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提出離職,公司卻給自己安排了特別多的新工作,怎麼解決?

陳小泥兒


正常公司的離職流程與時間基本都是一個月,這屬於非常正常的一個現象。面對提出離職後公司給安排了很多新工作這件事情,我們如果能夠正確的看待,可以作為自己的一個“本錢、資本”哦!

一、先說一個“退一萬步”來談的好處:如果你認真踏實的完成了這一個月領導交代的工作。這是你去新公司面試時的一個個人職業素質真實展現!

我們辭職離開一家公司,如果要到新的企業應聘、面試。你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職業精神體現,就是你能夠在這最後一個月裡面認認真真的完成領導新交代的任務、工作!

因為這是你親身經歷的、自己真正做過的!所以,你拿出來作為自己職業素養、職業精神的真實案例來彙報給新企業的面試官。是非常有底氣的!也是很容易打動面試官的!

真的就是真的,對方能夠感受到你說的是真實情況。

而且,這個時代信息傳播特別快,即使新企業作為一個專業而規範的企業進行入職前調研,這也是真實存在、真實發生的!所以,這是自己的“加分項”!

因此,無論如何,既然領導佈置了工作,先幹再說!你還沒離職,那就是企業的正式員工嘛!在這裡當和尚,就得好好的每天撞這個寺廟的鐘才對!

二、在提出辭職後,領導安排新工作,原因很多。

1、可能是想用新工作挽留你,希望能一邊工作,一邊好有機會繼續做你的工作,讓你能夠繼續在企業任職。

有時候,當我們提出辭職申請後,領導當時對你的表態可能不置可否或者表現的沒有明確的表示同不同意。這都很容易理解。他會給自己、也給離職者一個緩衝期來思考、來沉澱。這個過程中,會繼續安排新工作。讓辭職者在工作的過程中重新思考。又或者領導會在你進行新工作的過程中,找到機會、藉口來挽留你!

2、可能是繼續壓榨出你的最後價值

這種情況也是存在的。反正即使按照合同法,辭職期一個月也是沒什麼問題的。在這個過程中,仍然是正式員工!那就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唄!

3、還有一種可能:反正無所謂啦!最後再壓榨、刁難一下你這個要走的人!

有些心眼兒小、心懷不軌的領導,故意在這個階段弄一堆讓辭職者無法勝任的工作壓過來!反正就等著看看你的笑話而已!

當然還可能有各種原因!

無論是什麼原因,有一樣是需要承認的:提出辭職以後,有一個月的時間繼續工作。給公司留出一個月的時間來讓你走人,是符合法律的!這個過程中,正常工作、正常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這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別因為領導安排工作而感覺心裡不舒服!

三、領導給安排了“特別多”的新工作時,牢記幾點就好:

1、領導給安排工作非常正常

別覺著自己要走了,公司就不給安排工作了!難道會允許你晃晃蕩蕩的過一個月?不可能的。如果你原來在公司人緣非常好,大家照顧你,不安排工作,讓你輕輕鬆鬆的混一個月,那是人情而已!不是什麼“應不應該”的問題!

2、心態平和的按照職業人應該有的節奏、工作狀態、水平來盡力工作便好!

很多企業中,即使是平時給某些員工安排工作,還可能有部分員工感覺安排的工作太多,自己幹不過來呢!更別說要辭職的人了!即使安排的工作和平時一樣多,心理都感覺不舒服。其實這是不太正常的心理狀態!

請懷著正式員工的心態來看待此問題就好。和平時一樣的該和領導溝通就溝通、該工作就工作!

正式員工在面對工作幹不完的情況時,怎麼和領導溝通、彙報,那現在還是一個樣子就好了嘛!這有什麼糾結的?

3、畢竟是最後一個月了。那請在工作的過程中,注意某些可能幹不完的工作的銜接問題!

請注意,在這最後一個月裡,可能某些工作無法在自己離職時完全結束。這很正常。此時需要我們在工作過程中,注意釐清節點、釐清工作交接的標準!別弄那些不清不楚的事情!交接時,一定是能夠清晰的說明某項工作到了某個階段、做到了什麼程度、下一步需要做什麼、需要和誰進行銜接......

老鬼曾經遇到過、看到過一些人辭職時,很多事情說不明白、交接不清楚,很多文件、數據、工作進程等等含含糊糊.....這才是最麻煩的!

