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为什么只在秦国发生?

商鞅变法,为什么只在秦国发生?

学过历史的读者都知道商鞅变法。在秦国发生的商鞅变法是我国历史中的大事件,它奠定了我国两千多年来的王朝体制。在此需要思考,如果没有秦国,会不会有商鞅变法?进一步延伸开去,如果没有商鞅,会不会有商鞅变法?

必然要发生的商鞅变法

我们先得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变法呢?难道是秦孝公吃饱了没事干,搞个变法来玩玩游戏?或者商鞅在老家待得久了,闷得慌,突然间做梦,梦见秦国山川秀丽就去秦国旅游,正好碰见玩变法游戏的秦孝公,所以他们俩就一起做变法 游戏?

当然不是啦。这样大的历史事件,怎么可能像小孩过家家一样幼稚?中间肯定有很多原因,就是说这样的变法是必然要发生的。具体咋回事呢?

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导致人们的获利模式发生改变,进而影响人的行为方式。对人们行为方式的影响,必然导致对新制度的需求以及由此催生新制度对旧制度的替代性争夺。

春秋战国,就是这样一个新旧制度拉锯的过渡状态,也是一个急遽变化的时间段。这段历史充满变动,过往的行为模式变得不为人们重视,以至于“礼崩乐坏”。人们希望用一个全新的行为模式来诠释时代对行为的内在要求。封建社会中的行为模式,要求赋予奴隶以空前的自有,使其从奴隶变为自由平民,以释放空前的生产热情。但旧奴隶贵族则通过他们掌控的国家政权加以控制。

大争之世,实力说话。要获得更多的资源和财富,必须用战争侵吞他国。由此,生存可能性说到底还是由实力决定。按照各自暴力实力,进行奴隶封国裂解后的分化组合,结果诸侯国越来越少后留存的诸侯国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的诸侯国更具备了战争的各项条件并不断发生频密战争,从此历史进入战国时代。战争频发导致生存紧迫性,国强则存,国弱则亡的客观事实,逼迫诸国必须进行变法即改革。按照社会的迫切要求进行适应性变化,才能增强国力,不断在战争中取得胜利以拓广自己的资源和疆土。

具体而言,任何一个想持续存在的国家,都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吸引人口,促进生产,才能在战争连绵的时代中求取生存。如果不能进行适应性的改善,就必然导致:(1)本国民众生产积极性降低;(2)本国民众的趋高逃亡;(3)本国军力下降、财富减少。这三个方面,实质上均指向同一方向——亡国。以变求存成为时代需求,基于战争催生的变法动力,要求必须要进行变法。

变法则强,不变法则弱,形成了一个空前的“变法必要性”。这个变法必要性,随着战国之间越来越严重的战争冲突的发生,变得异常激烈,社会越来越强烈地要求变法,并因多年早期的零星变法而逐渐形成集大成变法的可能性。由此,进行变法,已经成为当时的“必完成任务”。商鞅变法,就是在这样一个阶段经由在战争中惨败因而有空前变法必要性的秦国上演的。

变法必要性支配下的战国各诸侯,必然要实现变法。但变法需要具体承载者和实施者。如果没有能够承载变法必要性以具体实现社会变革的人才,就无法组织有效的社会变法。高智人才往往决定变法实现的或迟或早。这时,对高智的变法人才的需要就成为各国的若渴。强烈的“人才渴望”,必定导致适配人才的相应产生。

一般而言,当社会必须改变什么才能继续前进的时候,就必然有人站出来完成这个历史任务。其逻辑线是:时代需要——获利多功业大——专业人越来越多——专业人实施技能——改变现实——完成历史任务。

从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社会需要什么,就会有人去满足这种需要,相应人才的智力就会围绕这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进行揣摩。比如我们这个社会需要联结全球的人士,就有人去发明火车和飞机。我们需要快速地联结全球的朋友,就有人去发明互联网。可以说,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满足,哪里就有相应的智慧。

同样道理,在需要变法的战国时代,各个国家都要想着应该怎么去变法呢?这样,形成有效的变法智慧是必然的。时代需要什么,什么就会成为显学,也就必然引起当时高智人群思考和行动的核心所在。

在一个渴望变法的时代,变法人才的涌现是必然的。对变法人才的热烈渴望,必然催生能满足需要的相应人才。变法当时已经成为浪潮,也是最能出功业也最能出富贵的事业。因此,修习变法之术,必然成为当时建立功业的必然选择,也由此催生了法家这个思想派别。战国时代,从李悝到吴起,从卫鞅到申不害,再到后来的韩非,丛生不断的法家人才,昭示高智人群内生不息的时代回应。

这种回应有一个基本底限。只要能通过变法对社会主要需要进行满足,引发行为模式的相应改变,破除旧体制,形成可以激发社会劳动积极性的新体制,就已经足够,即形成足够变法之用的“有效高智”。

拥有最低有效高智的人,才能在社会变迁中承担起具体的变法大任,否则便无法真正有效实施变法。至于其个人其智慧超过这个基本的一般有效高智,或者超过这个有效高智到什么程度,那就是个人才能的个别偶然性。

变法是必然要发生的,变法人才也必然会出现。必然要发生的商鞅变法,所剩下来的就是由谁在哪里完成这个“必完成任务”了。

商鞅变法,为什么只在秦国发生?


