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假冒“偵探社”PS“豔照”敲詐 長春一局長被勒索12萬

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4月1日訊(記者 李立紅) 假冒“偵探社”,利用PS技術合成淫穢照片,敲詐黨政機關和國企的領導幹部……濟南鐵路檢察院今天發佈了一起案例,三人團伙因犯敲詐勒索罪獲刑,其中主犯張某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

突如其來的敲詐信和“豔照”

北京某公司董事長J翻閱信件時,發現其中一封寫有“J董事長親收”,他打開信封,看到一張他本人和一名年輕女子在一起的裸體照片。還有一封信,信中這樣寫道:“我是某某私家偵探……你的一切情況已經被我們掌握……如不匯12萬元款就將有關材料上交或者上網搞垮你。後果自負!”憤怒之餘,他報了警。

無獨有偶,山東省某局一干部G(男,58歲)也收到一封署名為“某某偵探社小王”的信件,信中敲詐的內容和一張自己與異性一起尋歡作樂的不雅照片,讓他方寸大亂。G幹部猶豫再三,按照信中留的電話號碼打了過去,質問對方究竟是誰指使的,電話對面一個南方口音的男子回應道:“想知道就必須再加1萬元。”一番思想鬥爭之後,G幹部給一個名為“楊某蘭”的賬號打了13萬元錢。隨後,G幹部想再打電話一問究竟時,電話另一頭的人已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長春市某某局的H局長(男,54歲)手裡也有一封敲詐信,信的末尾“後果自負”四個字,令他惱怒不已。收到信的次日,一夜未眠的H局長按照信中要求,到銀行匯了12萬元錢,希望“花錢買平安”。

背後“黑手”浮出水面

濟南鐵路公安處刑警支隊經過偵查一舉偵破了這起敲詐勒索案件。原來,背後的“黑手”是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的一名農民張某。

25歲的張某整日無所事事,一次與人聊天時,聽說利用PS技術合成淫穢照片敲詐別人能賺錢,於是他立即找來舅舅匡某、堂叔黃某密謀,三人一拍即合。

三人專門租了一間民房,並買來了電腦和打印機,在網上搜索並下載了一些淫穢圖片和部分省市黨政機關和國企領導幹部的頭像,由張某用PS技術合成出所謂“豔照”,並起草了敲詐信文稿。

按照分工,黃某先後兩次乘火車來到濟南市,將100多封敲詐信投入火車站周圍的郵筒裡,然後回家坐等“紅利”。

不久之後,黃某的銀行卡上收到兩筆錢款,金額分別是13萬元和12萬元。正當三人準備大幹一場時,公安機關已對他們立案偵查,並在網上通緝。得到消息後,三人分頭逃竄。

最終,逃亡10個月的張某在湖南省某市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匡、黃二人也相繼落入法網。

法院經過審理,以敲詐勒索罪對三人判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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