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發配罪犯,來回幾千里路,為何很多衙役爭著去押送?

淺色瀾海


又是一個不知道誰想出來的謠言,真覺得衙役是去“旅遊”啊!

認為衙役會爭搶著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會有下面幾個理由。

首先,“公費旅遊”。不僅有一定的銀兩報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會有朝廷負責,遊山玩水的,多輕鬆。

平時在衙門當差,乾的都是最底層的活,又苦又累,還賺不了多少錢,出差多輕鬆。

被髮配的罪犯,家人為了他們能路上好過一些,往往會賄賂衙役。

……


認為押送流放犯人很輕鬆的,真的是誤會“流放”這個詞的含義了。

先說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確實不高,有些甚至沒有固定工資。但是,這不代表他們弄不到錢!衙役屬於官府中的人,只要辦差,就有額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當事人收取車馬茶水費,收入很不錯。沒有派差的時候,他們就會找娼妓戶、宰牲戶,以及一些賤民商戶要錢。雖然不多,但絕對夠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裡的衙役,除了見上司要點頭哈腰之外,收入並不少。


那他們願不願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願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麼旅遊勝地。要麼是北方極寒之地,要麼是嶺南煙瘴之地,總之,什麼地方條件惡劣,你就去什麼地方。

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兩條腿走下來。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險咱就不說了,隨便淋個雨感冒生病,就會要了小命。

現代人意識中,一路上今天這個縣城,明天那個小鎮,怕啥啊!實際上,走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人煙,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補給,都要靠沿路的驛站關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說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覺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點點的耗。這是不允許的,比如清代刑律規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時間限制的,錯過時間是要受罰的,包括衙役在內。


不管是往南往北還是往西走,越走遠,環境越惡劣,越危險。

真要運氣不好遇到那些兇猛強悍的罪犯,同夥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於說罪犯家人會不會送點錢?大多數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讓衙門判得輕一點……真正有錢的大戶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錢弄個輕一點的判罰,輪不到發配流放的。

總之,雖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錢,但是一路上風險太大。遇到這種事兒衙役搶著去,不太可能。

所以,這是個謠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風險。


七追風


發配犯人是我們在電視劇裡經常看到的一個橋段。《水滸傳》中最出名的就是刺配滄州道。《雍正王朝》最有名的就是送到寧古塔。還有我們中學時代經常學到的古詩詞,下邊的作者介紹中黃州,滁州,海南都是官員經常貶謫的地方。這些流放,發配和貶謫的地方都是經濟實力不強或者開發不徹底的地方,或者是堤壩,河道等朝廷工事需要勞工,朝廷就把他們發配過去做事。但是很多人在路上就死去了,為什麼呢,舟車勞頓再加上疾病,半路上找不到投宿和及時醫治的地方。還有就是開發不徹底遍佈原始森林,瘴氣嚴重,溼熱的氣候難以適應。



這樣一份職業會有人搶著去做實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說過我們要以史為鑑,不知道衙役們是否聽過陳勝吳廣起義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壓的就是這類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遠,路上遇到劫匪,豈不是命都丟了,雖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膽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數,如果押送的是什麼幫派頭子,也是個不小的麻煩事兒。


搶著做的或許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遠,押送的又是什麼富貴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屬給的盤纏多,好吃好喝招待,還會多給押送的人一些錢,讓路上照顧,照顧,這可以賺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個窮光蛋,還是個獨身的竊賊,發配到古代的廣東海南充軍,那誰願意去啊。又不是現在海南有度假聖地三亞,廣東更是有許多城市的經濟水平在國家前列,各地的人們都奔著機會去打工 。如果那時候有現在這樣的環境,那衙役們可能會藉著機會到處走走,也算旅遊,可是那個時候沒條件,沒這個意識啊。


衙役們作為衙門的最基本單位之一,物質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或許只有少數的衙役能夠不錯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讓他們抽時間遊山玩水,那或許只有文人墨客有這樣的情懷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幾個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離家那麼遠,父母,妻兒都見不到。古語有云“父母在,不遠遊”,長途跋涉不知歸家是何年。所以搶著乾的機會有,但是應該不是每一分都搶。


紅雨說歷史


看到這個問題,又是以為古代專門搶著去做這些不討好的差事,類似的問題諸如太監搶著去侍奉被冷落的妃子等等。我們來了解實情是什麼,然後放在自己身上想一想,是不是願意做?

發配邊疆如何執行

古代若是被判了充軍或者發配邊疆等這種刑法,執行發配刑罰的時候,押解犯人的衙役必須同犯人一起走這麼多里路,哪有什麼衙役騎馬,犯人走路的好事。

回來的時候若是衙役不想花錢,也得走這麼多里的路。這就是相當於自己也被髮配了兩次,發配的地方都是鳥不拉屎的地方,驛站就不是這些人能享受到的,他們只能一路上風餐露宿,換作是你,你會願意搶著接這“美差事”?


