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歐洲議會通過了《非個人數據自由流動框架條例》(簡稱《條例》),它與2016年發佈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組成一套連貫的規則,共同構成了歐盟數字經濟的重要法律基礎。當前,我國正在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有必要參考歐盟做法,建立數據自由流動規則體系,充分挖掘數據價值和潛力。
(閆曉麗 賽迪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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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6 05:39:06 賽迪顧問
2018年10月4日,歐洲議會通過了《非個人數據自由流動框架條例》(簡稱《條例》),它與2016年發佈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組成一套連貫的規則,共同構成了歐盟數字經濟的重要法律基礎。當前,我國正在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有必要參考歐盟做法,建立數據自由流動規則體系,充分挖掘數據價值和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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