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天年假未休,男子獲賠4萬!關於年假,上班族都應該看看!

每個工作的人

心中都有著同一份嚮往

那就是年休假!

原來年休假不僅可以是假期

還可能變成錢

更有可能是一大筆錢!

9天年假未休,男子獲賠4萬!關於年假,上班族都應該看看!


事情過程是這樣的!!!

2016年2月,順德人阿才被當地一家公司聘請為副總裁,月薪標準為50000元/月。

作為該公司的副總裁,阿才享有年度績效考核獎金,該獎金標準上限為36萬元/年。

根據該公司和阿才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合同期限為自2016年2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然而入職後的第二年,阿才接到了公司的解聘通知。

被炒掉的阿才和該公司年度績效獎金問題、經濟補償金的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並且阿才想起,他在該公司工作一年多時間,還有國家法定的年假未休,因此申請仲裁,由於對仲裁的結果未達成一致,阿才將原來的東家告上了順德法院。


焦點一 未休的年假補償標準該如何認定?

在法庭上,阿才未休的年假期間的工資問題成為他和東家對簿公堂的焦點之一。

“我已經工作累計滿了20年,並且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了1年,所以我應該享受的是每年15日的年休假。”阿才為此提供了此前自己工作公司的離職證明。

不過因為阿才的離職證明僅是複印件,而不是原件,其原先所在的公司對該證據並不認可,因此法院也沒有采信該證據。

最終,順德法院根據阿才入職該公司工作時的實際年限,認定阿才累計工作年限未滿10年,其依法應享有的年休假為每年5日。

而2017年的年假應該如何計算呢?順德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稱,2017年10月28日,阿才原任職的公司通知阿才,解聘其副總裁職務,11月2日辦理完交接手續。按照這樣計算,2017年阿才在公司的工作時限為306日。因此阿才2017年的應休年假應為4日(306日÷365日×5日)。

那麼未休的年假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阿才的月薪為5萬元/月。法院根據月薪計算,阿才未休的年假兩年共計有9天,而法定年假未休應有三倍工資補償。因此公司應該賠償給阿才的未休年休假工資為41379.31元(50000元/月÷21.75日/月×9日×200%)。


焦點二 被解聘後還有績效獎金嗎?

而當年度阿才被解聘後,是否還應享有年度績效獎金的問題,也成為爭辯的焦點。順德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阿才和原任職的公司,已就年終績效考核獎金作出了書面約定,該約定合法有效,對雙方產生約束力。

阿才和公司的合同中約定了“只對年度考核期間在職的員工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期間已離職的員工不予考核和發放獎金”。不過對該條款的解釋,順德法院從維護平等權利的角度出發,指出應解釋為“基於員工原因,而導致在考核期間員工已離職”的情況下,才能不予考核和發放獎金。

“在這起案件中,是公司向阿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即阿才的離職原因是公司導致。”順德法院法官因此判定,公司應支付2017年度績效考核獎金給阿才。

鑑於公司未能針對阿才是否達到績效獎金髮放標準進行舉證,因此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順德法院依據此前公司與阿才約定的績效考核獎金計算標準,認定被告應支付給原告2017年度績效考核獎金為178800元(360000元÷12個月×10個月×0.596)。

另外,就該公司應該賠償給阿才的經濟補償金方面,因為阿才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為50000元/月,已高於佛山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月的三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院以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月的三倍認定。最終,按照阿才工作年限,公司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為33594元(16797元×2個月)。


關於年休假的那些事

什麼是“帶薪年休假”?

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假休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提示

①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

②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裡包括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也就是說單位除了正常發工資以外,還需要按天數額外支付兩倍的日工資。

你的年假有幾天?

1年≤累計工作時間<10年

5天

10年≤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0天

累計工作時間≥20年

15天

提示

①累計工作時間包括職工在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各種單位從事全日制工作的工作時間,還有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規定可以計算為工齡的時間。

②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③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這些情況,當年不能休年假!

①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②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③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

④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請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

⑤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超過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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