殺人滅口或者給錢活命

對於沒有什麼身家的人,判了發配刑法的時候,這時候他也有覺悟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衙役也不是傻子,沒有一點好處自己也跟著受苦?所以在出發後沒多久,到了荒郊野外,犯人就“自殺”或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掛了,然後衙役就回去覆命了。

有些有身家的人,為了保住犯人的性命,其家人會變賣家產,賄賂衙役,而且會拖家帶口的陪同犯人走完全程,這就是犯人能活命的唯一方法。至於這種情況衙役為什麼不敢也殺了他的家人呢?因為一旦這麼做了,事情就鬧大了,故還是權當賺點“辛苦錢”。



若是那種身家很富的人被判了發配之刑,那麼的確有些願意賺辛苦錢的會搶著去押解。但是有這種身家又被判發配之刑的人總還是少數,故大部分人押解發配之刑的衙役都是中途殺人滅口,這也是一種“潛規則”,故發配之刑在古代是會讓犯人傾家蕩產的刑法,若是沒有家產,那就是相當於死刑。

再看這個問題就知道,被判押解之刑大部分情況都是半路犯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死亡,衙役就完成押解任務了,若是真的搶著去,會半路殺人滅口嗎?既然沒有搶著去,又何來的搶著去的原因之說呢?


淡看天上月


“押送犯人發配邊疆”並沒有任何記載可以證明這是一件衙役都爭搶的差事,當然了也不能說衙役不喜歡當這份差,所以這又是一件無法辯證是真是假的事情。


那麼這裡我們就按照我們的思維去分析一下“發配”這種差事究竟有何可爭之處:

首先想到的是“有油水可撈”

這一點很好理解,在古代“發配”是非常重的刑罰,發配的目的地無不是偏遠之地,不是嶺南就是漠北,要麼就是苦寒的東北,總之這些地區對於中原王朝來說並不是什麼有價值的地方,政府也不會對這些地方實行大規模開發,所以這些地方的生活條件是非常艱苦的,犯人被髮配到那裡無異於慢性死亡,而且這些地方實在太過遙遠,犯人能活著到達目的地就很不容易了,因而對於犯人來講,發配有時候比斬首這等死罪還痛苦。所以為了讓犯人們路上走的舒服一點,比如適當的可以卸下枷鎖等刑具,犯人的家屬往往會私下裡行賄押送的衙役,讓他們路上照應一點。畢竟這是公家買賣,怎麼押送都是送,既然有錢拿何樂而不為呢?


其次想到的就是長時間的公費出差所帶來的一些便利。

正如題主所說,有時候發配到的目的地與出發地相隔千里,衙役來回一趟所耗費的時間至少一個月,甚至更長。衙役本身就是衙門裡地位比較低等的一類,他們不僅要幹最苦最累的工作,平日裡還要時常忍受上級的挑剔與責罵,正所謂一級壓一級,官大一級壓死人,對於那些升遷無望的衙役們來說,與其在衙門裡受這等鳥氣,倒不如出去轉轉,不僅可以領略地方上的風土人情,一抒胸中塊壘,還有可能以“公事”的名義中飽私囊,畢竟押送所產生的費用都是朝廷出錢,無需自己掏錢。在古代,監察審核制度還不那麼的完善,鑽這種空子的大有人在,不像今天,公費出差就是公費出差,哪有公費旅遊一說?

其實以上也都只是個人的猜測,歷史上發配這種差事究竟吃不吃香,已經無從考證了,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對於犯人來說,發配無異於死刑,根據《明史.刑罰志》裡的記載,發配(充軍)是到邊關地區服勞役,如果是終身發配,那麼罪犯要服役到死,如果是永久發配,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這裡有一點值得一提,押送的路上並不會天天都住驛站,很多時候都是風餐露宿,尤其是有的皇帝為了節省朝廷開支,往往會下令裁剪驛站,被裁減的驛站也往往都是一些利用率很低的驛站,那麼哪些驛站的使用率低呢?中原及江南地區的驛站使用率肯定高,畢竟各地要經常派人到京師彙報工作,只有那些相對偏遠地區的驛站使用率很低,所以這些驛站被裁減的可能性最大(李自成原是驛站工作人員,就是因為崇禎裁減了他所在的驛站後才導致他起兵反明),而這些驛站被裁減後,對於發配的犯人和押送的衙役來說就真的很倒黴了。

所以不管是對犯人還是衙役來講,發配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鹹魚閒聊


這樣衙役的工作實際上是特別辛苦的,不但要抓捕逃犯,還得在衙門裡做苦力,衙役是古代衙門裡最底層,也沒多少工資的人,一年才賺幾兩銀子。

因此對那些有好處的差事,衙役肯定不會拒絕。押送犯人,雖說會長途跋涉,但好處多多,那些犯人的家屬為了讓犯人少受些罪,在就會給衙役報酬,這要比衙役的工資高。賺一點外快嘛。

若是罪犯家裡很有錢的話,剛好了,甚至於會打點好這一路的行程,馬車,客棧,飯菜等等,這比起在衙門裡做事來,舒服很多,由此可見,利大於弊,因此衙門們通常喜歡去押送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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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出遊,不用在衙門拍馬屁侍奉上司,為什麼不去。幾千裡的路程,腳程慢點怕是要以年計算。只要被髮配的家中稍有點錢財,一路上還怕沒有銀子入賬嗎。有後門的誰會去搶這種事情。


為she著迷


一路上有七有喝,公費旅遊,還是帶薪,比呆辦公室好多了


美麗鄉村西莊湖


要是遇到個林沖一樣的,誰也不想去了………


雪夜田野裡的孤燈


1、每個城市的衙役只送一程。

2、只有家裡有錢的罪犯衙役才搶著送,一路上才有好處費。

3、路上驛站免費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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