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最近,新華社發文——"公攤面積傷民"矛盾亟待求解,質疑公攤面積, 並提出批評。一時間,公攤面積的爭議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文中發出了嚴厲的提問:"既然國際上基本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房價,為何我國計算房價、物業費等都要包括佔比頗高的公攤面積?職能部門治理房地產行業亂象之時,能否回應公眾關於公攤面積亂象的關切?"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公攤面積並不是一個新鮮話題,雖然它長久存在,但是並不代表著它就是合理的,已經對民眾是一種傷害。

在歐美,一般都是按"室內面積"來計算房價的,舉個例子,在美國,某套房的"室內面積"有一百平方,房價摺合成人民幣是一百萬,那麼單位房價就是一萬元/平方,沒有公攤面積一說,房間裡多少面積就是多少面積。

而在我國,開發商則機智地採用"建築面積"來計算房價,比方說某套房的"建築面積"有一百平方,房價摺合成人民幣也是一百萬,那麼這個單位房價也是一萬元/平方。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但事實上,國內這套房的"室內面積"只有七十平方,也就是你自己的房子裡的面積只有七十平米,而另外的三十平方屬於"公攤面積"。可是我們買房的人卻實打實的交了屬於公攤面積的錢。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公攤面積具體指的哪些面積?公攤面積又是誰提出來的?公攤面積是怎麼計算的?誰又從中得到了利益?讓我們詳細瞭解一下。

公攤面積具體是指的哪些面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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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又是誰提出來的呢?

據說是大商人李嘉誠在香港率先發明的公攤面積,不知道真假。不過2013年之後,香港就已經不再有"公攤面積"了,而"公攤面積"就變成了一種中國特色。

公攤面積又是怎麼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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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會給誰帶來哪些利益呢?

一、相關部門在統計數據時,可以有效的降低"房價"

通過"公攤"這個概念,我國相關部分在統計房價時,通過"建築面積"這個基數,可以極大幅度的降低"房價"。

二、公攤面積可以更好地無中生有,開發商斂財的好手段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1+1>2是國內開發商得利的最好手段,每一個小區所有房子的公攤面積加起來,一定會超過這個小區的實際公攤面積,這就是斂財的1+1>2。

作為業主對自己房子的室內面積是很容易測量的,但公攤面積怎麼測,你能把整個小區的過道,地下室、車棚、警衛室、牆體等等都測量準確嗎?

只要能無中生有多計入一平米的面積,那麼就能多收幾千甚至幾萬元,累計起來的數字會多麼龐大呢?

三、多收取物業費

在我國,物業費是按房屋建築面積收費的,而你室內的使用面積物業是不可能來打掃和維護的,我們交的物業費實際大部分是公攤面積的費用,包括衛生服務、維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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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造成了我們花了大筆的建築面積的物業費,僅僅享受到了小部分公攤面積的服務而已。

說說公攤面積裡的“貓膩”

開發商把公攤面積變成了"搖錢樹",趁機大發其財,造成現在的公攤面積越來越大。呼籲政府儘快將公攤面積納入法制化、法規化管理的軌道。對公攤面積多念"緊箍咒" ,對無良開發商,必須堅決予以嚴懲,保護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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