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盲井”:男子組團騙老鄉煤礦打工,殺2人騙賠55萬

渭南市中級法院審判時認為,胡遠波夥同他人兩次將被害人騙到煤礦務工,尋機殺死被害人後偽造生產事故,殺死2人,冒充被害人親屬騙取煤礦共計55.1萬元,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胡遠波在犯罪中積極主動,系主犯。

現實版“盲井”:男子組團騙老鄉煤礦打工,殺2人騙賠55萬

2起案件中涉案13人已有4人被執行死刑,策劃人被判17年

其中一起案件,騙子在殯儀館面對死者不住磕頭淚流滿面,不停叫爸,最終打消礦方懷疑

作案流程

第一步:策劃作案(胡遠波)

第二步:物色目標(胡遠波)

第三步:尋找煤礦(餘伍林、龍朝平、彭宏、王海良等)

第四步:實施作案(餘伍林、龍朝平、郭能喜、彭宏、王海良等)

第五步:冒充死者家屬與煤礦談判(陳遠英、朱綿軍)

第六步:分贓(胡遠波、餘伍林、龍朝平、彭宏、王海良等)

近日,陝西省高院一份裁定書,揭開了發生在韓城市和白水縣兩地煤礦殺人騙賠的大案。目前涉案13人中已有4人被執行死刑,除2人在逃外,其他人員均歸案。

現實版“盲井”:男子組團騙老鄉煤礦打工,殺2人騙賠55萬

一份裁定書

揭開兩起殺人騙賠案

2018年12月2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一份陝西省高院的最新刑事案件裁定書——兩起從未被媒體報道過的煤礦殺人騙賠案由此浮出水面。這兩起案件都是一些陝西安康男子,將當地人騙至渭南的煤礦後殺害。令人唏噓的是,兩名死者的身份也許永遠都無法落實。

今年40歲的胡遠波,曾用名胡運波,綽號“牛娃”,出生在安康市漢濱區,小學文化,農民。令人無法想象的是,胡遠波卻是兩起殺人案的主犯,他先後策劃同夥從安康將兩名男子騙到韓城市和白水縣殺死後騙賠。

2010年4月,胡遠波夥同老鄉餘伍林、龍朝平、陳海等人密謀找人到煤礦打工,然後殺死冒充事故向煤礦索賠,物色作案對象的任務由胡遠波負責。

很快,胡遠波就在安康老家物色了“一個大約20多歲,身高1.7米,瘦瘦的,帶陝西口音的男子”。胡遠波電話通知餘伍林,讓餘伍林和龍朝平一起,帶上陳海妻弟喻某某的身份證到韓城一煤礦務工。

隨後在上述幾人的運作下,他們找到了在韓城市桑樹坪煤電聯辦煤礦務工的郭能喜,希望郭能喜能安排餘伍林、龍朝平以及被騙男子上班。餘伍林告訴郭能喜,希望安排他們3人在同一個工作面工作,同時餘伍林把殺人騙賠的想法告訴了郭能喜,承諾事成後給郭能喜1.5萬元作為報酬。

將屍體火化

2010年4月29日,郭能喜和餘伍林、龍朝平以及被騙男子被安排在同一個工作面工作。案發後,公安部門偵查獲悉,“上第二個班約3個小時後,見巷道沒有其他人,餘伍林讓郭能喜把三輪車停到巷道口看人,之後餘伍林用木棍朝被害人頭部打去,將被害人打昏後,龍朝平開著三輪車往後倒,將被害人撞到工作面的煤牆上,車上的煤和工作面的煤一塊掉下來將被害人埋在下面”。

餘伍林事後向警方供述,等了10多分鐘後,他們感覺被害人應該窒息了,就叫郭能喜通知煤礦說發生了安全生產事故。煤礦承包人汪某第一感覺就是私了此事。當晚汪某派人將死者拉到澄城縣火葬場,同時安排人和死者“家屬”談判。

這時,陳海的岳母陳遠英開始冒充死者母親與礦方談判,協商三四天後,雙方最後以29.6萬元達成“賠償”協議。為了能順利將死者屍體火化,礦方偽造了韓城市人民醫院診斷證明,稱“喻某某”因病於2010年4月29日死亡。陳海以死者的妹夫名義簽名火化了屍體。

陳海回到安康後,向胡遠波謊稱礦方賠了26萬元,之後把錢給了胡遠波,胡遠波給陳海分了2萬元。死者的骨灰被胡遠波撒入河中。

後來,胡遠波分給餘伍林7萬元,龍朝平1.5萬元,郭能喜1.5萬元。

一受害人骨灰被倒入廁所

骨灰盒扔進漢江

嚐到甜頭的胡遠波繼續物色下一個目標。

很快,胡遠波就找到了一個“年約40歲,身高1.60米左右,安康口音的男子”。2010年5月底,胡遠波找來老鄉王強坤密謀此事。王強坤安排老鄉彭宏、王海良與被害男子一起到白水縣西固老良煤礦務工。一天凌晨,彭宏與王海良將該男子殺害後謊稱放炮時發生事故將人炸死了。

當時礦長張某等人還有些懷疑,因為從現場來看不可能將人炸死,但煤礦害怕真的是安全事故,就把死者運到了蒲城縣殯儀館。很快,一個叫朱綿軍的安康男子冒充死者的兒子登場,和煤礦負責處理事故的牛某談判。牛某在蒲城縣殯儀館看到,“朱綿軍不停在地上磕頭,淚流滿面,嘴上不停地叫爸”。看到這種情況,牛某不再懷疑。最後煤礦用25.5萬元將此事私了,朱綿軍簽字後,死者被火化。

在裁定書上看到,這夥人帶著骨灰來到西安,在一家招待所內,將死者的骨灰全部倒入廁所內,導致廁所被堵。在回安康的路上,朱綿軍將骨灰盒扔進漢江。

案發後在韓城作案的餘伍林、龍朝平、郭能喜以及在白水作案的王強坤4人被執行死刑。胡遠波等人逃之夭夭。2016年2月4日,胡遠波被南京警方抓獲移交白水警方。

現實版“盲井”:男子組團騙老鄉煤礦打工,殺2人騙賠55萬

渭南市中級法院審判時認為,胡遠波夥同他人兩次將被害人騙到煤礦務工,尋機殺死被害人後偽造生產事故,殺死2人,冒充被害人親屬騙取煤礦共計55.1萬元,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胡遠波在犯罪中積極主動,系主犯。

2018年9月29日,渭南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詐騙罪,判處胡遠波有期徒刑17年。胡遠波一直認為自己無罪進行上訴,2018年12月10日,陝西省高院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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