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减轻处罚?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减轻处罚,就是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如果《刑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而不是减轻无边。

什么是减轻处罚?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要有:1.经外国裁判已受过刑罚处罚的;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5.防卫过当;6.紧急避险过当;7.预备犯;8.未遂犯、造成损害的中止犯;9.从犯;10.胁从犯;11.教唆未遂犯;12.自首;13.重大立功;14.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16.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

什么是减轻处罚?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所谓免除刑事处罚,是指对应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规定的条件,不再给予刑事处罚。但它不同于宣告无罪。法定免除处罚情节主要有:1.经外国裁判已受过刑罚处罚的;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3.防卫过当;4.紧急避险过当;5.预备犯;6.未造成损害的中止犯;7.从犯;8.胁从犯;9.犯罪较轻的自首犯;10.重大立功;1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12.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1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14.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15.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

什么是减轻处罚?什么是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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