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被確診為癌症是改變生活軌跡的重大事件,現實數據卻告訴我們“癌症,誰都無法迴避”,據《2018年中國癌症統計》,僅在2018年,中國有380.4萬新發癌症病例和229.6萬癌症死亡病例,相當於每天有1萬多人罹患癌症。

在“談癌色變”的年代,我們又不得不面對事實,癌症日益高發,潛伏在每個人的身邊。

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國家癌症中心發佈的《2018年中國癌症統計》,彙總了全國339家癌症登記點的數據,共覆蓋2.8億人群。數據為2014年,是目前最新統計數據。全國腫瘤登記中心的數據一般之後3年,2018年的數據將於2021年或者2022年公佈。

據統計,癌症新發病例3804000例;癌症死亡病例2296000例;標化發病率186.53/10萬(發病率表示在一定期間內,一定人群中某病新發生的病例出現的頻率);標化死亡率106.09/10萬(標準化死亡率是指按標準人口年齡構成計算的死亡率)。

結合上述數據:平均中國每天有至少10000人會被診斷為新發癌症,平均每分鐘有7人確診。

癌症離我們並不遠,當一個人不幸被診斷為癌症時,第一反應關心的都是:良性還是惡性?還有治癒的可能嗎?

其實判斷癌症是良性還是惡性,需要依據很多判斷,臨床上,判斷腫瘤的嚴重性,有兩種指標,即要看癌症的分級和分期。那麼這兩種指標有何不同?

癌症分級與分期

1、腫瘤分級:

是根據顯微鏡下腫瘤細胞的分化程度進行確定。

目前,簡明三級方案最為常用:Ⅰ級(G1),即分化良好者(稱為“高分化”),腫瘤細胞接近相應的正常發源組織,惡性程度低;

Ⅲ級(G3),分化較低的細胞(稱為“低分化”),腫瘤細胞與相應的正常發源組織區別大、分化差,為高度惡性;

Ⅱ級(G2),組織異型性介於Ⅰ級和Ⅲ級之間者,惡性程度居中。

2、腫瘤分期

腫瘤分期的國際統一標準為“TNM分期”。

“T”代表腫瘤大小和腫瘤浸潤程度,“N”代表淋巴結轉移情況,“M”代表遠處臟器轉移,包括骨轉移。根據T、N、M的不同情況,將腫瘤按嚴重程度分為五個階段,即0期、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

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TNM分期必然對應於五階段分期之中的一個,但是在不同類型癌症這種對應關係並不是完全一致的,比如膀胱癌T3N0 M0對應III期,而結腸癌T3 N0 M0對應 II期。

3、兩者的區別和臨床意義

簡單來說,癌症的分級和分期都可以反映腫瘤的嚴重程度和預後。

分級主要指顯微鏡下觀察到的腫瘤細胞和組織相比於正常細胞和組織的異常性程度,並進而推測它的生長速速,會不會發生侵襲或者轉移,通俗來講也就是惡性程度;

而分期則是在分級的基礎上,考慮更多的指標,主要指腫瘤的發展階段,通俗來講也就是腫瘤的早期或者晚期。

癌症晚期就是死?

根據癌症的分期,醫生可以確定相應的治療方案,如果患者在確診時已經是癌症晚期,錯過了治療的黃金期,就會導致治療難度增加。

我們大概聽過,癌症晚期就是個死。

這在以前醫學技術欠佳的情況下,可能是事實。但是醫療技術不斷進步的當今社會,評估癌症治癒,要綜合很多因素,其中不能忽視“5年生存率”這個數據。

事實上現在全球已經有超過3500萬人帶癌生存,他們和癌症一起和諧地共存著。

為什麼我們現在能夠“戰勝”癌症,為什麼癌症的生存率已經翻番了?

是因為我們對癌症的認知發生了三次革命。


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大家看到的是預測的2020年全球銷量前十的抗癌藥物,全部都是新型的靶向藥物和免疫藥物。現在我們真的越來越希望能夠讓更多的患者不用接受化療,不是因為化療無效,而是它的副作用太強了。

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如果能夠無限地給病人使用化療藥物的話,我們早就把癌症攻克了,但很多時候還沒用到足夠多的劑量,病人就受不了了。

靶向藥物和免疫藥物的副作用通常要比化療好很多,所以我們希望“去化療化”。當然現在還不能做到百分之百,但是某些腫瘤類型已經開始出現這樣的跡象。

根據目前的醫療水平,雖然很多晚期癌症無法達到完全緩解,但通過綜合治療,控制病情,可以保持長期生存。比如前列腺癌、睪丸癌、甲狀腺癌、絨毛膜細胞癌等癌症的早期治癒率非常高,即使在晚期階段出現了轉移、擴散,仍然有很大的機會得到根治,五年甚至十年都不會復發。

近期,國家醫保局已經把 17 種抗癌藥納入報銷目錄,平均降價達到 56.7%。可能很多人就覺得有救了,醫保是國家給我們的基礎保障,我們肯定要享受,但是醫保的侷限性也是很明顯的,無法只能靠醫保抵抗大病帶來風險。

除了鉅額住院和治療費用,一旦患上癌症,這種大病還會發生很多隱性的損失。比如康復費用、治病期間的生活費用、治療時間過久帶來的家庭收入損失等等。


癌症晚期的判斷指標你知道嗎?


配置合適的商業保險才能抵禦大病風險。重疾險+百萬醫療,是小智君推薦的保險組合。

重疾險無需拿醫院發票去報銷,理賠款既可以用來支付醫藥費,也可以用來付其他的收入損失。

但是需要注意,有 6 種情況是不在重疾賠付範圍的,它們分別是:

1、原位癌

2、相當於 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慢性淋巴細胞 白血病

3、相當於 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 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生轉移皮膚癌)

5、TNM 分期為 T1N0M0 期或者更輕分期的 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 患艾滋病期間 所患惡性腫瘤

另外,還可以搭配一份百萬醫療險。每年保費百餘元,便可獲得百萬保額抵禦癌症治療的風險。

醫療技術發展至今,癌症在由“要命的病”轉化為“要錢的病”。預防、篩查固然重要,但是真的到了 “治療”這一步,足夠的錢財才是最後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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