豪,他們靠倒賣房地產賺差價!在大多數人眼裡剛需又是什麼人呢?剛需就是貸款買了一套房自己住,每天還著房貸,上著班!這看似很合理,但這個定義對嗎?大家有想過嗎?大家認為的剛需是剛需嗎?

其實問題中所說的剛需對房地產掉價百分之四十什麼態度!中的剛需定義就是錯的,問題中的剛需其實應該理解為“微型炒房客”下文稱“偽剛需”!

生意有大有小,炒房客也有大有小!有的人炒十幾套房子,有的人炒一套房子,而且自己還住在其中!而這種炒一套房子的我們稱“偽剛需”,這群人特點是,沒有很多錢投資房地產,靠一點積蓄貸款買了一間房!可能根本不是在城裡工作的,在農村發點財就進城買套房給兒子結婚撐臉面,兒子可能也不住那房子!於是他們經常關注著房價的漲幅跌幅,等哪天房子漲的足夠高了,或者兒子工作不順利了換城市了,就會把房子賣了撈錢回老家!在中國這種偽剛需甚至比炒房客還多很多!

真正的剛需是什麼樣的呢?他們買房完全是為了自己住,在城市已經紮根了的人,由於沒有祖宅所以要買房子住,這種才是剛需!他們不會關注房價,因為房價漲上天他也不會賣,他要住在這一輩子沒其他地方可去!房價低他也不會關注因為掉價他也是住這裡!

所以問題所題的剛需如果是指真剛需的話,完全不用提這個問題,真剛需是不會在意房價的,因為他壓根不會賣也不會關心房價漲跌,跌40%也沒啥關係!他就是需要一個住的地方!對於偽剛需和炒房客就不一樣了,他們對城市沒有歸屬感,買房就是為了以後拍屁股走人時能多賺一把,掉40%比要他命還狠!打砸售樓處,鬧政府都有可能!剛需是絕對不會做的


基層財眼


啥叫剛需?顧名思義剛需是剛剛好需要的。在買房這件事上,那些無良的炒房客、開發商還有個別地方政府,抓住剛需狠宰一把,這是多麼的不道德行為。一個人到了飯點餓了,需要吃飯,這是吃飯的剛需,這時候要是開飯店的趁著吃飯人的剛需忽然抬高價格,一投訴立馬遭到人們的唾棄,物價部門也會介入調查,事實清楚後罰款、整頓算是較輕的處罰。然而,對於房子的剛需,被無天良的狠宰卻不見有人去管,這是為什麼呢?難道這就是這神奇社會的神奇?


周遊一生初中數學輔導


房子從15年到現在不少地方已經翻倍了 降百分之三四十 也就是把最近兩年買房子的會有損失 加上已經還了的銀行貸款 還沒到超過銀行貸款的程度 房價降個百分之三四十出現經濟危機就是個偽命題 不過是開發商忽悠購房者 國家嚇唬普通人 推卸責任的伎倆罷了 按國人的尿性 剩餘貸款高於房價百分之20以內斷供的都是少數 中國是沒有破產保護的 斷供拍賣房子不夠的錢還是要還的 只是來這麼一會 政府的遞可就賣不出去價格了 在找個這麼簡單容易賺錢的生意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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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需房突降40%,應對有以下幾種情況:

1、除非是特殊時期,否則這麼大得降幅不太可能,畢竟政府是要穩房價而不是打壓房價;

2、即使是短時間內暴跌,更多的是政策影響炒房者的心理,但是從長遠來看,隨溫和的通貨膨脹,房價必然還是小幅上漲的;

3、最重要的是,既然是剛需,買房自住後對房價波動的敏感性就沒那麼強,而更注重的是住房帶來的附加價值,包括學區、購物、交通(上下班)、醫院、生活圈的便利及物業服務的質量等。


廈門閒事


這種情況有發生過,有的跌得還更多。

房價突降40%,當然是件相當鬱悶的事,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有兩件事會發生。

一是找開發商理論,期待賠償差價。

一個項目房價一降,前期的業主心理可能就不太平衡了,但跟蘋果手機一樣房子也是商品,從1998年中國房地產全面進入商品房時代即是如此。商品這東西,降價就補差價,除了特別約定外,恐怕是行不通的。

買房有合同,假如違反承諾,比如精裝標準,比如房屋質量,是可以依法展開維權的。降價基本不會在合同的約定之例。不過,也有開發商補償了一些差價,這是開發商從自身品牌著想,不想與業主完全對立起來。

從大道理上講,降房價是好事,可不能因為自身利益受損而阻止房企降價。

二是不想繼續還貸了,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斷供”。

這樣的作法很是非理性。房價跌去40%,100萬價值的房子只值60萬,但價值還在那裡。現在貸款都是以房子作為抵押的,如果100萬房子貸了70萬的款,那麼房子被法院收走拍賣償付銀行欠款外,還得以其他的個人或家庭資產來把餘下的銀行欠款給補上。這個是賴不了的,真這樣做了,結果很可能是雞飛蛋打。

碰到房價大幅度下跌了,剛需要做的可能只有是平衡好心態,反正這房子也是用來住的。如果當初買房時沒有足夠償還能力,冒然購房外,也不要非理性處理。

要說的,房價普遍大降並不是個好信號,有可能引發金融體系的危機,有評估顯示,房價下降30%銀行將增加1萬億元的壞帳。金融崩盤傳導到各個層面,最終將令經濟衰退、失業率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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