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首套房“認貸”不“認房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今日公佈,首套房“認貸”終明確。該暫行辦法稱,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對此專家表示,“認貸”相對容易操作,便於更好地落實稅收減免政策;而針對首套住房貸款進行利息扣除,則有利於減輕“剛需”買房人群的壓力。

明確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首套房“認貸”不“認房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認貸”

今日,國務院發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詳細說明。其中,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備受關注。

如何確定自己的住房貸款能否獲得利息扣除?需要滿足幾個重要條件。根據《辦法》,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簡言之,不論納稅人是單身還是已婚,只要在國內通過商業銀行或公積金辦理住房貸款,且住房貸款執行的是首套房貸利率,則可以每月在稅前扣除1000元,最多可扣20年。

如何確定自己的房子是否該執行首套房貸利率呢?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住房貸款合同上會清楚寫明,可以查詢確認。

此外,如果個人或家庭擁有不止一套住房,第一套住房已執行首套房貸利率,這套房還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嗎?張大偉稱,《辦法》中明確指出,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可以被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進而享受利息扣除。因此即使個人或家庭有多套住房,只要第一套住房執行的是首套房貸利率,可以照常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此前,關於首套住房及首套住房貸款的概念,相關部門並未給出明確標準,購房者及業內人士對此多有爭論,焦點集中在首套住房貸款應該“認房”還是“認貸”,即其認定標準是納稅人或配偶首次貸款購買的首套住房,還是並非首套房但為首次貸款購買的住房。

此次《辦法》明確表示,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對此,張大偉認為,“認貸”比“認房”更容易操作,便於更好地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讓銀行承擔審核首套房的主要責任是有意義的。在此過程中,銀行存在放貸行為,因此有權審核此類貸款是否符合首套房貸款標準。

個稅扣除標準或升至9000元

除住房貸款利息減免細則出臺之外,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大病醫療支出扣除標準也獲明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顯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為定額扣除,扣除額度分別為1000元/月、4800元/年或3600元/年、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2000元/月;大病醫療為據實抵扣,每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可在8萬元/年的限額內據實扣除。

與徵求意見稿相比,部分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有所提高。具體來看,住房租金扣除標準中,前兩類主要城市的標準,從原來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別提高到1500元/月和1100元/月;而大病醫療的扣除限額,則從原來的6萬元/年提高到8萬元/年。

隨著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個稅扣除標準將顯著提高。依照暫行辦法的標準,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貸或房租支出的青壯年人群,在個稅扣除標準方面,標準將提高到9000元/月甚至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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