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朝:農民之“盛世”?——《掌上明史》之6

洪武朝:農民之“盛世”?

——《掌上明史》之6

黃波

洪武朝:農民之“盛世”?——《掌上明史》之6

朱元璋把地主私田收歸為官田,農民得到了什麼?租種地主的田,農民固要遭受盤剝,可是當這些田回到官府手中的時候,農民能否不種地?不能,還是要種,只不過,他過去從地主那兒租種,現在,變成了從官府那兒租種而已。那麼,他是不是不再遭受剝削了呢?不是,他依然要為租田上交賦稅,而史料證明,官田稅賦比民田高數倍。

農民受厄於“公有制”並不奇怪。租種地主私田,地主很多,選擇餘地大,而現在隨著官田數量的增加,基本就只剩下官田可租,在你不租就沒有飯吃的情況下,你不乖乖就範還能怎麼辦呢?英國經濟學家哈耶克在其名著《通往奴役之路》中告訴我們,一個僱主很多的市場,對受僱的一方總是有利的,如果市場上只剩下了一個僱主,你就只能接受其開價,因為你別無選擇。

為了困農民於土地,懲罰和連坐還不保險,在黃冊、魚鱗冊登記戶口與土地制度之外,元璋又設“路引”,百里之內農民可以自由通行,百里之外,就要由官府核查派發“路引”了。沒有這個小玩藝兒,必被捉將官裡去矣。

路引”制度於洪武初年即已施行,其威力堪稱空前。洪武六年八月,江蘇常州一個百姓,祖母病危,急於外出求醫,倉促之間不能申領路引,為當地巡檢司拿獲,要送到司法機關問罪。這時佳話出現了,朱元璋嘉其孝行,“聞而釋之”。一則讓人心酸的佳話。

史學家談遷在鉅著《國榷》中說,明初規定夜晚不能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村子裡深夜裡不能有人行走,所以,人們常常稍有不慎就會因“口語細故”而被流放和充軍,他的家鄉為此而充軍的就高達六千餘人。談遷生活於明末清初,他提到這一點的時候還情不自禁地說:“言之至今心悸也!”

朱元璋對官員訓誡,既反對與民爭利,還主張“藏富於民”,頗具現代性。可惜其對“富”的理解和常人有很大偏差。在元璋眼裡,百姓能夠吃飽穿暖,就是富裕,農閒時節,一家人於酒足飯後,能夠圍著一個火爐嘮嘮磕,就是盛世。他所謂的“富”是指滿足人們物質生活最低層次的需求,而一旦越過這個層次,就成了他王朝穩定的一種威脅,是其打擊對象了。

洪武四年,浙江、江西、湖廣等富庶之地,以大戶出任“糧長”,負責徵收、解運錢糧,朝廷則賜予皇帝召見之榮。糧長初為優差,後因納稅者逃亡日多,遂成為賠錢的差使。後官至兵部尚書的李承勳嘗痛切言之,其上疏曰:“ 家有千金之產,當一年即有乞丐者矣。家有壯丁十餘。當一年即為絕戶者矣”,官府只好對糧長每年一換,但結果更壞,“始也破一家,數歲則沿鄉無不破家者矣”。元璋設糧長,可以四字道破:以民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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