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眼中的地主

公公的姑姑是僅有五、六十畝地的小地主,節儉得很。

除夕祭祖的魚,總是不讓吃頭、尾,在她的規矩裡,只要頭、尾俱全就是一條魚,仍可供給列祖列宗。有一次,孩子們偷吃了魚頭,她就瘋了似地,挪著小腳,滿莊子追打“小竊罪”。

收麥子前,買的四斤油,三四個短工及一大家七、八口人,還要校大車(木製大車,車軸需抹油潤滑),結果,收麥、種豆忙清後,還剩兩斤多油。節儉的習慣一定會滲透到人的基因裡,這位老太太的兒子忠實地繼承下這份“財富”。上世界八、九十年代,這位表叔堅持只用15支光的電燈、豬肉一定按“兩”買,結果他的眼鏡酒瓶底般厚,人卻餓猴樣地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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