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公司所訴小米侵權專利部分有效

11月13日晚上,酷派集團(02369.HK)發佈公告表示,公司附屬公司就與小米通訊等被告之間的三項發明專利權糾紛向法院提起的訴訟,其中一項發明專利權名稱為終端和應用程式的新事件的處理方法,小米通訊此前就該專利權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複審委員會在11月9日發出維持該專利權部分有效的決定書。

酷派:公司所訴小米侵權專利部分有效

本公告由酷派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自願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四日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宇龍」)就與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小米通訊」)等被告之間的三項發明專利權糾紛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該訴訟」),其中一項發明專利權名稱為「終端和應用程式的新事件的處理方法」,專利號為ZL201210250264.3(「 該專利權」)。除文義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本公司於近日接到深圳宇龍通知,針對小米通訊此前就該專利權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專利複審委員會於2018年11月9日發出維持該專利權部分有效的決定書(「決定書」)。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均已受理,尚未開庭審理。根據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的意 見,本公司認為,專利複審委員會決定書為深圳宇龍於日後案件審理中提供了有利證據支持。

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及時作出進一步公佈以向本公司股東告知有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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