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核”重組即將收官,中核建將解散並註銷

正式公佈重組事宜一年後,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核集團)與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下稱中核建)的合併就要收官了。

2月13日,中國核建(601611.SH)發佈公告稱,其控股股東中核建已於2月12日與中核集團簽訂《吸收合併協議》。

公告顯示,根據協議,中核集團吸收中核建而繼續存在;中核建解散並註銷,其全部資產、負債、業務、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和義務由中核集團承繼和承接。

吸收合併完成後,中核集團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中國核建的61.78%股份,成為其實際控制人。

中核建所有下屬子公司、企業或其他法人的股東或出資人,將均變更為中核集團或其下屬公司。

2018年1月31日,國資委官網公佈消息稱,經報國務院批准,中核集團與中核建實施重組,後者整體無償劃轉進入前者,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這是繼原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與國家核電技術公司、國電集團與神華集團合併後,能源行業第三例落地的央企重組。

2018年10月24日和11月1日,中核集團和中核建分別審議通過了相關吸收合併方案。

2018年12月,兩家集團簽訂了《債務承繼協議》,明確了承繼的債務標的。

2019年1月17日,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債務承繼確認書》,確認已將中核建存續債務融資工具轉移到中核集團相關賬戶,由中核集團按照原發行條款和條件履行相關債務。

中核集團和中核建原最早均屬於原中國核工業總公司(下稱中核總)。1999年,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中核總被劃分為兩家公司。中核集團繼承了中核總的衣缽,承接了大部分產業,中核建則負責核電工程、軍工工程等方面的建設工作。

業內多認為,兩家企業業務互補,重組難度相對較小,重組後的中核集團競爭能力將大為加強,利於更好地在全球核電市場上競爭。

中核集團是國內投運核電和在建核電的主要投資方、核電設計及工程總承包商、核電運行技術服務商和核電站出口商,同時也是國內核燃料循環專營供應商、核環保工程和核技術應用主力。

中核建的主業為核軍工、核電、核燃料循環、核技術應用、核環保工程等領域的科研開發、建設和生產經營等。

中核建在中國核電施工工程市場上,長期佔據絕對主導地位,是國內外唯一一家連續30餘年不間斷從事核電建造的企業,承擔了中國大陸和出口的所有核電機組的建造任務,具備同時承擔40臺核電機組的建造資源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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