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的執行人員承擔全國1

以全國1/20的執行人員承擔全國1/10的執行案件

新年伊始,核對立案信息、網絡查控、接待當事人來訪……江蘇高院執行指揮中心,氣氛緊張而忙碌。“破解執行難的鑰匙,在於建立更加符合執行規律的執行權運行機制,讓有限的執行力量最大限度發揮效用。”江蘇高院執行局負責同志介紹說,近年來,江蘇法院徹底改變“一人包案到底”和“團隊包案到底”的傳統辦案模式,按照“整合司法資源、科學配置權力、優化執行模式”的指導思想,著力打造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854模式”,有效破解了執行工作的種種難題。

消化八類事務性工作 為執行團隊減負增效

走進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執行庭,一幅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流程圖映入眼簾。與以往“一人一案一包到底”的流程不同,流程圖以執行團隊為核心,實施團隊和執行指揮中心之間實現頻繁的指令和信息互換,勾勒出一套全新的執行流程。執行指揮中心建設通過模塊化運作,建立了核對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製作發送格式化文書、網絡查控、收發委託執行請求、錄入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網絡拍賣輔助工作、接待來訪、接處舉報電話等8個工作單元,集約化實施各類輔助性事務,服務執行實施團隊。

以全國1/20的執行人員承擔全國1/10的執行案件

“被執行人李某的車輛在武漢青山區出現,請派人扣押。”蘇州工業園區執行110接到舉報電話後,執行指揮中心通過全國聯網系統發起對當地法院的委託執行申請,車輛所在地武漢青山法院馬上派員到現場協助執行;執行指揮中心文書製作小組通過一鍵生成文書系統,準備好查封所需的所有文書材料;執行指揮中心網絡查控小組現場調取車輛信息,發送給正在武漢出差的法官進行現場核實;信息核實無誤後,執行指揮中心指派專人前往車輛所在地。短短8小時之後,查封車輛就已經在回江蘇的路途上了。

“大量的信息收集和處理由指揮中心各個專業工作單元承擔,單元與單元之間的協助就像機器的齒輪一樣,環環相扣,相輔相成。”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負責同志介紹說。

模塊運作、流水作業不僅帶來了效率提升,更帶來了案件效果的提升。“33套異地房產,9個月時間就變現了,我們怎麼也沒有想到這筆債權能夠在這麼短時間內得到處理!”蘇州某銀行成功收回了一筆2680萬元的債權時,不禁對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的司法網拍工作由衷讚歎。記者瞭解到,這33套抵押房產均位於外地,指揮中心專業化的輔助機構提供了線上諮詢、線下看樣、VR看樣等多種服務,網拍效率大幅度提升。

“2018年以來,指揮中心承載了所有執行事務性工作,使法官從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更好地專注於研判和決策。”蘇州工業園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陳綺介紹說,輔助事務的集約化、專業化工作對各個執行實施團隊非常重要,推行“854”模式之後,通過對執行流程、執行模式、隊伍管理的改革,園區法院實現了執行效率倍增,執行規範到位,執行效果贏得口碑的良好成效。2018年,園區法院執行團隊平均結案達到1447件。

運用五類技術服務 步調一致管理協調指揮

以全國1/20的執行人員承擔全國1/10的執行案件

“近40度的高溫下,這麼多執行人員為了我的案子一直在奔波忙碌,太感激了。”土地交付後,申請執行人洪某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2009年5月,洪某以司法拍賣方式競得某公司位於盱眙縣工業園區的土地及廠房。洪某準備開發時,發現場地已被案外人搭建了大量違章建築。無奈之下,洪某向南京秦淮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次強制執行未取得進展後,秦淮法院逐級報請至省高院申請協同執行,省高院決定與南京、淮安兩地法院協同執行。2018年7月16日早晨6時50分,省高院和南京中院、淮安中院及轄區14家基層法院共230餘人參與此次“拔釘”行動。

聯動執行過程中,執行指揮中心充分提供技術服務,為每個執行小組配備一部4G單兵,實現與上級法院以及現場執行指揮人員的及時對話;也為每個執行小組配備一部執法記錄儀,對執行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實現執行過程的公開化。同時還運用無人機對執行現場進行全程跟蹤拍攝,現場的所有執行情況均通過無人機反饋至江蘇高院執行指揮中心,江蘇高院執行局負責人可以遠程對現場工作進行指揮和協調。這場2018年度最大規模的協同執行共歷時5天,共交付土地13000平方米、廠房8000餘平方米,拆除違建近萬平方米,清運玻璃、油漆、瓷磚、廢舊玻璃1000餘噸,圓滿完成了對申請人洪某的交付工作。

秦淮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道:“自執行指揮中心建設以來,法院一直致力於推進信息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按照江蘇高院《執行指揮中心“854 模式”實體化運行工作導則(試行)》的規定,執行指揮中心承擔提供視頻會商、4G 單兵連通與執法記錄儀使用、執行公開、輿情監測、決策分析等 5 類技術服務。在進行拘留、拘傳、搜查、強制騰空等執行措施時,嚴格做到使用執法記錄儀或 4G 單兵系統,全程記錄並及時上傳至執行案件管理系統,確保案件高效穩妥執行。”

履行四項管理職責 “最強大腦”全面整合執行力量

以全國1/20的執行人員承擔全國1/10的執行案件

因暫未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而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案件,或者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被執行人又反悔不再繼續履行的案件,申請執行人怎麼主張權益?如何進行這些老案件的恢復執行?