4、此階段,更應該注意搞好和領導、同事的關係!

別以為自己快要走了就可以滿不在乎了!在這個階段,更需要搞好公共關係!

老鬼這裡不講道理,只是告訴你:如果這個階段你把關係搞的僵了、變淡了。在交接的過程中,很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的!那個時候自己就真的被動了!


以上供參考吧,希望能夠部分朋友一些啟示與參考。辭職時涉及到的具體情況可能很多、差異也很大。以上內容權當拋磚引玉給大家一些啟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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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歸來


職場潘多拉觀點:提出離職但沒有正式離職,也要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這是基本的職業要求!


1、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

已經提出了離職,公司去給安排了特別多的新工作,這肯定會讓你覺得不舒服,無心工作。即使是這樣,但是作為一個有職業素養的職場人員來講,還沒有正式離職那就是該公司的員工,也應該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內容,但是在完成工作任務提交的時候,一定要有好的表達自己的態度,“我已經正式提出離職,希望在xx日離開之前,還能幫公司完成這些工作,不過也請安排同事儘快開始交接。我也一定會細心協助完成。”


2、提出離職的流程要規範、證據要完整保留。

正式提出離職,並不是口頭互相承諾,或是留言對話、電話等非正式行為,正式離職需要以提前一個月正式提出離職的辭職信、郵件為準,與上級或者公司領導和HR的回覆交流為輔,同時別忘記一併保留證據,直到你順利離開。假如在你提出離職後一個月還無法正常離職,是可以提出異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3、可以向上級提出意見,和工作交接需求。

在提出離職之後,公司又給到的要多工作內容,導致無法順利完成、甚至影響辭職進度的話,建議可以先跟你的上級進行溝通,提出你的建議,並且要求安排合理的工作內容和交接。如果部門內部無法解決,也可以同HR溝通,請HR協商處理。

總之,做到善始善終!保持良好的職業素養,不要因為已經提出離職,就消極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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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員工書面提出(指送達人事部門)辭職申請,不管單位是否批准,都可以離職走人。但是,有些格局不大的單位,會以種種理由,拖延你的離職流程。比如,以前有的單位,故意壓著你的檔案,或者以脫密,或者以未完成本職工作為藉口,拖延你的離職。如果對待呢?

第一,離職流程一個月是正常的。在這一個月裡,有格局的做法,有格局小的做法。格局大,就站好最後一班崗,好聚好散。格局小,就拖拖拉拉,倒逼單位早點放人。但是單位故意給你安排了特別多的新工作,這是明擺著欺負你。你也不必格局大了,反正早晚要走,不如採取曲線救國的方式,比如,不認真工作,拖延工作,讓單位乾脆早點放你罷了。

第二, 單位故意給你增加新工作,應該不是什麼好心,有人說單位是用新工作感化你,見鬼去吧。單位這麼做,肯定是看你辭職不爽,想故意刁難你,壓榨你最後一個月,反正不讓你舒舒服服走人。能忍就忍,忍不了就拖,原則上不要與單位翻臉,還不知道單位給你耍什麼么蛾子呢。比如,扣押你的檔案,比如,給你離職證明上寫點難聽的話。

第三,接納新工作的時候,要長個心眼。一是看看是不是陷阱,比如,這項工作是否涉密,小心單位以脫密刁難你。二是看看這個工作,有沒有風險,小心單位你以造成損失為藉口,剋扣你的最後工資和獎金兌現。三是看看這個工作能不能按期做完,小心單位以你未完成任務為藉口,拖延你的離職,也許故意拖黃你的新工作。


職場火鍋


已經提交了辭職報告,等待辦理離職手續期間,領導又給安排了大量工作,很多人可能會想,領導腦子是不是被驢踢了?人家都該走了,還給安排工作,這領導病的不輕!

