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不是”宗教“:佛陀沒有責任保佑你升官發財

佛學不是”宗教“:佛陀沒有責任保佑你升官發財

小劉同學每次聊到佛(學)法,基本都會被”佛教徒“噴得“一無是處”。看來,有必要在此處重申一句,我說的是”佛學/佛法“,與宗教信仰無關。如果您相信”人格化的神佛“,或者您是佛教徒,請自行忽視本文。

學佛不是為了”求佛保佑“

有些人會佈施給修行佛法的人,比如送些大米之類,希望他們吃了我的米就能帶給我“功德”。老百姓這麼想,我們完全可以理解。但我想探討一下: “功德”,是佛法嗎?

我們知道西方化的佛學裡面沒有超自然力量,不存在因果報應的說法。但我想說的是,即便存在“功德”這個機制,這種販賣功德的做法,也不符合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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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佈施真的能換來功德。你給(寺)廟裡捐款,廟裡就能通過某種神秘機制讓你心想事成,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我認為這是合法的生意。僧人如果真有這個能力,完全可以開辦這樣的生意,這也是一種服務。或者,僧人思想境界高,不屑於收錢,你只要給我吃點米,我就能保佑你家孩子考上大學,這也是合法的服務。合法的意思,是符合“國法”。

但是如果你說這個服務符合佛法,那我就要提出一個邏輯質疑。人們之所以“求”佛,是因為心裡面有一個慾念,憑自己的力量滿足不了,有什麼東西想得得不到,於是就去賄賂佛祖,指望佛祖幫他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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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佛的人付出一點小小的代價,佛祖就滿足他一個大大的慾念。佛祖這豈不是在縱容別人的慾念嗎? 佛法的核心思想的是人不應該被自己的慾念控制。佛陀如果聽說你有一個慾念是通過世俗力量無法滿足的,他肯定勸你捨棄這個慾念,他怎麼可能動用超自然力量幫你滿足慾念呢?佛陀的教育是不戴有色眼鏡看人,而現在誰佈施你、誰在你眼中就得到了特別的對待,你這不是貪財好“色”嗎?

所以真正學佛的人,是不是就根本不應該“求”佛? 佛學處處強調自由,自由首先得自主,連五蘊都是空的,那你怎麼能指望一個外部的力量呢?你的感情想要什麼東西得不到,你就通過賄賂佛祖的辦法來得到這個東西,你的感情不想要什麼東西,你就通過賄賂佛祖的辦法讓這個東西遠離自己 —— 這哪裡自由了?這跟佛法不是南轅北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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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讓人消極嗎?

我們印象中有一種人出家是因為看破了紅塵。或者失戀了、或者家破人亡、總之是各種不幸,決定退出遊戲,不玩了,去學佛。這似乎是說佛法最適合沒有感情的人,你老老實實過個簡單質樸的生活,打坐冥想就是你的娛樂了。如果人人都這麼消極,世界還怎麼進步呢?

但是我們瞭解的佛法,似乎從來都沒說要讓人沒有感情,佛法一直說的是不要被感情所控制。冥想只是觀察感情,不是要消滅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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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個人,他有很好的創業想法和技術,想開個公司,想把公司做大做強賺很多錢 —— 請問如果佛陀在場,會不會反對他這麼做呢?我覺得佛陀不見得會反對。 佛陀真正反對的是被某個東西劫持。

比如現在有個老王,特別想賺錢,認為賺錢是第一位的。為了賺錢,老王犧牲了跟家人的相處時間。老王的親朋好友,在他的眼中被自動分成了兩類人:一類是有利於他賺錢的人,一類是幫不上他賺錢的人,而他只跟第一類人交往。老王看生活中任何東西都是用錢的角度去看,有利於他賺錢的他就關注,跟賺錢沒關係的他就直接忽略。 佛陀會認為老王的雙眼被矇蔽了,他生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之中。佛陀反對我們成為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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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有一個老張,雖然也開公司也賺錢,但是他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的。他尊重每一個人,真誠地跟親友相處。他認為每個東西都有自己的價值,經常關注一些跟自己的事業無關的事情。哪怕你做的事兒他完全不懂,他也願意聽你講講。他隨時都能發現周圍美好的東西,一天到晚心情愉快。佛陀應該會認為,老張的眼中的世界更真實。

假設還有一個老李,情緒非常消極,對外部世界根本沒興趣,眼裡看什麼東西都是灰色的,我猜佛陀會像反對老王一樣反對老李。老李也是被自己的感情劫持了,他沉溺在以往的失敗情緒之中不能自拔,他想把世界都變成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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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本人活著的時候,可是非常積極進取的。

他到各地發表演講,跟人搞辯論直播,每次都必須自己贏了才高興。他帶了很多徒弟,留下一大堆話。佛陀是在做一個事業,而且他也在把自己的事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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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慈善該“以慈悲為懷”嗎?

