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作者/賴正直

現在拍的古裝影視劇 中,凡有一官半職者,上至宰相公卿,下至胥吏衙役,一律呼為“大人”,通常包括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有時還可以演化為第一人稱“本大人”,似乎“大人”與“官員”為同義詞。但以“大人”稱官員,在正兒八經的經書史書中並不多見。那麼,把官員叫做“大人”的叫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是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能被稱為“大人”?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大人”在唐宋以前

一、指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

“大人”一詞,之見於經書者不少,例如《周易》:“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莊子》:“大人者,聖人不足以當之”之類。這裡的“大人”皆是指“德位兼言”,即道德高尚、有名望、有地位的人。

又有《論語》:“畏大人”,

《孟子》:“說大人則藐之”。這是“以勢分而言”,即指有勢力、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

二、指父母叔伯等長輩

唐宋以前的“大人”,在史書中多用於指稱父母叔伯等長輩,如《孔子家語》:“曾子曰:‘參得罪大人’”;又《史記》范蠡之子曰:“家有長子,今弟有罪,而大人不遣,是吾不肖也”,都是指父親。

此種用例極多。《漢書》中漢高祖對其父親劉太公說:“始大人以臣為無賴。”《後漢書》皇甫酈對其父親皇甫嵩說:“能安危定傾者,唯大人與董卓耳。”《唐書》裴彝謂其父:“大人病痛若此。”以上幾例,皆是以“大人”稱父親。

又有《漢書》疏廣勸其侄疏受退隱回鄉,疏受曰:“從大人議。”這是以“大人”稱叔父。

《漢書》張博詐作淮陽王上書:“為大人乞骸骨去。”《後漢書》範滂曰:“惟大人割不忍之恩。”這是以“大人”稱母親。

以上均為唐宋以前的“大人”之稱,都是隻用於稱父母伯叔,並不用來稱呼官員。

三、指宮內近侍(宦官)

例如《後漢書·陽球傳》載,程璜當時在宮中操縱朝政,時人稱之為“程大人”。又如《晉書》,劉聰時,中宮僕射郭猗欲王皮、劉惇二人證成皇太弟劉乂謀反,以計脅之,王皮、劉惇大懼,皆曰:“謹奉大人教。”這裡也是以“大人”稱近侍(宦官)郭猗。

對此,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認為,東漢魏晉以降的“大人”之稱,“蓋本宮闈近侍之人,身無官位,而勢居顯要,故以大人稱之。”正是因為太監沒有官位,所以才稱為“大人”,取其稱呼父母叔伯等長輩的尊稱之義。這可以算是比較特殊的用法,但顯然不是對官員的通用稱謂。

四、指少數民族首領、貴族

《漢書·陳湯傳》載,甘延壽、陳湯進兵至康居,來到匈奴單于城下,單于問:“漢兵何來?”甘延壽、陳湯答:“我為單于遠來,而至今無名王大人見將軍受事者,何單于忽大計,失客主之禮也!”這裡的“名王”“大人”,都是指匈奴的大小首領。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大人”在唐宋以後

一、唐宋時期對官員的稱呼

唐宋及以前不用“大人”稱呼官員。那麼,那時候的人見了當官的人應該怎麼稱呼呢?

這 個 要 區 分 不 同 的 情況。官員之間相互稱呼,比較親密的平輩或晚輩可稱對方的字,對尊長則稱公、丈,大多數情況下是直接稱其官位。

例如《三國志》中,曹操還是兗州牧時,沮授稱之為“曹兗州”,當了司徒和丞相之後,則稱呼為“曹公”。

又如侍御史,一般都稱“某侍御”,此類用例在新舊《唐書》《全唐文》《全唐詩》中非常多見。比較有名的是柳宗元《酬曹侍御過象縣見寄》:“破額山前碧水流,騷人遙駐木蘭舟。春風無限瀟湘意,欲採蘋花不自由。”柳宗元將其友人、侍御史曹某稱為“曹侍御”。

又據《舊唐文》《資治通鑑》《全唐文》載,淄青節度使李師道為檢校司空,劉悟稱之為“李司空”,新羅人崔致遠稱致仕刑部尚書白居易為“白尚書”之類,都是以官位相稱。基本上沒有用“大人”稱官吏者。

宋代的《梁溪漫志》及莊綽的《雞肋篇》都曾提到,世上只有兒子稱父親為大人的,若胡亂以“大人”稱呼他人,會被眾人“駭笑”。可見直到宋朝時,社會上仍是以大人稱父母等長輩,而不會用來稱呼官員。否則就等於是當面叫別人“爸爸”了,難怪旁邊的人要爆笑。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大人”並不是隨便亂叫的

二、從元朝開始出現用

“大人”稱呼官員的叫法

宋以後才開始逐漸出現稱官員為“大人”的用例。由元人高則誠《琵琶記》中,蔡狀元呼黃門為大人可知,元時達官貴人已有大人之稱。

明尹直《謇齋瑣碎錄》中,吳與弼以處士徵至京,每見士大夫則稱大人。王世貞《觚不觚錄》載,三司見總督稱“老先生”,見巡按稱“先生大人”。可見至明朝時,以“大人”為官員之稱已逐漸出現。

清朝之後的用例就更多了,舉不勝舉。

趙翼在《陔餘叢考》中也曾指出:“此又近日京官外官位高者,皆稱大人之所自也。則唐以後稱貴官為大人者,乃從旁指目之詞,而非見面相呼也。見面稱大人,則始於元、明耳。”

不過,據《清稗類鈔·稱謂類·大人》載:“大人之稱,始於雍正初,然唯督撫有之。嘉、道以降,京官四品以上,外官司道以上,無不稱大人。翰林開坊,六品亦大人。”這就直接指明瞭“大人”之稱始於清雍正時,但是僅指總督、巡撫等“貴官”。嘉慶、道光後擴大至京官四品以上以及地方官的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翰林升任詹事府職務六品以上的也可以稱“大人”,但此時指稱對象仍然是有限定範圍的,而且範圍不大。

以上材料的說法並不完全一致,但還是可以歸納出幾點結論:

第一點,以“大人”稱官員是元明清時期的用法,在唐宋及以前,“大人”主要用於稱呼父母叔伯等長輩,一般是不會將官員稱為“大人”的。

第二點,按趙翼的說法,明清時期稱官員為“大人”,已較為普遍,但在《清史稿》中,仍難見此種用法,《清史稿》中“大人”這一稱謂用得很少,用的亦多是稱父母,如《侯方域傳》,侯方域對其父親侯恂說:“大人受詔討賊”云云,是稱其父。所以,我估計,稱官員為“大人”,應是日常口語,而較少用於正式、書面場合。

第三點,“大人”是元明清時期對“位高者”“貴官”的稱呼,不是對所有官員的稱呼。現在的影視劇中對縣令等基層幹部也一概稱為“大人”,可以肯定這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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