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

平等是天赋的吗?

“平等”是法国大革命的三个口号之一,孙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中对它做出了有代表性的论述。中山先生不同意卢梭的

天赋民权理论,同样他也不认可《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里讲的天赋平等。

从自然的角度来说,“天地间所生的东西总没有相同的。既然都是不相同,自然不能够说是平等。”所谓“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自然界中不存在平等。同样,人类社会里也没有平等,人在体力、智力等多方面都存在差别,有些人高大威猛、有些人弱不禁风;有些人意志坚强,有些人唯唯诺诺;有些人见识过人,有些人却愚昧无知。这种不平等是存在的,但不是显著的。只有专制等级社会才把这种不显著的天生不平等变成了悬殊的不平等。

因此,我们必须得承认,平等并不是天赋的,人与人之间天然的就存在着不平等。但是为什么启蒙思想家们要倡导“天赋平等”这样一个明显错误的观点呢?这是因为特权阶级极力鼓吹君权神授、天命所归的思想,把人为造成显著的不平等说成是自然的结果,把特权说成是上天赋予的权力;因此,为了对抗这种极端的断言,就需要用另一个极端的断言来进行灌输——因为,跟群众讲道理是不起作用的,更容易影响他们的东西是“

口号”。

卢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

孙中山(1866-1925)

天赋平等是“假平等”吗?

天赋平等理论乃是用来打击“人分三六九等”的有利武器,是解放思想、推翻特权统治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特权已经被打倒,专制已经被推翻,而民众仍然迷信这种虚幻的平等观念,就必然会陷入平均主义和暴民政治的泥潭里。

人的体力和智力都是不同的,其所能达到的成就自然也会不一样,如果硬要把所有人的上限都压下去,划定一条高压线,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公平的,它跟平等相差甚远。能者多劳、多劳多得,这乃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智者要像蠢材一样庸庸碌碌,壮士要跟懒汉做相同的活,所得的收入平均划一,那么世界便没有进步,人类便要退化。

如果无能之辈也要求轮流坐庄,主持公务;流氓地痞也说根据天赋平等的原则,要通过抽签来让他当维护正义的法官,这样的国家必然会沦为群氓狂欢的天地,在暴民的肆虐下,所有人都会受到残害。

因此,中山先生说:“这种平等,不是真平等,是假平等。”

所以,我们所主张的平等绝不是自然的平等,不是天赋的平等,不是抹去一切体力和智力差异上的平等。那种平等只能出现在基因编辑婴儿的“孵化中心”里。我们所说的平等是“民权的平等”、人为的平等或者说社会中的地位平等。

真正的平等是什么样子?

我们讲真正的平等是社会中的地位平等,这不仅排除自然的平等,而且也要排除心理上的平等。要在心理上使一个人觉得自己与他人处在平等的地位,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人在认识水平上存在不平等,在精神上也不平等,在道德观念里更是不平等至极。

有些人无欲无求,随遇而安;有些人吹毛求疵,求全责备。在某些时候,有些人觉得受到了平等的对待,另一些人却觉得被歧视了。因此,对自我规定不足的人来说,平等是无效的。奴才从不认为自己处于不平等的地位,野心家则到处叫嚣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差别对待,社会永远也无法满足他们在内心中所追求的那个平等。

富人有富人的平等,权贵有权贵的平等,贫民也有贫民的平等。如果他们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去表达各自的观点,那么平等不过是一个空洞的词汇。我们需要先找到一切人都有的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才能谈论平等。对于所有不同阶层的人来说,他们的共同点便是都处在社会生活中。因此,应当从人的共同特性中,要求一切人,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政治和社会地位的平等正是所有人共同的底线,是他们的出发点,而不是那个压迫他们的高压线。

平等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此,平等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得到确证和体现,人要在实践领域中意识到别人和自己是平等的人,把别人当做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看待,平等才能得到实现。法律条文和法律观念上的平等还不是实现了的平等,如果只说我们的法律规定人人都平等,所以我们就实现了平等,这乃是一种自欺欺人。

正因如此,平等才是一个

历史的范畴,它无法通过立法而一劳永逸的解决,在不同时代不同地方总是存在不同形式的平等,平等具有历史性。

卢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

等级制度意味着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

不平等是怎么出现的?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所要研究的不是自然不平等的成因,而是社会不平等的起源。我们已经弄明白了,真正的平等是指人们在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些人拥有了他人所没有的特权?又是什么原因使这些特权得以不断的世袭呢?

