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借給同學40元,30年後還了1000元,虧了還是賺了?




1985年借給同學40元,30年後同學還給我1000元,我是虧了還是賺了?

這個網絡提問後面跟帖者眾多,看來大家都曾經給別人借過錢,也都有過向人借錢的經歷,所以暢所欲言,眾說紛紜。

一部分人的觀點是:虧了。因為按可比價格計算,30年前的40元要遠遠大於現在的1000元。想想看,1985年40元相當於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夠全家人的開銷,而30年後的平均月收入已經攀升到了三四千元,1000元只相當於月工資的三分之一。這樣算來,同學才還你1000元,你肯定是吃虧了。

另一部分人的觀點是:賺了。因為按銀行利率來算,40元放在銀行存定期30年,按年利率10%的複利計算(1990年之後的存款利率降到了10%以內,到了本世紀定期存款利率很難超過5%),1.1的30次方是17.45,本息合計約17.45×40=698元,而同學卻還你1000元,你賺了300元呢。


1985年借給同學40元,30年後還了1000元,虧了還是賺了?



還有一部分人持“牆頭草”的調侃觀點:虧了還是賺了,這要看你怎麼算?參照物不同,結果也不同:按雞蛋算,1985年1毛一個,40元可買400個,現在1000元可買1000個,你賺了;按郵資算,1985年8分一張郵票,40元可寄500封信,現在1000元大概只能發100件快遞,你虧了;按豬肉算,1985年1.75元/斤,40元可買23斤,現在1000元能買70斤,你賺了;按茅臺酒算,1985年8元一瓶,40元可買5瓶,現在1000元只能買0.6瓶,你虧大了……

答案五花八門,每個人所處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結論也就大相徑庭,貌似說得都挺有道理。

但點贊量最高的一個回答是這樣的:“首先,我們暫且不談虧與賺的問題,就說說你和這個同學:可以肯定,在那個一窮二白的年代,你願意借給他錢的同學,一定是你心中認為值得信賴和相處的人;而時隔多年後,同學沒有忘記你曾經的幫助,主動找你還錢,這足以證明他是一個懂感恩和守誠信的人。其次,你當初之所以借錢給同學,一是對方遇見了困難,需要救急或救命;二是你重情重義,想幫同學渡過難關。你們之間的借款是純粹的同學之間的情感行為,而不是商業行為,借與還之間不存在虧與賺的算計,而是守信與背信的問題。我想,你借錢時壓根就沒有虧與不虧的顧慮,對嗎?不然你也不會在之後的30年間,從不去提醒和索要。所以我的回答是:

你和同學都是人生的贏家——你秉性善良,用自己的寬容贏得了同學的感恩和尊重;同學不忘初心,用自己的誠信贏得了你的友情和信任。所謂黃金有值,情義無價,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你們同時收穫了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啊!”

都是人生的贏家——多麼睿智而美妙的回答啊!在大多數人都沉迷於數字的對比,誇誇其談地用金錢和物質來權衡得與失的時候,此人卻能避開俗世的思維定式,從情感的角度出發,透過現象看本質,不僅展現了人性的真善美,更給人一種醍醐灌頂的豁達和通透。

人生的虧與賺,豈能通過簡單的價格換算來衡量呢?生活之中,浮於表象的繁華和享受可以用金錢獲得,但沉斂於心的幸福和豐盈是無法用價值來衡量的。而生命的美好,不僅需要物質的積累,更需要我們用一顆博愛、感恩和寬容的心,慢慢打磨,細細品味。

人生的虧與賺,豈能通過簡單的價格換算來衡量呢?同意的點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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