通俗作品裡的出家人愛說一句“以慈悲為懷”,可是我們考察佛學的基本原理,真正的慈善似乎不應該以慈悲為懷。

佛法講“無我”和“空”,慈善也應該從這裡出發。我之所以要做個好人,是因為我認為我自己並不特殊。那麼首先我不能為了自己加害別人,其次如果我有能力,我應該像造福自己一樣造福世界,這就是慈善。而從這個角度來看,現在流行的兩種慈善觀念,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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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慈善行為比較低級,是做慈善是為了購買功德。比如有人打著信佛的旗號買的一些爬行類動物放生,這是慈善嗎?這是購買。這和去廟裡捐錢一樣,都是為了自己。

第二個慈善行為,是出於共情作用去做慈善。人類有個其他動物可能沒有的“共情作用”,就是對別人的遭遇感同身受。我們看到別人難過的時候,自己也覺得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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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說:你在路上看見一個乞丐,身體殘疾,你覺得他太慘了,你心裡也難受,所以你就要幫助他 —— 而你幫助他就等於是幫助了自己,因為自己也不那麼難受了。……這個做法,難道不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情感需求嗎?

今年早些時候,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保羅·布魯姆出了一本書,叫做《反共情》。布魯姆反對因為共情作用而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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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想想乞丐這件事兒的道理。這個乞丐故意把自己搞得很慘,他就得到了很多錢。而另有很多殘疾人不屑於出來乞討,靠自己的勞動掙錢,可是因為你沒看見他們有多慘,結果他們拿到的錢沒有乞丐的多。這公平嗎?

再比如說,現在有些遭遇不幸的人在網上搞募捐,他得到的捐款,幾乎就是取決於他能激起別人多少共情。如果我們僅僅是因為共情作用而捐款,這就等於是誰的故事越催淚,誰拿到的錢就越多。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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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發生了地震災害,電視臺就會搞一些捐款晚會。有時候因為晚會節目給力,收到全國人民的捐款遠遠超過了救災的實際需要,那麼多出來的這些錢應該怎麼辦呢?如果政府把錢拿去幹別的事兒,捐款人肯定不幹,說我們捐的錢必須專款專用。可是如果真的都專款專用,難道讓曝光和宣傳決定哪個災區收到的錢最多嗎?

其實從佛法角度,出於共情作用捐款和購買功德是一樣的,都是從“我、我、我”這個視角出發。 真正修行佛法的人,應該以上帝視角 —— 或者說宇宙視角去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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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們舉個例子。假設現在有一支足球隊,你是主教練,你要決定今晚的比賽誰上場。站在每個球員的角度來看,每個人都希望自己上場。而你,有三個標準可供選擇。

第一個標準是誰將來給我回報,我就讓誰上場。這顯然是自私的,你這是受賄 —— 或者,也可以說你是在賄賂將來能給你回報的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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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標準是看誰可憐讓誰上場。比如小王已經很長時間沒打過主力了,他家裡很困難,你覺得今天應該讓他上場掙點比賽獎金。這也是自私,你是在滿足自己的同情心。

正確的標準是什麼呢?是你站在球隊、公司、聯盟、觀眾,所有相關人員的立場上去做決定。那麼正確的標準就一定是誰水平高就讓誰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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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現在西方很多富豪做慈善,不是今天高興了就給誰多少錢,而是科學安排,成立一個專門機構,把慈善作為一個專業的事情去做。

對普通人來說,也許最好的辦法就是做*最適合你做*的事情,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如果你在路上遇到老人跌倒了,你應該趕緊幫助他 —— 這麼做不是因為他讓你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而是因為第一,這件事應該做;第二,你離他最近,這件事最適合你做。注意,這個選擇可是上帝視角 —— 就算讓佛陀本人安排,他也會派你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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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義不容辭”,是比“慈悲為懷”更好的慈善理由。

換句話說,也許慈善的最高境界是,我之所以做這件事,是因為這件事應該被做,而不是因為我自己想要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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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佛法的核心價值觀是自由,修行的目的是不受自己情感的控制、不受外部刺激的控制,是自己覺得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是自己的自由選擇。

摘自:《佛法為什麼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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