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長汀漳平法院集中宣判5件惡勢力犯罪案

上杭长汀漳平法院集中宣判5件恶势力犯罪案

12月27日,上杭、長汀、漳平法院對5件15人(其中14人涉惡)惡勢力犯罪案件集中進行一審宣判,15名被告人分別被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

上杭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陳某輝等4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涉惡案

上杭长汀漳平法院集中宣判5件恶势力犯罪案

2016年以來,被告人陳某輝為討要高利貸債務,糾集被告人付某、何某等人在上杭縣轄區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犯罪活動,嚴重擾亂居民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上杭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輝、付某、何某等人在上杭縣轄區實施多起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團伙。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陳某輝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其他3名被告人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汀法院受理的被告人俞某潤等3人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涉惡案

上杭长汀漳平法院集中宣判5件恶势力犯罪案

2010年至2017年7月間,被告人俞某潤為牟取非法利益,在長汀縣河田集鎮及周邊地區非法從事高利放貸業務,糾集被告人俞某榮、李某材等人,對無法及時歸還借款或支付高額利息的借款人及其親屬,採取非法拘禁、毆打、損毀或強佔財物、語言恐嚇等暴力手段非法討債13起。長汀法院經審理,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俞某潤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俞某榮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李某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同日參與集中宣判活動的還有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陳某等2人敲詐勒索、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涉惡案,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範某某等2人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涉惡案,漳平法院受理的被告人王某某等4人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涉惡案,上述8名被告人分別被漳平法院判處決定執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陳立烽 俞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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