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買保險真xx麻煩,都懶得買了。”
小J,我的好閨蜜就在昨天跟我說了這句話。
原因在於,健康告知要遞交病例,病例這種東西,一般人還真不會保留,只能去醫院重新打一份。
麻煩,真麻煩!
在健康告知這塊,我一直秉承嚴謹慎危的態度,不厭其煩地強調健康告知的重要性,反覆確認病症。
投保如不是清潔件,還面臨補充病例...體檢...一系列更麻煩的事情。
“健康告知這麼麻煩,不告知可不可以?”
不可以。
你如果在健康告知裡邊撒謊,到理賠時,保險公司就會說:“你撒了謊,我不賠錢。”
保險合同是基於最大誠信原則來訂立的,故意不如實告知會造成:解除合同+拒賠+不退保費的嚴重後果。
《保險法》第十六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且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這麼嚴重,怎麼沒聽身邊保險業務員說過?”
因為,他想快點把你的佣金吃進嘴裡呀,我的朋友。
你怕麻煩,他比你更怕麻煩。
大多數人存在亞健康的狀態,投保都沒辦法完全符合健康告知,線下就需要保險公司人工核保。雖然核保以後,也可能以標準體承保,但這個流程很複雜,某些業務員怕煮熟的鴨子飛了,索性直接把這個過程省了。
你想投保,他比你更想投保。
有些人帶病投保,比如糖尿病、心臟病,明擺著會被保險公司拒保,但某些業務員會給你說沒有關係,捱過兩年,有不可抗辯條款,保險公司會賠的,想想他花了那麼多時間精力談下你這筆單子,如果因為健康告知做不成,那不得少賺好多錢,所以,健康告知能不執行就不執行了嘛。
你不懂,他比你更不懂。
保險主體公司的培訓,先一波雞血,再一波話術,好了,學成了,出門展業吧,世界都是你的。新人懵懵懂懂問老一輩的業務員,某些老一輩業務員答曰,隨便弄弄,且罷,莫深究,於業績不利。於是乎,業界知之者,甚少。
各位被健康告知煩到原地爆炸後,冷靜10秒。
說真,投保時所做的健康告知比起日後打官司完全不算什麼。
既然能夠事先就避免的事情,為什麼還要留到事後更更更麻煩呢?
買保險為了以後的保障,這是可能伴隨大半輩子的保單,還該怕這點麻煩?
謹以此文寫給某些吃相太難看的業務員,吃慢點,悠著點;也寫給抱有僥倖心理的投保人,別低估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僥倖一時,後悔一世;還寫給所有準備買保險的人,麻煩的地方,請多理解,畢竟沒有其他人比自己更應該對這份保單負責了。
關於如何優雅地做健康告知,留著下次寫,點贊夠多,可以刺激我早點寫完(職業假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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