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賣東西,哪些產品可以不辦理工商註冊登記?
整理:成都律師吳勇
我國《電子商務法》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根據該法規定,公民個人或者企業,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就是必須)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此處的“市場登記”,就是工商註冊登記,也就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但是,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不需要辦理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同時,該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依法納稅;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應當按照承諾或者與消費者約定的方式、時限向消費者交付商品或者服務,
並承擔商品運輸中的風險和責任;收集、使用其用戶的個人信息,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等等。★ 結束咯,看完,別忘了點擊關注“吳勇律師”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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