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發佈第四批“河洛英才計劃”創新創業人才申報公告

洛陽位於河南省西部、黃河中游,因地處洛河之陽而得名,是國務院首批公佈的歷史文化名城和著名古都,省域副中心城市,也是中部地區重要的工業城市。現轄1市8縣6區,2個國家級開發區、2個省級開發區、18個省級產業集聚區。總面積1.52萬平方公里,人口710.1萬。

洛陽市發佈第四批“河洛英才計劃”創新創業人才申報公告

洛陽現有央企科研院所14家、高新技術企業470家、省創新龍頭企業20家、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4043家;建有國家級重點實驗室7個、工程實驗室1個、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7個,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4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個,各類研發機構1900餘家;兩院院士5名,共享兩院院士38名,省級院士工作站37個。2017年,全市實現生產總值4290億元。現已形成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高端石油化工、電子信息、旅遊五大主導產業,正在大力培育和發展機器人及智能製造、新能源、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努力構建“565”現代產業體系。

洛陽市發佈第四批“河洛英才計劃”創新創業人才申報公告

當前,洛陽以建設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洛陽片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洛陽片區、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為契機,持續推進“9+2”工作佈局,深入落實《關於實施“河洛英才計劃”加快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意見(試行)》(洛發〔2015〕9號),積極營造有利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發展環境,以積極開放的心態真誠地歡迎海內外精英來洛創業創新,共同開創美好未來!

一、引進對象和重點領域

“河洛英才計劃”引進的對象主要是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洛陽片區、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洛陽片區、“565”產業體系建設急需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支持的重點領域分別是:機器人及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及節能環保、高端石油化工、現代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及大數據等。

二、申報類別及條件

(一)申報類別

1.創業型人才(團隊)

指帶技術(或專利、項目、資金等)落戶洛陽創辦企業,技術和產品能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能引領洛陽經濟、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的人才(團隊)。

2.創新型人才(團隊)

指依託洛陽本地現有企業載體,本身擁有較大創新潛力,具有可產業化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的嫁接型人才(團隊)。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才(團隊)項目與洛陽地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緊密相關,技術居行業內先進水平,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產業化前景較好,能夠引領洛陽當地產業發展,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申報人才(團隊)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為2015年6月30日之後到我市創新創業;團隊核心成員須由3-5人組成(包括團隊帶頭人),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週歲(1964年1月1日後出生),院士等特別優秀的人才可適當放寬;擁有3年以上申報項目所屬行業領域的工作經驗;申報人員須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3.團隊帶頭人應取得全日制博士(含)以上學位或正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其餘核心成員應取得全日制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境外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三)其他條件

1.創業類人才(團隊)

①團隊帶頭人應是2015年6月30日之後在我市依法註冊獨立納稅的企業創辦人;如尚未進行工商註冊登記,須與縣(市、區)達成創業意向(原則上後期不得更換申報地),並在確定納入“河洛英才計劃”支持後,一個月內完成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優先支持已落戶開展業務或社會資本已跟進的創業項目。

②申報人才(團隊)創辦企業註冊資金應不得低於申報市級財政支持資金總額的20%,註冊資金實際到位不低於50%,並先於市級財政支持資金到賬前到位。

③所創辦企業法定代表人原則上應由團隊帶頭人擔任,團隊帶頭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應由一名核心成員擔任法人,且帶頭人應直接持有所創辦企業不低於30%的股份比例,不認可代持股關係(外籍人才由配偶代持的除外)。另外,團隊帶頭人貨幣出資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

④引進人才主要工作精力為所創辦企業服務。人才(團隊)引進後,團隊帶頭人及核心成員須在洛連續工作三年以上,其中至少一名核心成員需全職在洛工作(優先支持團隊帶頭人全職在洛),其餘核心成員每年在洛工作不少於6個月。

⑤創辦企業應當同時規劃建設研發平臺或機構,作為人才(團隊)在洛繼續創新的主要載體。

2.創新類人才(團隊)

①申報人才(團隊)為2015年6月30日之後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團隊),其擁有的創新成果、掌握的關鍵技術要與用人單位的主導產業發展方向一致。優先支持人事社保關係已轉入洛陽的創新人才(團隊)。

②所依託的申報載體(引進人才團隊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在洛陽市內註冊並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我市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或擁有經相關部門批覆建設的省級及以上研發平臺;企業2018年度的銷售收入應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銷售收入數據以獨立的企業法人為依據)。