2000年開始起算,江蘇很多基層法院都有數萬件終本案件,面對這個容易產生信訪的“老大難”問題,2018年初,常熟市人民法院在嚴格新收執行案件終本管控的同時大力加強以往終本案件的管理,在執行指揮中心設立恢復執行組,由4名法官助理、2名法警和1名書記員專門從事老案件恢復執行工作。

“你公司申請恢復執行山東鉅野某電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一案,經本院網絡查控,發現被執行人銀行賬號並凍結其存款4817.75元。”2018年12月初,常熟市飛達塑料製品廠委託代理人接到常熟法院執行局電話,只要凍結對方公司賬號,這個陳年舊案就有希望。

2015年該案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後並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被執行人始終拖欠餘款4萬元不付。2018年11月26日,常熟市飛達塑料製品廠向常熟法院執行局遞交恢復執行申請書,執行指揮中心指派恢復執行組專人辦理。11月30日,承辦人經網查發現被執行人銀行賬號,立即通過指揮中心管理平臺委託山東鉅野縣人民法院進行凍結。2018年12月6日,被執行人主動聯繫常熟市飛達塑料製品廠將餘款付清。

“‘854’模式下,執行指揮中心承擔的4項管理職責,主要包括繁簡分流、流程節點、執行案款和終本案件管理,使執行案件全流程置於有效管理之下。”常熟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我院在執行指揮中心設立七個小組,將事務性工作全部集約化進行分組層級管理,同時設立簡易、資產處置、普通民商事(東片、西片)四個執行團隊對執行案件進行繁簡分流和流程化管理,並通過績效考核對各流程節點、執行案款、辦案質效等進行嚴格監管。” 據瞭解,自2018年“854”模式在全省法院推廣以來,該院終本案件管理成效顯著,2018年該院執結恢復執行案件908件,同比上升32.75%;恢復執行案件實際執行到位率56.02%,同比上升55.31%。

四點建議推動模式 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

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實體化運行在江蘇推行一年多來,取得了明顯成效,為按期完成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任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為建立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積累了有益的經驗。

據瞭解,2018年,全省法院辦結執行案件逾61萬件,同比上升23.24%,執結案件數量近6年來首次超過新收案件數量。未結執行案件數量則同比下降38.03%,從最高峰時的23萬餘件壓降至2018年底的8.6萬件。

在受理數量超過70萬件的情況下,全省法院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達到97.88%,近三年執行案件整體執結率達到93.27%。“854模式”切實減輕了執行實施團隊的事務性工作壓力,使其能夠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於研判案情、制定執行方案,辦好現場找人、現場找物、現場清空、現場處置、行為執行5件事。

此外,執行案件規範性得到有效提升。以往出現的立案後長期不啟動網絡查控、控制財產後長期不啟動司法網拍、同一法院發送文書格式不統一、案件終本結案後少有過問等問題基本杜絕,涉執信訪投訴總量大幅減少,全省連續三年未發現侵佔、挪用執行案款等違法違紀行為。歷年累積的127萬件終本案件全部導入終本案件管理系統由專人集中、動態管理,全省法院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合格率達到99.96%。至2018年底,江蘇全省所有中級、基層法院全部達到基本解決執行難核心指標要求,為全國執行工作貢獻了“江蘇經驗”。

採訪中,江蘇高院執行局負責同志介紹說,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是江蘇法院根據工作要求探索出的一套工作機制,這套工作機制對執行成效的提高有很大的推動作用。為讓模式更好地發揮成效,實踐中需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需明確界定執行團隊核心職責,以此為基礎進行分權。首先是將執行法官必須親歷的事項與不須親歷的事項分離;其次是將每項具體執行行為的決策權與操作權分離,即思考問題作出決定的“大腦”與具體執行決定的“手腳”分離。以此為基礎,將不需執行法官親歷的操作性事項交由執行指揮中心集約化辦理。

第二,需拓展執行指揮中心職能,推行“大中心、小團隊”。“854”模式下,江蘇執行指揮中心的職能,由最初僅為提供技術服務,目前已拓展到集約化辦理大部分事務性工作以及負責諸多管理職責,做到服務與管理兼顧。不少基層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的人員數量已經超過執行局人員總數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二。而執行實施團隊規模以3至5人為宜,結合執行人員分類管理機制,分工負責、團隊協作。

第三,需在組織機構、場所硬件上予以充分保障。執行指揮中心各項職責需指派專人負責,並制定相應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規範和信息安全。執行指揮中心需要配置專用場所,並根據各項職責的不同要求設置不同功能區域。其中值班指揮區需配備有音視頻會商系統,並有專用電腦分別與執行案件管理系統、因特網相連通;信息查控區應獨立於其他區域,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執行事務及來訪接待區應設置各項便民設施,並配備執行信息公開的專用設備。

第四,需細化要求、強化考核。江蘇高院於2017年6月13日下發的《關於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的意見》,經過一年時間的運行,又在總結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於2018年8月23日下發《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實體化運行工作導則(試行)》,進一步細化每一個環節的各項要求,使各級法院和執行人員按圖索驥,便於複製和操作。對“854模式”的落實情況,則通過執行指揮中心的4G單兵系統,用2個月的時間對全省所有中級法院、基層法院進行拉網式、遠程實景式檢查,根據事先設計的百分制評查表格,逐崗、逐人抽查實際運行狀況,檢查評分情況向全省通報,對得分低於80分的法院由省高院派員到現場逐個督促整改,確保了目前全省法院基本全部將“854模式”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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