領導一點病也沒有。從情感上來說,領導的確不宜再給你安排新工作。但是從工作角度來看,在你走離職流程的一個月期間,還是屬於公司員工,領導繼續給你安排工作也是說得過去的。不過,這領導做人確實有點古板,讓人感覺有點意外。我想,是不是你跟領導的關係不是很好,否則領導不會這麼幹的。

對於這種情況,一定要冷靜,不可衝動。如果自己能幹的過來,還要一如既往地幹好工作,善始善終是一個人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如果工作量很大,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可以心平氣和地跟領導溝通一下,希望他能儘量安排新人接手自己的工作。此時,如果不服從工作安排,很容易發生衝突。離職檔口節外生枝,不是理智行為。

從新公司背景調查的角度看,雖然要辭職了,老東家儘量不要得罪。有些人很不理智,辭職的時候言語過激,行為失當,與老東家鬧得很不愉快。老東家在你離職手續或檔案裡寫點不應該寫的,或者新單位對入職員工進行背景調查的時候說點不該說的,對你求職影響還是很大的。衝動是魔鬼,混職場有時必須學會忍。宋代蘇洵在《心術》裡說:一忍可以制百勇,一靜可以制百動。是非常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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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你好,這種情況基本每一個要離職的人都遇到過,公司一般都是以利益為重,在你提出離職之後,公司想的是如何將你的價值最大化。

之前我們組長在5月份提出離職,經理苦勸兩個小時,組長依舊不為所動。在知道沒有辦法勸她留下之後,經理讓她一遍遍改報告,每天晚上讓他加班到12點,而這也成了壓垮組長的最後一根稻草,堅定他離職的意願。

那麼遇到這種奇葩的事情,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

第一,控制自己的情緒

已經提出辭職但是還被安排新的工作,你肯定會覺得公司太過分了,憤怒,生氣,委屈等等情緒不斷湧現,難免會衝動起來。

這個時候就需要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只有冷靜下來,才能夠客觀的去思考,才能安排自己的工作計劃。



第二,列出自己的工作清單

將自己需要做的事情和預計需要的時間統計出來,製作出一個表格。這樣才能合理的預計出自己的工作量以及是否能夠完成。

這個方法也可以幫助我們理清自己的思路,弄明白在離職之前是要做什麼,而不至於在離職的時候手忙腳亂,有所遺漏。

第三,委婉的與領導溝通

開始的時候可以很委婉的跟領導說,我現在還有一個月的時間,除了需要交接工作,還需要教會新人,如果再給我安排這部分的工作的話,很可能只可以做到一半,到時候還需要找人接手。

可能之前語言上的表述不夠有說服力,這個時候可以拿著自己的工作計劃表,告訴領導你完成新的工作任務所大概需要花費的時間,而現有的時間無法全部完成。



最後,如果領導還是要求你做這件事情的話,只能選擇接受了,儘量再有限的時間做到自己所能完成的地步。


滴水在成長


想幹就幹,不想幹就敷衍!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員工提出離職,不管公司態度如何,在一個月後,員工都是可以離開公司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擾員工離開,除非公司事先和員工有某些特殊性的約定。


既然你都已經提交辭職報告了,而且公司也允許你離職了。理論上來說,現在就是走流程和交接工作的時間了。領導給你安排新的工作,你想幹就幹,不想幹完全可以敷衍,甚至休年假,都是可以的。


我估計公司抱的心態是“反正要走了,不用白不用,要用死裡用”,然後給你一大堆工作。而你的心態是“反正要走了,根本不想幹活了”。雙方博弈的關鍵是誰有主動權,目前來看,主動權是在你手裡的。


當然,還有一個關鍵的地方,就是你是否已經找到了新工作,如果新工作已經確定了,你完全可以“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閒庭信步”。如果還沒有新工作,那就低調一點,能幹的還是儘量乾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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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再出發


按照合同約定,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也可以理解為你現在提出離職,需要一個月時間做好工作交接,那麼這段時間內是做好工作交接,還是承接更多新的工作呢?

首先,從公司角度看,在員工提出離職後,首要工作是安排工作交接,以免員工離職後工作無法開展,但是問題中的企業卻給員工安排了很多新工作,很明顯,這些工作肯定是一個月內可以完成的,不然企業也不會安排給一個即將離職的人去完成;

其次,一個員工的精力是有限的,要想高質高效的完成領導部署的工作,前提必須是工作安排合理,假如是你原來的工作基礎上,新增了很多工作,那麼你就要把自己之前負責的工作,做一個梳理清單,並和領導溝通儘快交接,然後騰出精力去處理安排給你的新工作;

最後,員工離職一定要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交接好工作,避免留下爛攤子讓新人為難,企業的管理者也一樣,員工流動是正常現象,做到好聚好散,說不定哪天就又成同事了!


