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公變法2——虎狼之國的崛起

軍功爵制具有雙重效力。“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所謂“論不得為屬籍”,就是貴族若沒有軍功就不能成為宗室成員;另一方面,平民有了功勞,也可以獲得相應的爵位。這樣,既限制了宗室貴戚的勢力,又為社會下層的人打開了一條通往上層社會的可行通道。

孝公變法2——虎狼之國的崛起

由於軍功爵制向所有的人敞開了一條晉升大道,人人都可以通過獲得軍功爵而進入官僚階層,所以,它得到了大多數非貴族階層人群的堅決擁護。

由於有了軍功爵制,在政治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別貴賤(明尊卑爵秩等級);在經濟上,按照爵位的高低分配財富(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即使是貴族,也只能是“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這種制度的建立使得社會財富的分配有了一個嶄新的標準。

對於出身下層社會的人來說,軍功。爵製為他們提供了一個通向權力與富貴的道路;但對於舊貴族來說,軍功爵制限制了他們僅憑血統就可以享受特權的待遇。因此,商鞅施行的軍功爵制受到秦國舊貴族激烈的、不遺餘力的反抗。

但是,從總體上說,軍功爵制激發了整個秦國社會潛在的巨大活力。

4.連坐制

商鞅變法是一場波及面相當廣泛的社會變革,它不僅削弱了貴族的世卿世祿制度,同時也大大強化了對全國百姓的監管。具體措施是連坐法,即全體居民每五家編為一伍,十家為一什,一家犯法,十家連坐(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各家之間要相互監督,告發奸人,告奸者和殺敵者賞爵相等。如果不告奸人,則以腰斬處死(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反之,掩護奸人的人和戰場上投敵的人受到一樣的處罰(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這種連坐制是以什伍株連的恐怖手段恫嚇全國百姓,將全國百姓都編織在同一個政治密網之中,便於施行中央集權。

商鞍變法十年,“道不拾遺,山無盜賊”,“鄉邑大治”。這是在強大的政治高壓下出現的整個社會井然有序的面貌。

第二,經濟制度。

商鞅變法首先是從富國開始的,也就是從經濟制度的變革切入的。商較怎麼樣讓秦國富起來呢?封建社會的經濟在於農業,所以商鞅首先從土地改革入手。

唐人杜佑《通典》(卷一)對商鞅變法的土地制度有一段經典的評述:

鞅以三晉地狹人貧,秦地廣人寡,故草不盡墾,地利不盡出。於是誘三晉之人,利其田宅,復三代無知兵事,而務本於內;而使秦人應敵於外。故廢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數年之間,國富兵強,天下無敵。

商鞅認為,韓、趙、魏三國(三晉)人多地少;秦國和他們相反,是人少地多,所以,秦國的土地沒有最大限度地發揮“地利”。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以利誘之。商鞅認為,用利益引導韓、趙、魏三國的人到秦國來,給他們土地、住宅,而且免去他們三代人服兵役的勞役,使他們專心務農。原來秦國的農民,讓他們當兵。當兵可以殺敵獲得軍功,比起種田來說利益大得多。

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呢?

首先,打破井田制,使國家富強起來。

井田制是商周時代的土地制度。這種土地制度一是土地為國家公有,二是把方圓九百畝的土地按“井”字形劃分為九區,中間一區(百畝)為公田,其餘八區(八百畝)為私田,分授給八家農戶。公田首先由八家農戶集體種植收穫全歸國家,每家農戶再種植自己的百畝土地。西周時期實行這種制度,是因為生產力低,生產工具不發達,農戶也沒有更多的力量來耕種更多的土地。到了戰國時期,鐵製農具大大提高了生產力水平,而井田制限制了每戶農民的土地數量,他們不能多種地多打糧食,因此,也就抑制了農民的積極性。這種土地制度是和領主制度相配合的。

商鞅變法,首先是改一百步一畝為二百四十步為一畝,大大擴大了每戶農民的受田面積。秦國“為田開鞅陌封疆,而賦稅平”。“阡陌”是井田的界線,“開阡陌封疆”,就是徹底改變原來的井田制;“賦稅平”,就是減稅,農民的負擔大大減輕。這樣做的結果是大大調動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地種得好,帛產得多,還可以受獎賞(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努力務農、精耕勤織而獲得糧食、布帛豐產的,可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賦稅。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

同時,為了增加國家的收人,強制分家。商鞅規定,凡是一家有兩個男子的必須分家,如果不分家,強行增加一倍的賦稅(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這樣,父子、兄弟就必須分家。同時,國家按戶徵收軍賦。分了家,必然增加納稅的戶數;納稅的戶數增加了,國家的稅收必然大量增加。

