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29年,上海吳淞,中國公學操場上。
張兆和頭髮一甩,無意間的一個轉身,沈從文整個心便融化了,如同梅雨落在煙柳畫橋的江南三月。
那年,沈從文26歲,張兆和18歲。
從此,他一發不可收拾地,愛上了這個“像春天裡的小獸一樣”的女人。
2.
18歲的張兆和,青春洋溢,神采飛揚。
她總覺得他土土的。她厭煩他死纏爛打的追求,沒完沒了的情書。
胡適說:
他頑固地愛你!
她回答:
我頑固地不愛他!
3.
他把自己卑微成一粒塵埃。
一封一封的情書,時時刻刻的想念,還找她的閨蜜哭訴……
終於,她的心向他開了一道縫。
她說:
我雖不覺得他可愛,但這一片心腸總是可憐可敬的。
4.
1933年,北京,他們結婚了。
她說:
我無法討厭一個有眼光的人。
他說:
自從我們在一處後,我就變成一個不能同你離開的人了。
兩人還是寫很多的情書。在分開後的情書裡,他叫她“三三”,她叫他“二哥”。而現世的生活,終究不會是書信裡的情意綿綿。
5.
1969年,北京。
他68歲,她60歲。
下放去湖北的那個晚上。他站在亂糟糟的房間裡,手裡舉著一封皺巴巴的信,像是哭又像是在笑:
這是三三給我的第一封信
快七十歲的老頭了,還像個孩子一樣。
6.
1988年,他離開了。
她開始整理出版他的遺作。
這時她才發現,自己竟然是如此不理解他,
不理解這個和自己過了一輩子的男人
……
我們總是因為太熟悉
而忘了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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