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停在路口等紅燈,電動車追尾,騎車人死亡,車主要不要負責任?

光頭強76739


當時到底是什麼情況,我們不得而知,只有當事雙方最清楚。至於說車主要不要負責任,那就要看車主是否存在過錯。如果有過錯,這個責任是逃不掉的;如果沒過錯,騎車人家屬硬要車主承擔責任,這顯然也不合理,車主莫名其妙成了冤大頭,他又該找誰說理去?



先看車主有過錯的情況。無非兩種情形,一是車主停車壓車道線,車身一部分在非機動車道內,騎電動車的人,正常行駛撞車屁股上;二是車上的人突然開車門,騎車人反應不過來撞車門上。這兩種情況,車主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你是機動車,而且違章在先,就算讓交警判責,這責任你說能脫清嗎?

再看車主無過錯的情況。既然車主沒錯,那就是騎電動車的錯。我覺得只有一種可能,電動車沒在非機動車道行駛,跑到了機動車道上。加上騎車人注意力不集中,車速較快,剎不住車直接撞車上了。人家車主是正常等紅燈,車沒動吧,是你自己騎車撞上去的,這種情況和車主有半毛錢關係嗎?

難道說電動車走機動車道還有理了?這種情況只能自認倒黴,怪自己騎車太快,怪自己騎車不看路。車主沒找你要修車費用,已經夠人性化了,如果家屬不依不饒追著車主要賠償,好意思嗎?良心上過得去嗎?說實話,車主在這件事中,同樣也是受害者,不能也不應該再為別人的過失背黑鍋了。


雖然都不希望這樣的悲劇發生,但事已至此,除追究誰的責任,更多的是應該引起我們的反思,總結教訓不讓悲劇重演。無論開啥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集中注意力安全駕駛,發生事故了是誰的錯,誰就要負責任,不要以為是電動車或非機動車就可以無法無天了。全社會也不應該縱容這樣的事情,否則電動車會更加肆無忌憚。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這個我有發言權,親身經歷!不過那小夥子沒掛~那時剛買車,在上班路上剛把車停穩等紅燈,不到3秒就感覺車身輕微晃動一下。看後視鏡沒看到啥,然後有個路人對我車後指,下車一看,好傢伙,一個電瓶車倒我車後,一個小夥坐在地上,手肘磨出了點血,手掌也磨破皮。然後我問他咋處理,小夥子剛開始脾氣還大,吼我說為啥子踩剎車!我莫民奇妙的反問,紅燈了我不停車啊?瞬間小夥子無語……然後交警剛好來了,問小夥子去醫院不?然後我指著監控說,沒事,這有監控,我們咋回事可以看監控。我隨著把車給他扶路邊上,同時有個大媽在旁邊也說,我是看到開車的小夥子等紅燈的時候這個騎車的撞人家尾巴上了。然後我問那小夥,怎麼說嘛,大家都還要上班,後面車也堵起了。那哥們想了一下,算了,你走嘛,我也要上班~然後我就走了~


來東氣紫647


說件我親眼目睹的,發生在我一位兄弟小譚身上的真實案例!當然結果沒有問題當中提到的那麼嚴重!同樣是我們在等紅綠燈,我就看著那個人騎著電動車搖搖晃晃頂到我們的後車屁股上。也是倒黴,這個人不是個省油的燈。碰到我們的車不說,還非得讓我們出錢,賠他的車,又說得去醫院拍片子之類的。這件事當時,我們還都拍下了視頻,都上傳到了地方網站上。交警過來查看現場後,沒有判我們任何責任。但是磨不過這個人的胡攪蠻纏,最後沒辦法花錢息事寧人。😪😪😪誰有時間給他磨嘰?一副無賴相,看著讓人作嘔。

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只要你沒有違章停車,出現了這種情況,哪怕題目當中的,電動車駕駛員已經死亡,那麼在法律上沒有你一點責任。但是我們的文化當中自古就有死者為大的說法!老百姓的話都說,人家都死了人了,你還得怎麼的?你掏倆錢兒不過分吧?我估計沒個幾萬塊錢這個事兒平不了!你是花錢呢?還是惹一身騷呢?相信這個時候每個人最後都會妥協。法律拿這種人,這種事也沒有辦法。

話說回來,現在大家,家家都有車了,路上的車非常多。而很多電動車不遵守交規,也是很讓人詬病的。肆意的闖紅燈,一副愛咋咋地的,看你你敢撞我的模樣?其實這是自己的生命,尊重交通規則,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安全。


忠告:我平常也開車,有的時候也騎電動車。能夠體會兩種駕駛員的感受!還是呼籲大家,為了家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駛!沒有什麼東西比生命更珍貴!



以上為個人看法。歡迎大家評論。關注 我,聊聊身邊的事兒!