危境求存:特殊的秦国朝野

战国时代,各个国家都有变法必要性。不论最先变法的魏国,还是随后跟上的齐国,以及后来韩国的申不害变法,都明确彰显了这个来自时代要求的必要性。谁先变法谁先强盛,变法导致国力强大后,诸侯国选往往择单方面提升自己的地位,纷纷自立称王。

各国都意识到变法重要性。但意识到变法必要性,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切实履行变法需求。后来的史实证明,恰恰是秦国这个当时非常落后的国家,实现了其他诸侯国不可能实现的商鞅变法。

这就发生一个商鞅变法必然性与秦国实现偶然性的对应问题。为什么只有秦国实现了商鞅变法,而其他国家都没有出现类似深彻变法呢?独行必有孤因。关键在于孤弱的秦国国民的独特气质和选人取向,催生了独有的变法紧迫性和改革推行力。

崛起西陲的秦国,变法前是七雄中最穷弱的国家。这个国家以通过战争掠夺资源并开拓疆土作为自己的中心使命。与强敌魏国多年的拉锯战,几乎耗尽了这个穷弱国家的所有资源,更一度把秦国推向亡国灭种的危险边缘。就是这个空前危险,把秦国推进了要么变法要么死亡的艰困境地。这个生存困境,催生了空前的变法必要性。正是藉由空前的变法必要性,秦国庙堂请来卫鞅进行变法。

但仅仅是变法必要性,还远不足以保证变法的最终完成。更为重要的是,秦国底层民众对变法的深刻拥护所形成的变法执行力。

具体的变法执行力,来自秦国民众的拥法意志,直接表现为以秦孝公为首的政治推动。底层决定上层,违背底层需要的任何政治决策都必然因失去民众支持而最终失败。对商鞅变法而言,真正的支持力还在于底层民众的实质拥护。

改革越彻底,民众越拥护。各国变法的史实告诉我们,那些以整肃吏治作为启动点和核心光彩的所谓变革,如齐威王的大鼎烹官,虽然早期获得底层的一致好评,但终因不能使民众获得实际利益而无法有效凝聚民心。

商鞅变法,为什么只在秦国发生?


商鞅变法本身的深彻性,使其获得了民众真实的持续拥护。商鞅变法改变了两大基本制度:奴隶制度和土地制度。这种深彻变革,切实把民众从被压迫的地位上解放出来,有效激发了民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对国家事务的空前向心,自然获得了民众对变法的交换性支持。

底层民众的支持,构成商鞅变法的社会基础。具有直接意义的是,表达民意诉求、力行变法的秦孝公政治集团。因为连年苦战,秦国需要休养,需要在严峻的条件下生存下去,就要求掌权者具备足够的柔韧性。秦孝公的特质正好符合弱势求存的特定需要。历史证明,秦孝公具备刚柔并济的个性、促使秦国奋起的强大决心和实现政治雄心的统治才能。其独特秉性,恰恰符合在贫弱秦国推动变革的政治需要。对当时的秦国而言,秦孝公是最恰适人选。

秦献公在即将逝去之时立秦孝公为政权后继人,实际上是把强大的变法领袖推向历史舞台,为秦国后续通过变法获得复苏乃至强大,奠定了政治选择基础。这种政治选择,与秦国民众的政治选择取向一致。来自民间的政治选择性,体现了面对强国林立的落后状态,民众对选择什么样的政治领袖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具备清醒认知。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

对政治国家而言,深刻民意不可违。民众状态决定政治选择可能,进而决定具体登台的政治人物。秦献公之所以选择秦孝公作为其政权后继人,恰恰是经由失败的战争看到了秦孝公对恢复秦国的独特推动能力。而秦人通过积极拥护行动对这个选人决策的实际支持,恰恰表明了这个决策符合当时秦国朝野的一致渴望。

正是因为秦孝公集团的积极选择,商鞅得以入秦变法。也正是因为秦孝公集团的坚定支持,商鞅得以施展法家抱负和才能,在秦国推行深彻变法,获得底层民众的深厚支持,从而激活了秦国,还给世人一个空前的惊奇。就这样,经由秦国的变法必要性和秦国君民的切实选择,符合历史需要的商鞅变法得以具体发生。


延迟与琐碎:如果没有秦国和商鞅

必然要发生的商鞅变法在秦国的具体实现,体现了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偶然性的统一。为更进一步说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内在相合,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没有秦国和商鞅,那历史将可能是一个什么样的演变线呢?

