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四項政府採購新舉措將實施

為有效促進經濟增長和就業,歐盟委員會將實施政府採購新舉措。目前相關措施正在公開徵求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強化政策功能。

政府採購要綜合考量促進創新、保護環境、提高中小企業中標比例(目前是45%),還要推動第三國對等開放政府採購市場。

二是提供技術支持。

歐盟委員會應成員或企業要求,在採購交通、能源、通信技術、非住宅型工程等領域大型基建項目時提供評估服務。其中,對2.5億歐元以上的項目,提供電話諮詢;對5億歐元以上的項目,給予專業團隊支持。歐盟委員會的評估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是增強能力建設。

全面提升採購人員的從業能力,包括掌握工程建築領域有關規定、採購專業知識、採購實踐案例等。

四是促進企業創新。

廣泛徵求各方對政府採購促進創新的意見和建議,並將進一步完善《公共採購創新指南》,促進創新型企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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