美護悠然


我親身經歷供大家參考,去年夏天,坐朋友車回城路上,女司機,思域車,車坐四人。臨近市區,路過一個小路路口,車速不快,四十碼左右,小車右邊是花壇,標準的城市公路。這時小路一輛小車出來,女司機本能減速,就這一秒鐘,哐噹一聲,一人從車尾左邊飛到車頭,一五十多男子地上打了幾個滾,頭部鮮血直流,趴地不動,車尾一輛無牌125摩托倒地,損壞嚴重,思域車尾保險槓全破。當時女司機嚇傻了,半天不敢下車,語無論句說死啦?死啦嗎?快哭了,臉色嚓白,真是嚇到了。由於傷到人,報警後另外通知又一朋友開車來送傷者去了醫院,我陪司機等警察,交警到後按流程設置路障,然後照相和簡單詢問後通知到就近的中隊去處理。到了中隊後不一會傷者家屬也到了,家屬情緒激動,警察最後判定摩托車主全責。家屬不同意,警察說沒保持安全距離,且無證無牌駕駛機動車,並出示當時拍的照,證明小車無責,家屬接受不了,但警察說你可以拿責任判定書去走法律程序,就是說可以去法院上訴。最後結局是還我們先期墊付的醫院400醫療費,和賠償900元的小車修理費。此事說明,有事故,並非都是小車的責任,只要你合規的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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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經歷。行人衝紅燈。急剎連打方向盤還是撞破後視鏡。當時打110報警了。問她要不要去醫院她也不回答。十分鐘左右警察到來同樣問她也不說。警察還是讓我們打120帶她去醫院。到醫院她來了一群人要求這樣哪樣檢查得預交一萬元。保險公司人員也到場了。但保險員說未定責任之前建議我們一分都不交。因為我有一百萬在保險公司啊。她們非常兇惡。到下午過去中隊我們拿了行車記錄儀卡給警察。她全責。然後才平息她們的情緒。她要支付960元給我修車。交強險才支付她的檢查費3600元多。未定責任前她們要求檢查項目多到無法理解。連醫生都笑了。偶遇無恥狂徒時,各位記住你有50至100萬第三者保險在保險公司存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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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說死者為大,或者說違章者受了重傷,應該表示一下之類的,要求無責車主賠付一部分金錢,但是事實不是這樣的。

所有機動車都買了交強險,在車主無責的情況下,交強險還會給對方賠付10%的醫藥費,但是想拿到這筆錢,還必須得到車主的同意才行。

我說說我經歷的一個交通事故的處理,朋友開車過十字路口,當時交通燈從紅轉綠通行,朋友車輛排第二起步。一輛送外賣的電動車闖紅燈撞上朋友車子的左前輪部位,還把左後視鏡撞壞。這種情況想著也是汽車無責。當時車主一個人,交警要求車主趕緊找人過來陪傷者去醫院。(這是交警誤導,不找保險公司,找車主的這邊的人陪同)

然後我緊急趕過去,陪著傷者上了救護車到了醫院,醫院把傷者放在病床也不搶救,就開了單子叫我去前臺繳費,這過程中救護車的陪同人員也一直跟隨我要求我繳費,因為他的車費也在裡面。我前期服了2000元才開始進行治療。做了一些治療後又需要再交錢,我猶豫了,打電話諮詢了車主朋友,同時諮詢了做車險的朋友,車險朋友明確告訴我不要繼續墊付醫藥費,拿好之前的的2000元的發票,立刻離開醫院,不需要在管這個事情。我跟車主朋友溝通好以後就拿著發票離開了醫院。

事後情況是這樣,交警一直不出責任認定,一直要暗示要我們自己去找傷者協調,事情才能結束,車主也找傷者家屬協商,傷者要求賠償很過分,沒有協調的餘地,車主又要求交警出事故責任認定,期間來回了四個月時間,汽車也一直扣押。

四個月後交警責任認定出來,汽車無責,電動車全責。

交強險可以賠付10%的傷者醫藥費,但是車主跟傷者鬧得很僵,不同意保險公司給傷者10%的交強險。協商後,傷者把我前期墊付的2000還給我後,才同意交強險10%的賠付。

事情最後,車主朋友付了自己維修車輛的錢,浪費很多時間跑交警隊,四個月沒車用。但是沒有給傷者賠付一分錢,同時我墊付的2000元還給我了。


小雞吃豆腐


講個真實的案例,兩件事情,都發生在一家人身上,三年前,弟弟把車停靠在馬路邊上(縣城),大白天的,一個開摩托車的,因為開的太快,直接撞到弟弟車上,人撞死了,弟弟賠了21萬。

責任認定是,弟弟亂停車,承擔主要責任,騎摩托車的,車速太快,次要責任。


去年,另外一個弟弟,開車正常行駛在馬路邊上(省城),一個騎摩托車的,同樣車速太快從旁邊衝過來,攔腰撞到弟弟車上,摩托車司機受傷,最後還是賠了幾千塊。人家也不報警,知道責任就在他,知道理虧,但天天染、天天纏,讓你沒法安寧,沒法正常上班工作,只好息事寧人,拿錢消災。

