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童被继母虐待成植物人一案30日将开庭,你认为这样的母亲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小僵尸修炼成大魔王


2017年3月29日,渭南市临渭区6岁男童鹏鹏遍体鳞伤被送进渭南市第一医院。当时孩子心脏已停止跳动,75%的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均脱落,多处皮肤溃烂。经警方调查,鹏鹏的继母孙某长期以电线绳索、竹棍等捆绑殴打孩子。

去年3月31日,孙某因涉嫌虐待罪被刑拘。

一年多来,鹏鹏经历了4场大手术,如今这个7岁的孩子,躺在医院病床上持续植物状态,身边没有亲人照顾。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给鹏鹏开具的康复治疗申请单入院诊断处写着:持续植物状态。

据悉,该案将于10月30日上午9时,在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这样的母亲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如果上述过程属实,那结果会令人失望的!

一、不同层级法院的职权不同,基层法院无权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也就是说,基层法院即县级法院是没有权利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这个案件由陕西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受理,并确定了开庭日期,而临渭区法院无权判处被告人无期及以上刑罚。那么开庭之后的判决,可以想见,如果被告人仅定一个罪名,而无论是何罪名,那被告人最高的刑期也不会超过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并不是中级法院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都会判处被告人无期及以上刑罚,但基层法院是肯定不能判处被告人无期及以上刑罚的。


二、孙某的行为有没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及以上刑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虐待罪的加重情节,是被告人日积月累,长期的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的重伤、死亡。


虐待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

就本案来说,是不是这样?

鹏鹏的伤情为:75%的颅骨粉碎,两根肋骨骨折,双目视网膜和上门牙均脱落,多处皮肤溃烂。

这样的伤害已不止于虐待,是残忍的殴打,是明显的故意伤害行为!

我国刑法实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将一个孩子打成植物人后果和承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明显是不相对等的。

以虐待罪定性,是不准确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孙某的行为和后果来看,定其故意伤害罪更为适宜。

以上意见,仅为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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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吉律师


陕西鹏鹏小男孩,模样可爱性格乖,可惜命运乱安排,碰上父母个个坏。


生母离婚把嫁改,又生孩子不再来,生父二婚把堂拜,娶回继母恶又歹,自己变成宴饭菜,脚底抹油逃往外。。


可怜鹏鹏家中宅,惨遭继母天天害,打得一身尽紫块,骨头数根断裂开,碗粗棍棒击脑袋,人成植物变痴呆。

幸有善人发现快,急送医院手术台,终于救活命还在,没赴阎罗去当差。是人见了头直摆,诅咒父母怨爷奶。


如今继母人被逮,不久法律会制裁,无论关她多少载,罪有应得全活该。心如蛇蝎道德败,丧尽天良似狼豺。若是穿越返古代,必定凌迟挨刀宰。


平淡人生一帆顺


我看到许多网友在骂鹏鹏的亲生母亲。我想每个当妈妈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想要自己的孩子的。可法院把孩子判给了爸爸。她能有什么办法?当然她也有一定责任,应该在发现孩子身上有伤时,就应该把孩子要回来。网友们也应该细心看看新闻。这位母亲并不是没有采取措施。她已经申请要孩子,可判决还没下来就出了事……还有的网友说孩子的亲生母亲不还再婚,再生孩子。我看到这些评论觉得可笑。一个女人离婚了就再也不能寻找幸福,不可以再婚吗?那凭什么孩子的爸爸就可以再婚呢??孩子发生这样的事,主要责任我们要弄明白。是继母的变态殴打,是父亲的失责管理,才造成孩子现如今的现状。我想每个当母亲的看到孩子受的罪都会崩溃的!现在只求法律能严惩凶手!!给孩子一个公道!但这仅仅只是一个为时已晚的结果!孩子受得罪……孩子的健康能还给他吗???