我们说过,自然的不平等是不显著的,即便一个人在体力和智力上拥有更多优势,但他也无法生产并占有比普通人多几十万倍的财富。即使一个人雄才大略,他也无法统治并操控一国人民的生杀大权。这些地位上的不平等,我们需要从经济领域去寻找根源。

卢梭认为,如果没有剩余产品,单独劳动还能维持一个人的生存时,那就不会产生不平等。但是冶金和农业的发明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土地耕种引起了土地的分配,最终造成了连续的占有,并转化成

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在这种状态下,天然的不平等就不知不觉的跟分配的不平等一同展开了。天然的不平等在生产领域被放大了起来,力气大的人干得灵巧,聪明的人发现了减轻劳动的办法,最终导致“同样地劳动,有人所获甚多,有人维持不了生活。”人与人直接的差别在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作用下,变得越来越显著了。

不平等出现后,经过了三个发展的时期,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卢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认为不平等起源于私有制

不平等状态的三个发展阶段

最初的不平等是体力、智力造成的,是生产活动的结果。生产方式决定着占有方式,产量丰富的人获得了更多的土地和牲畜,变成了富裕人口。而懒惰无能或天生残疾者却变得身无长物,堕落成剩余人口,于是他们就只有通过从富人的手里领取或抢夺生活资料的出路了。这是不平等的第一时期。

在这个时期,勤劳致富的人处于不利的地位,因为无论是被领取还是被抢夺,他所占有东西总是在减少。因此,国家政权和法律的建立成为当务之急,只有通过联合才能保护和捍卫一切联合者的生命和财产。拥有剩余的农业人口便进行了这种联合,用来抵御游牧的蛮族入侵。他们把之前约定俗成的土地占有方式,通过法律永远规定下来,把开始出现的不平等给加以固化。

共同体充当每个人的保护者,抵御蛮族的入侵,保障人民的财产安全。同时,人民要遵守共同体所制定的公约,穷人被断绝了掠夺财富的念头,他们只能寄希望于领取,而领取就需要偿还,不能偿还就要因背负债务而成为奴隶,导致了社会地位的不平等。最后,人们把共同体中的公共权威委派个一些人去掌管,委派官吏去监督人民决议的执行,这样又形成了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这便是不平等的第二时期。

卢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什么?

启蒙思想家卢梭

官吏往往是由具有崇高威望或者丰厚财富的人来担任,这些人不仅具有经济上的优势,还兼具了政治上的权力。他们利用公权力来巩固自己家族的地位,废除选任,大搞世袭,把官职看成了自己的一项家产,把自己看成了国家的业主,特权和等级制度也就由此而产生了。最初合法的权力也就变成了专制权力,这便是不平等的第三时期。

卢梭说:“贫与富的状态是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与弱的状态是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则是主与奴的状态。”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些人天生是做奴隶的,这话没错,在奴隶制度下便是如此。但是亚里士多德倒果为因了,是奴隶制度导致了人天生的不平等,而不是人天生的不平等导致人终身做奴隶。

在不平等的最后阶段,我们又回到了起点:主与奴的不平等状态,表示着野蛮时代

的平等重新归来——因为所有的奴隶在主人看来都是一文不值,奴隶们都是平等的被剥削着。法律被主人的意志给取代,合法的政府被专制的统治代替。然而“专制君主只有在他还是强者的时候才是主子,一到人们能够被他撵掉的时刻,他就不能抱怨暴力了。”

对于这种极端的不平等,卢梭给予了最简练的概括:“支持他的只有暴力,推翻他的也只有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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