所以,這個提問的,嚴格來說,你在紅綠燈口等車,沒有交通違法,電動車追尾,撞到車上,騎車人死亡,要麼是他車速過快,要麼就是分心沒有看到前面等紅燈的車導致,不管哪一種情況,轎車司機,是沒有任何責任的,即便交警認定,或者法院判決,也不會判等待的車主需要承擔責任。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但法律歸法律,就怕遇到那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主,他的親人家屬天天來鬧,又不走法律程序,就是想用這種影響你的工作、生活的手段,來逼你就範,逼你給他賠償,哪怕買個墓地的錢,給點撫卹金等等,能訛一點算一點,多則幾萬,少則幾千塊。

不少人就是有這個毛病,覺得人死了,哪怕跟你一點關係沒有,你也得“意思”一下,因為,人死為大,正是有這種想法,以及很多人覺得,確實應該給一點,或者說,不想惹麻煩,害怕對方糾纏不清,影響工作和生活,所以,就象徵性地給一點。


因此,等紅燈,有電動車撞上來,人死了,雖然沒有責任,如果遇到難纏的主,你又想拿錢買消停、清淨,估計還是得意思下,幾千塊、幾萬塊,多少得給,除非你不管他,他們愛咋鬧,咋鬧去,如此,可以忍受得了,可以一分錢不用掏。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講個身邊真實案例,去年有一個男的騎電動車去親屬家隨禮,喝完酒了在回家的路上,在一個拐彎處,直接撞到與對面正常靠右側行駛,轎車的右側前大燈處,騎電動車人被撞飛出去了,昏迷不醒,轎車司機打120救護車來了拉去醫院,又打了交警隊電話報警,騎電動車人在醫院昏迷不醒的時候,交警隊去醫院抽血化驗是否酒駕,騎電動車人,頸椎五節骨折,骨盆骨裂,胯骨骨裂,住院花了十幾萬,三個月出院回家修養時期,法院去他家裡開庭,因為還不能自己走動,所以法院去家裡開庭,判刑醉酒危險駕駛罪六個月,緩期一年執行,罰款四千元,轎車不負任何責任。本文說的轎車要是手續齊全,正常停車等紅綠燈,後方追尾的電動車就是全責


懂你3868


先來說說我們村的一件事兒吧,臘月初晚上村裡60多歲王大爺喝完酒騎電動車回家,可能是喝的大了一些,並且村裡光線也不好,恰恰撞在了路邊上停放的貨車,整個頭部重重碰在貨車後側一邊擋板上,然後又摔在地上了,極短的時間內王大爺就不省人事了,送到鎮上醫院醫院直接沒留,然後又去了縣醫院,後邊大家也能想得到,王大爺就這麼離開了。

停在路邊上的車子恰恰本村村民劉某的,而劉某家庭也很一般,日子過的也是比較拮据,車子也是貸款買的,冬日裡賣煤維生。出了這事兒車主劉某也是過意不去,拿了三萬快到王大爺家陪不是。最後如何解決的咱們就不太清楚了,也沒有過多的去打聽,應該是處理的不錯。

事實上出了這事兒,劉某隨意停車也是有責任的,不過人家劉某能夠敢於出面解決問題,對方也念在本是一個村的,抬頭不見低頭見,劉某家庭困難的情況,沒有過多的追究,算是比較完美的和解了。

回到正題,如果您按部就班的把車子停在合理合法的位置,被別人無緣無故的撞了,對方受傷,那麼您是不會有責任的,您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如果您沒有錯誤的情況下被判罰有責任,那麼也會助長不正之氣,碰瓷訛人的事情會有更多的發生,社會安定也會受到影響。所以說,法律也是正義的,是非分明。



如果您的車子是違規停放,問題就大了。您肯定有責任,並且會判定主要責任,雖然會有保險,也會給自己帶來很多的麻煩,並且保險也不會全額賠付的。所以說用車還是規規矩矩,按部就班的好,不然除非不出事,一旦出事您被牽扯進入,這種事故處理起來相當的麻煩。萬一遇到不講理的人,更是棘手。警鐘長鳴,引以為戒吧。


小強說說車


完全不用負任何的責任。

因為,注意,你是開車停在了路口等紅綠燈,而不是在行駛過程中,

所以,這件事電動車負全責。

我也經歷過類似的情況:

開車過紅綠燈,當時我的這邊是綠燈,

後面等待的車比較多,而我過十字路口的時候,也算是正常速度吧,

有一個電動車闖紅燈直接衝了上來,

撞在了我的車上,人受傷了,但不至於重傷,

電動車有破損,但我的車子也被撞了一大塊。

幸運的是,當時正好 有交警在十字路口執勤,

直接過來處理:

電動車自己負責任。自己修車,自己看病,

至於我車子的損傷,本來修一下車子要800塊錢的,協商了好久,

電動車賠給我500.幸好有警察叔叔,

不然的話,這500也不好要。



所以說,遇到這種情況,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般在路口,監控設備都是相當完善的了。

實在不行就求助於警察叔叔就好了。

當然,出於道義,你可以稍微賠電動車主一些錢。

但在法律上,沒這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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