③申報人才(團隊)入選後,用人單位(即申報載體)要與市級財政支持資金按照1:1的比例進行配套,並先於市級財政支持資金到賬前到位。

④申報人才(團隊)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至少一名核心成員需全職在申報單位工作,並且是申報載體的主要技術帶頭人。團隊帶頭人每年在申報單位從事研發工作時間累計不少於9個月,其餘核心成員不少於6個月。

三、支持政策

創新創業人才(團隊)落戶我市創辦企業,或與用人單位簽訂有效合同的,經綜合評估項目投資、預期產值、稅收、就業等經濟社會效益指標,按不同類別層次給予分期支持,具體標準如下:

(一)給予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於5000萬元的啟動資助。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某一領域的開拓人、奠基人,在國際學術技術界享有很高聲望;對某一領域發展有過重大貢獻的著名科學家;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且技術成果為國際先進或填補國內空白,並具有較好產業化開發潛力,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巨大貢獻及引領作用的領軍型人才。

(二)給予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於3000萬元的啟動資助。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某一領域造詣較深,對某一領域的發展有過較大貢獻,在同行中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或學術影響,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可產業化的科技成果或發明專利,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為業內普遍認可的高層次人才。

(三)給予緊缺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可不低於1000萬元的啟動資助。緊缺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帶頭人一般為符合我市“565”產業發展急需的、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貢獻的、創新創業型“專才”,特別是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擁有海外創業經驗的青年歸國人才,或符合我市發展需求,擁有良好發展前景,能帶動我市某一領域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的歸鄉創新創業人才。

同時,各類人才(團隊)引進後,其核心成員在出入境、落戶、住房安置、配偶就業、子女入學、醫療、市內旅遊等方面享受的政策按照《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打造中西部地區人才高地的實施方案》中的最優待遇執行。

入選團隊在享受市級支持政策的同時,可以同步享受落地縣(市、區)的人才優惠政策。

四、具體程序

(一)組織申報。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登錄洛陽人才工作網(http://www.lyrc.gov.cn)“河洛英才計劃”專區,點擊進入“下載專區”,下載並填報所需的各項資料。2019年3月20日17:00前,申報人才(團隊)通過各縣(市、區)專用郵箱(詳見附件5)報送電子版材料,由縣(市、區)進行形式審查。申報人才(團隊)收到形式審查通過的通知後,再遞交紙質版申報材料一套至申報單位所屬縣(市、區),紙質材料須與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二)資格審核。各縣(市、區)就資格條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進行審查,彙總整理後報至市人才辦。市人才辦根據《洛陽市“河洛英才計劃”實施辦法(暫行)》(洛人〔2015〕1號)文件的歸口分工,協同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相關責任委局,對申報人才(團隊)的資格進行認定、核實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資格審核不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技術評估。

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申報的人才(團隊)開展技術評估及風險評估,該環節評估未通過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四)實地考察。按照行業分工,由相關責任委局牽頭,組織相關專家及落地縣(市、區)工作人員赴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實地考察不通過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綜合評估。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組織申報單位進行現場答辯和綜合評估,形成評估報告。

(六)確定對象。提請市委常委會研究確定支持對象,並在網站上進行公示。

五、其他事項

(一)“河洛英才計劃”申報類別分為創業類人才(團隊)和創新類人才(團隊),申報人才(團隊)選擇申報類別中的一項進行申報。

(二)已獲得支持,且項目落地協議未履行完成的人才(團隊)及其創辦企業或依託載體,原則上不得申報。

(三)申報人才(團隊)要認真對照申報類別及條件慎重決定申報層次。申報層次一經團隊確定,即不再更改。《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申報表》《創新創業計劃書》作為申報評估的重要依據,請參考填報說明認真填寫,特別是資金使用計劃、預期經濟社會效益等內容務必精確、一致,不得缺少要件,且一經提交不得隨意更改,否則取消支持。

(四)人才(團隊)獲得支持後,不得擅自改變項目投資規模和建設內容,項目執行期內不得更換帶頭人,核心成員如遇特殊情況發生變化,需報“河洛英才計劃”聯席會議辦公室研究審議。

(五)申報人才(團隊)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評估結果,申報人才(團隊)及其創辦企業或載體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精確。

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379)63915586

傳 真:(0379)63936972

E-mail:[email protected]

網 址:http://www.ly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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