给不起的承诺你别当真


有个我认识的,她弟兄三个她嫁给看二儿子,老大跟着老二干活,老三也是,老三老婆走了留下一个女儿,女儿都六了,老二的老婆生气因为老三在老二那干活吃喝有时坑老二点吧,老二媳妇借生气吵老三家女儿,视为眼中钉,我去干活的时候老二媳妇跟我们说,老三家家那个女儿说谎话还精,老二家俩儿子没女儿,他儿子让三儿子家的女儿帮写字,被老二家媳妇逮到了,把三儿子家的女儿连骂再吓唬,我瞬间感觉这个女的好恶心,她都没有妈妈了,你还那么欺负她,她都那么大了都记事了,你对她怎样她以后会不记得吗?要是我她没妈我就领过来当自己女儿来待,从这事以后啊!不想理她那么多了


其实我是条蚯蚓


从整个事件来看,继母的行为非人道的,蛇蝎心肠也不为过!应该按法律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但让人更心寒的是小孩的家人,亲生母亲改嫁,亲生父亲失踪,而爷爷奶奶有病不能照料,这是一个怎样的家庭啊!?一丝的亲情都没有,不管小男孩父母因什么离异,就这样放任老小不管不顾也是很奇葩的!特别是小男孩的父亲,简直侮辱了父亲这个词,担当呢?责任呢?躲避就能解决问题?

我个人觉得,应该同时给该小男孩亲生父亲和继母同等的法律制裁!该夫妻两人不会做人,不配为人父母,应该好好的劳教,好好学习下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善良!


三元奇才


这是一个人间悲剧,看得都难受,这个继母真是歹毒至极、心如毒蛇、丧心病狂的女人。三年前,我接触过,一个女人,她8岁的继子龙龙(老公跟前妻的儿子)太调皮,她愤怒之下,把龙龙摁倒,用双手把龙龙双脚提起来,脑袋着地,把龙龙脑袋朝水泥地上砸,最后龙龙脑颅出血受损,医院抢救半个月去世,最后也不知道法院是咋样判决的,我接触的这个事情,跟陕西这个真是很相似,只是,龙龙最终没有挺过去,陕西这个,成了500多天的植物人。

一个人,一旦成了植物人,基本彻底是判死刑了,说的残忍点,还不如让他走了算了,免得遭罪。

从事情发生,一个继母,把孩子打成这样,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不管孩子如何调皮,不管是失手还是故意的,把一个孩子打成植物人,说明这个继母心肠太狠毒,这样的人,法院要重判。按照故意杀人罪,从重判处,我有点纳闷,这个案子去年3月份发生的,为何过去了那么久(一年7个多月),才选择今年10月底判决呢。

这个事情,反映出作为孩子父母的监护人责任心的缺失。继母应该不是第一天这样虐待孩子了,预计是长期虐待孩子,自己亲生父母为何不管?如果是父亲忙,没时间管,那么,监护人抚养权就应该更换,给母亲,实在不行,给爷爷奶奶也行,不至于给一个外人继母,还这么一个不靠谱、蛇蝎心肠的女人来看管(父亲应该是比较忙,没时间管,交给老婆,孩子的继母),如果家人早点看出孩子被虐待,早点制止,早点更换抚养权,父亲多一点责任心,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孩子成了植物人,志愿者经常去看,父亲却玩起了失踪,这是一个多么渣渣的父亲啊,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吗?怎么就那么没有责任心和人性呢?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还不如一个志愿者有责任心。

不管咋样,期待法院早早判决,给孩子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面对我自己的孩子和老婆,我深知道一个母亲的爱是多么伟大!真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母亲的残忍举动,希望法律能还孩子一个公道,让他感受到这个世界还有温暖!也请有关部门一定严惩这个没人性的女人!


王胜伟Jerry


对于这样歹毒之人是无论如何改造不好的,它得为它的罪孽终身赎罪!无期终身监禁吧!


我非我非非我非非非我


这样的继母,这么狠毒,不属于人类。是冷血动物。应该把她丢进动物园的狼,虎,圈里面让她品尝一下做冷血动物的•滋味。


天雷769


孩子跟父亲,应该追究父亲和继母共同责任吧,如果爷爷奶奶知情没阻止,也应该进行道德谴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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