如果没有秦国,即使有商鞅,也不可能有持续二十年的商鞅变法。前已述及,特殊的社会和政治空间,决定特定国家的选人取向。如果没有非常需要变法而又能坚定支持变法的秦国君民,商鞅也不可能受到重用更不可能长时间推行变法。

拥有超高变法智慧的商鞅,却弱于政治投机和生活互动。一点绝高必致他点软弱,铸造高端的登顶人往往在其他方面显得幼稚。铸造功业必需心无旁骛。心性纯正才能高度聚集精力以锤炼自己,才能因立身秉正而获得相应智慧。

心邪必定不能深思治国正道,专注功业的人往往疏于政治斗争。而高峰人必然因本性纯正而无心投入邪道,也因为聚力凝思而无暇顾及生活他事。心正之人也必然因为平时未能对应性思考,无法有效预防邪恶来临。如果没有一个可以提供持续变法动力和变法聚集的国家,卫鞅就必然早死,功败垂成也是必然的。

从这个意义上,因变法而惨死的吴起恰恰就是魏国壮志未酬的商鞅。看似偶然的机遇中,蕴含着社会变迁提供的民众追求。民众拥护谁,主要看其是好人还是坏人,主要就是由是否适应社会而能给社会天下大众带来好处作为基本标准。社会变迁提供的生存机会使商鞅能活下来并在秦国坚持下去,是社会变迁产生的接受空间的反映。

从这个意义上,朴实的秦国成就了卫鞅的大功业。与此同时,商鞅也成就了秦国。

虽然有强烈的变法必要性和强大的变法推行力,如果没有具体承载变法的高智变法者,也无法凝成有效的变法现实。民众取向和君主选择往往只能造就行为趋势,但却不能具体地化势为实。由此,化势之人非常关键。

可以断定,如果没有商鞅在秦国的应时出现,雄明但不具备大智的秦孝公穷其一生也只能勉力支撑秦国而不可能促使其国有效崛起,甚至为后世统一奠定根基。商鞅以其出众的法家才华和卓越的变革才能,为秦国的崛起和统一铺垫出坚强道路。之后的秦国,就是商鞅化的秦国,任谁上台,都不可能摆脱商君之法而独立存续。因此,也可以说商鞅再造了秦国。

商鞅变法是必然要发生的,所不同的是,是以集中型还是分散型的方式进行,将会给民众带来不同的情绪和具体利害。

如果没有秦国和商鞅,商鞅变法仍然会在某个国家出现,但却要延迟和琐碎化,只能以片段式的改良慢慢地迂回前进。在这个片段式的改良过程中,必然就会有更多的变法者因此而丧命。

在各国长时间内实现的适应性变革,实质上是一种合成式的商鞅变法,是商鞅变法的零碎化分散完成。这种历史行进,将给民众带来更多的苦难,更长时间的煎熬。如果没有商鞅,将会出现勉力维持的秦国和更加零散漫长的战国斗争。

而秦商之合,是最佳因素的历史相遇,也是各种因素聚合生成的时代硕果,是适应形势变迁的变法在特定适域内率先进行独特表达。

作为反向说明,秦国之外的其他战国要么耽于旧制无力变革,要么基于自己政治派系的内耗型限制而只能实行半新半旧的半法治。半法治无法持续更无法彻底盘整需要变革的国家,以满足民众的变革需求。其根本原因就是生产力半高半低,无法形成在绝境求存激发的追赶积极性,也无法产生人才的激活体制以凝聚最有效的人才力,治理好国家。它们的国君,多为庸主,而臣下多是沉溺酒色的爱财之徒。

一般而言,任何变迁时代,都有上升型的国家与衰退型的国家并存。最终必然是上升型国家吞灭衰退型国家。其他国家的变迁落后性,决定了秦国最终必然的胜出,也决定了其他国家的无奈崩盘。

尽管其他战国在生存压迫下,也曾有过抗拒统一的热烈反抗,但最终还是在越来越无力中被秦国虎狼残忍吃掉。不得不承认,其他国家也出现过非常优秀的人才来保家卫国。但个人才能再高,也只能救人而不能救趋势。

个人才能对国家的全力帮助,也无法挽救只能暂被推迟的灭亡宿命。这些英雄般的个人付出,逆转变革求存和战国求一的时代需求,最终不过是灿烂式的个人悲剧。悲剧挽救悲剧,虽然不乏光彩,终究无抗于时代前行。

所以,卫鞅在秦国变法,不是吃饱了没事干的游戏,而是历史演进的必然结果,实际上就是一种基于相互需要的彼此成就。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总结出一句话:必然通过偶然实现。我们固然不能任意改变历史必然性,却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促使最合适的人在最合适的领域内实现最完美的结合,以最快、最有效地促进社会实现必然的质变,解决社会问题,促使民众幸福生活的早日到来。

而这个促进,恰恰是所有功业志士的激情追逐和灿烂表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