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你錯了!(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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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後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你錯了!(附:解決方案)

導讀:獨生子女≠唯一法定繼承人

很多人都認為:身為獨生子女的70,80,90,甚至00後,在父母親百年之後,其名下的財產,尤其是房產,就理所應當地由自己來繼承。那麼,實際上真的是這樣麼?

一、案情回放

小麗是獨生女兒,父親10年前去世,母親今年剛過世。父母親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價值約300萬元。房產原先登記在父親名下。父親去世時小麗還未成家,因此沒去辦理手續。現在母親已經去世,小麗也已成家,女兒兩週歲,再過一年就上幼兒園了。因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學區房,小麗就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後把戶口遷進去。

房管局拒絕辦理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要求過戶。房管局卻說,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小麗要麼提供公證處出具的繼承公證書,要麼拿法院的判決書去,他們才給辦。小麗沒辦法,誰願意沒事打官司啊,就馬上去了公證處。

公證處遇到難題

這是非常典型的一個案例,沒有狗血劇情,沒有複雜糾紛,但作為獨生女的小麗,卻無法順利獲取父母去世後留下的房產。小麗要哭出來的說:

“公證處的人說讓我把我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可我爸媽的親戚全國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國了,我到哪去找他們?”

二、律師對談

為什麼會這樣呢?聽聽律師怎麼說!

律師:小麗你是獨生女?

小麗:是的,我爸媽就我一個女兒。(核心家庭關係很簡單)

律師:你父母哪一年結婚的?

小麗:好像是1983年。

律師: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小麗:2003年。

律師:房產登記是什麼時間?

小麗:2004年11月。

律師: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小麗:我爸爸一個人名下。

律師:你爸爸什麼時候過世的?

小麗:是十年前過世的,應該是2006年年底吧。

律師:你爸和你媽過世時有沒有留下遺囑?

小麗:我爸沒有,我媽生前跟我口頭說過,她走後這套房子歸我。(口說無憑,等於沒有)

律師:你爸爸過世時,你爺爺奶奶是否還健在?(這個問題是關鍵,如果已經過世,事情就好辦多了)

小麗:我爸爸過世時我爺爺已經去世,我奶奶還在,我奶奶是我爸爸過世後不到一年過世的。

律師: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幾個?

小麗:我爸爸有四個兄弟姐妹。(咱父母輩的兄弟姐妹四個不算多!)

律師: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況,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況、子女情況跟我一個一個說一下。

小麗: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過世時已經過世,我大娘還在。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兩個在上海,一個出國了。二伯還在,不過五年前離婚了。二伯二孃有兩個孩子,一個在杭州,一個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有一個女兒。我爸爸和爺爺奶奶過世後,就沒怎麼走動,姑姑姑父家的具體情況我不太清楚。

律師:你媽媽在你爸爸過世後沒再成家吧?

小麗:沒有沒有,我媽一直跟我過。

律師:你媽過世時,你外公外婆是否還健在?

小麗:都過世了。

三、律師說法

最終律師得出結論,這套房子,要由你一個人繼承,除非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父母去世後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你錯了!(附:解決方案)

律師得出的房產歸屬結論餅狀圖

從律師得出的房產份額餅狀圖可以看出,房子已然被分得支離破碎,傳說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可以來分房子,為什麼會這樣呢?聽聽律師怎麼說:

1、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內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這套房產的1/2屬於你母親,1/2屬於你父親的遺產。

2、你父親死亡時,有三個繼承人,那就是你母親、你、還有你奶奶。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那麼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親在原有1/2的基礎上再獲得1/6,合計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

3、你奶奶過世後,屬於你奶奶的1/6本該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轉繼承,一人1/24,但這時你大伯和你爸先於奶奶過世了。根據法律規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個孩子繼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繼承。加上前面的1/6,你現在有5/24。

4、你二伯的1/24,根據法律的規定,婚內繼承的遺產除非遺囑指定歸個人,否則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從理論上講,你二伯離婚後,這1/24應該分成兩半,你二伯1/48,你二孃1/48。

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沒離婚,因此共同擁有1/24。

6、現在你母親過世,你母親只有你一個繼承人,因此你母親的財產全部由你繼承。所以你最終的財產繼承份額是5/24+2/3 =7/8。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小麗應得的房產繼承份額而已,具體要怎麼把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復雜了。律師認為,這一切,假如小麗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遺囑的話,就不會那麼麻煩了。

四、解決方案

對獨生子女繼承的建議

雖然通過訴訟的方式可以解決繼承問題,但訴訟中難免會承受高額的訴訟成本和訴累。其實,獨生子女家庭以及無子女家庭在生活中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避免出現上述訴訟的情況。

一方面,獨生子女家庭,父母可在晚年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子女繼承,或者在晚年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贈予子女並辦理過戶手續,將銀行存款轉交子女保管。無子女家庭,夫妻之間可相互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對方,或者身體不好的一方提前將房產過戶至身體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銀行卡並共同設置取款密碼。

另一方面,萬一出現案例中所說的情形,唯一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到法院向第二順位繼承人提起法定繼承糾紛的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繼承。立案時,需提交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遺產的相關產權證明。

我國繼承的途徑及繼承公證的手續

目前我國繼承的途徑有兩種,一種就是公證機構的繼承權公證,另一種是人民法院的繼承權訴訟。實踐中,90%以上的繼承案件都是通過辦理繼承權公證實現的,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成為當事人處理財產繼承問題的首選方式,一般只有在矛盾不可調和的情況下當事人才會訴訟到法院。

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的手續有:繼承公證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子女的獨生子女證、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被繼承人的財產憑證、有遺囑的提供遺囑原件等。

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放棄繼承的需要發表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處經審核材料並經調查證明情況屬實的,為繼承人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就可以憑藉公證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繼承過戶的手續了。

五、律師建議

父母去世後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你錯了!(附:解決方案)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獨生子女並不能簡單地認定為唯一法定繼承人。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建議父母親在生前立下遺囑或遺贈,明確指定繼承人和繼承份額並進行公證。一旦出現不可調和的矛盾,就要到法院進行繼承權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的方式繼承。千萬不要圖一時省事兒,最後釀成更大的悲劇。

父母去世後房產肯定屬於獨生子女?你錯了!(附:解決方案)

注:本文僅供讀者研究交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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