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七要七忌”,你的“請示”就能順利過關!

請示,是下級向上級請求指示、批准、幫助、支持、協調、明示、解決的一種上行公文文種。請示看似簡單,但要想通過上級批准卻不易。掌握“五要五忌”要求,你的“請示”就能順利通過。

一要做到請示對象準確,忌諱請示對象不對。請示呈送的對象是同一組織系統之內,或者有隸屬關係的上下級之間使用的文種。沒有上下級之間的隸屬關係,隨意使用請示,請示事項不僅得不到解決,而且還貽誤工作。

二要做到請示事項準確,忌諱大小事都請示。請示事項一般是自己職責權限範圍內無力解決、無權解決、無法解決的事,忌諱不管事情大小和難易程度隨意向上級請示。自己職責範圍內能夠解決、有權解決、政策範圍內明確可以解決的事項,原則上不能向上級請示,否則就會被上級挨批“懶政怠政不作為”,還會給上級造成自己能力不足的印象。

三要做到一事一請,忌諱多頭請示。請示是一事一請,一個請示只能有一個主送機關,一次只能向一個頂頭上司彙報,不能向兩個以上的上級機關呈送。多頭請示容易造成不同上級機關推諉扯皮耽誤問題的解決。

四要做到一文一事,忌諱一文多事。請示是一事一請,一個請示裡面不能夾帶兩個以上的請示事項,請示事項多就會延誤解決時間,甚至會造成多個事項之間相互掣肘,影響其他事項的解決。

五要做到批後執行,忌諱先斬後奏。請示必須是事前行文,待上級批准後才能執行,不能自作主張先斬後奏。

六要請示報告區分,忌諱相互混淆。請示是在事前行文,報告是在事中或事後行文。請示只能一文一事,報告的事項靈活隨意,可報告一件事也可多件事。請示事項上級必須做出明確答覆,及時批覆迴文,下級只有得到上級批文才能執行;報告不要求上級回覆,可回覆也可不回覆。

七要請示理由充分,忌諱含糊籠統。請示必須清楚交代請示事項的背景和原因,說清請示的理由和依據,讓上級準確把握請示的必要性、問題的嚴重性和解決的緊迫性、可能性,做到條理清楚、事實準確、理由充足。忌諱背景緣由寫的含糊籠統、一大而空、含糊其辭、脫離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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