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戀奢侈品,愛美局長丟了醜 ——汝城縣環保局原副局長朱芳雲嚴重違紀問題剖析

2012年至2015年,擔任湖南省汝城縣環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的朱芳雲,利用職務之便,先後3次收受供貨商提供的“好處費”,共計32萬元。而這些錢大部分被她用來購買香奈兒、巴寶莉等奢侈品牌皮草,迪奧、LV等名包,以及高檔化妝品。

心存僥倖,她用職權為愛美行為買單

面容姣好、身材窈窕的朱芳雲,平時很愛打扮,但憑自己國家級貧困縣副科級幹部的收入遠遠不能滿足其日益膨脹的物質需求,於是她動起了歪腦筋,決定利用手中職權來為自己的愛美行為買單。

2012年,汝城縣環保局決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採購空氣自動監測系統和ICP發射光譜儀各一套。長沙春雷儀器設備有限公司(簡稱春雷公司)等3個公司參加這兩個項目的招投標。朱芳雲利用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身份,通過給春雷公司在招投標過程中抬高分數等手段為該公司提供便利,使其在兩個項目中均中標。事後,春雷公司老闆王某為感謝朱芳雲的幫助,送給朱芳雲4萬元“好處費”。

“第一次收到那4萬元時,我的內心還是非常恐慌的,後來,這種害怕逐漸被僥倖所代替,對法紀的敬畏之心也在一點點減少。”朱芳雲事後坦白道。

嚐到甜頭,她越陷越深

4萬元“好處費”讓朱芳雲初嘗甜頭,她不曾想到一個小小的副科級幹部竟也可以輕鬆撈得這麼多,愛慕虛榮的她從此更加肆無忌憚地購買著各種奢侈品裝扮自己。

一次普通的政府採購讓朱芳雲的貪婪之心再次膨脹。2012年下半年,汝城縣環保局監測站需要添置一批小型儀器,朱芳雲直接打電話給春雷公司老闆王某,讓他“報個價”。事後,王某為感謝朱芳雲對其生意的“照顧”,再次送給她5萬元“好處費”。

9萬元違紀所得並未讓朱芳雲滿足,她企圖撈更多來充實自己的“奢侈品庫”。滿目琳琅、價格昂貴的奢侈品看得朱芳雲心癢癢,陶醉其中的她在追求奢靡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014年,汝城縣環保局監測站擬通過公開競標的方式配備有機物監測設備和一些常用應急監測儀器,春雷公司等3家公司參加了公開招投標,王某再次找到朱芳雲,請她給予“特別關照”。朱芳雲通過打招呼等暗箱操作讓王某如願中標。

2015年2月,王某以送“年前禮”的方式,送給朱芳雲現金23萬元,以感謝其多年來的“照顧”,並希望朱芳雲今後能繼續“關照”,朱芳雲欣然接受了這個特別的“年前禮”。

自食苦果,她懊悔不已

一切不正當的事物終不能長久,朱芳雲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2016年4月,朱芳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6年6月,她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現在想想,既感到後悔,又很後怕。自己在日子比較艱苦的時候尚且能抵制各種誘惑,做到潔身自愛,如今日子變好了,卻不懂得約束、自尊自愛,才釀成了無法挽回的後果。”朱芳雲懊悔不迭。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朱芳雲由於對奢侈品的迷戀,逐步走上了利用職務便利滿足自己愛美之心的歧途。中央三令五申反對“四風”,朱芳雲卻為了追求奢靡忘記初心,收受他人好處,並拿著違紀所得,通過香港代購等方式,在身上肆無忌憚地展露奢侈,這種扭曲的消費觀念實在令人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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