HR學院


辭職流程裡的一個月,在身份上你還是公司的員工,就應該按章工作,但是畢竟是離職流程中,這一個月內的很多工作就要跟公司合理協調。


1.按章工作的要點:

在離職流程中,除了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務外,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工作交接的工作,讓新接手的員工,對你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有基礎的要求,並把一些必要的工作權限交到新員工手上。還要把一些帶公司秘密的文件上交回公司。還要和公司簽訂好離職協議等等。這些都是離職流程裡面的工作重點。


2.與領導協調好新工作的安排:

在領導安排新工作的時候,跟領導表明態度,自己已經離職了還有一個月就要離開公司,如果接手新工作,有可能只能完成一部分,如果完成不了,最後可能還要讓接手的員工重新開始做,就浪費很多時間。最好安排新員工接手新工作,讓自己來監督和指導。一方面可以讓新員工對工作內容有了解,一方面可以教導新員工更好的工作方法。


3.將重要的工作把控好,選擇性地放棄一些無關緊要的工作:

將公司安排的工作分開輕重緩急,把重要的工作和緊迫的工作把控好,然後將無關緊要的工作讓公司的同事分擔。安排好工作時間,把更多時間留給重要工作和離職流程。把重要的工作做好分類,讓接手的新員工更好地上手。


總結:第一步與領導溝通協調好工作安排,第二步將安排下來的工作按輕重緩急做好分類,把重要的工作完成好,讓同事承擔一些可有可無的工作內容。


首席職場菜鳥


如果你之前沒有和公司撕破臉皮,我的建議是:如果工作是正常範圍內,那麼請接收公司的安排,做好領導安排的工作。



不說要有職業素養什麼的,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不是換了一份行業跨度非常大的單位,你和現在的領導、同事極有可能在未來的工作中,依然還會遇到,甚至重新成為同事、上下級。

我之前A單位的一個同事,我是開發他是需求,相同項目組,他跨行業跳槽到B公司,三年後的現在,我們現在在C單位一起共事。

還是A單位,另外一個同事,我們都是開發,到在不同項目組,現在我們都在C單位,他變成我們對口的業務部門,也就是他們提需求我們做。

現在挺後悔的一件事兒,就是在第一家單位的時候,因為漲薪的事情離職,那時候說了一些挺傷人的話,當時也是太年輕,也一直覺得挺對不起當時的負責人。後來他還向一個很好的甲方公司推薦我去面試,當時弄得我還挺不好意思的。

我的座標是北京,地方大吧,公司多不。但其實一個行業工作的圈子也就這麼大,真的就有可能,今天撕破臉的同事,過了幾年,你們在新的單位又成為同事,到時候多尷尬。


會點代碼的大叔


如果真的遇到了提出離職,公司加派了很多工作,說明自己走的對,這樣的公司早點離開對自己好,相信很多都會陸續離職。這樣的公司典型的腦殘型的公司,領導心胸也窄的不要不要的。如果我遇到這樣的情況,會做如下應對:

1、寫辭職信,保存證據。認認真真的寫一份辭職信,特別要把日期寫清楚,親自送達相關領導,並拍照留存建檔,如果再給領導發一封郵件就更完美了,並提醒領導及時查看。注意,在送辭職書和提醒領導查看郵件時,最好能把手機錄音打開。為什麼要做這些,因為勞動法規定,正式提出書面離職申請之日起30天內,無論單位批不批准都視為同意離職。如果單位後期找茬,自己保存的證據就起作用了。

2、我會欣然接受領導安排的新工作,但是我能拖就會盡量拖的,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畢竟自己還有工資等著公司發放,這時沒必要和領導對著幹,只要把進度放慢就可以,同時,對自己交接的工作也慢慢來,一個月真的很長啊,時間到之前交接完就好了,特別是領導給的新工作,優先交接。在拖延中只要做到一點就不會出問題的:工作中千萬不要出現原則的錯誤。在這個前提下能拖就拖吧。

總之,一般情況下,對於提出離職的人員,公司是不會重新安排新工作的,基本就是以交接工作為主了,可以,就有腦殘的公司啊,沒辦法,別怪他們,自己想辦法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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