這樣一來,國家有了更多的土地,農民減少了賦稅,耕種成績斐然者還可以得到獎賞,同時,納稅的戶數大大增加。所以,秦國“數年之間國富”。

其次,商鞅規定,主民、客民分業,重獎殺敵,用以強兵。

孝公變法2——虎狼之國的崛起

國家富了,怎麼強兵呢?一是主民、客民分業,走軍隊專業化道路。秦國的農民是主民,韓、趙、魏三國來的農民是客民。客民種地,反正秦國地廣人稀;主民從軍,從軍殺敵,只要帶回來一顆首級,就可以得到更高一級的爵位。有了爵位,就可以享受各種特權。這比起客民種地,顯然更容易獲得更多的利益。而且,讓主民當兵為秦國作戰,也比客民當兵更為可靠。二是重獎殺敵。據唐人《史記集解》引《漢書》日:“商君為法於秦,戰,斬一首,賜爵一級。”這就是我們前面講過的軍功爵制。這種制度非常有刺激性,對作戰的士兵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激勵。

走專業化道路,又有配套激勵機制的秦**隊,很快便被六國之人視為“虎狼之師”。通過商鞅變法,秦**人在戰場上看見敵人如同餓虎捕食,務求殺敵斬首,晉升爵位。人性的另一面被商鞅變法的政策充分調動起來了,一秦軍的戰鬥力空前高漲。這樣的軍隊打起仗來怎麼能不和虎狼一樣兇狠?所以,秦軍迅速成為當時最具戰鬥力的軍隊。

徙木樹信嚴懲貴戚國富兵強路不拾遺

商鞅變法的內容,既涉及政治制度,又涉及經濟制度,還包括軍事制度。人類歷史上任何一項變革都不是一帆風順的。其間總會觸犯一部分人的利益,這不可避免地會引起反對派不遺餘力的攻擊與力所能及的阻撓。事實上,商鞅變法策略在具體實施之前就引發了激烈的辯論。立志圖強的秦孝公也有些猶豫,按照秦國的慣例,國君一時決斷不了的事情,允許在朝廷上爭論。商鞅與堅決反對變法的兩個代表甘龍、杜摯進行了激烈辯論,這也是商鞍為變法掃清障礙的一次理論鬥爭。商鞍高舉兩面大旗,一是“三代不同禮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二是“治世不一道,變法不法古”。商鞍的意見得到了急切希望變法圖強的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他被任命為左庶長(第十級軍功爵);開始推行變法。

在變法推行和實施過程中,商鞍緊緊把握了四條原則,從而使變法得以順利進行。

一是徙木樹信。

商鞅變法是要以法治國。雖然從本質上講,商鞅所處的戰國後期不可能出現現代意義上的“以法治國”,但是,商鞅要變法就必須令行禁止,否則,“令而無信”比“言而無信”更為可怕。

為了樹立新法的威信,商鞅創造了一個“立木為信”的神話。據《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商鞅在變法令擬定之後,特意在都城市場的南門立了一個三丈高的大木頭,下令說:誰要是能把它搬到北門,賞十金。賞金這麼重,做起來又易如反掌,因此,誰都不信,所以沒有一個人去搬。商鞅一看,立即加碼:誰能將這根木頭搬到北門,賞五十金。這下子,整個市場沸騰了,誰信啊?最後,有一個人,愣是把這根木頭從南門搬到北門。商鞅立即兌現諾言,賞了此人五十金。商鞅“立木為信”的故事立即傳遍全國。通過這件事,商鞅為新法的執行樹立了最基層的廣泛的信譽,這一點非常重要。

二是懲貴戚。

下層百姓不敢輕犯王法,只有貴戚敢於冒犯王法。商鞅變法的第二年,就碰到了這樣的大難題:太子犯法了。這位太子就是秦孝公死後即位的秦惠文君。

太子犯了法,應該怎麼辦?

商鞅著實犯了難。但是,商鞅要變法,就不能不管太子犯法這檔事兒。太子是“嗣君”,“不可施刑”,商鞅用變通的方法處理了這一大難題:“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商鞅把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公孫賈兩個人處罰了一通。受到處罰的公子虔四年以後,“復犯約,劓(yi,義,是一種割掉鼻子的刑法)之”。公子虔第二次犯法,連鼻子都沒有保住。身為太子之傅,連鼻子都被切了,公子虔能不恨商鞅嗎?

更難堪的是太子。自己犯法也得受罰,雖然處罰沒有落在自己身上,但是,別人代為受過,太子的難受甭提了。那叫罰在公子虔的身上,疼在太子的心上,最終導致“公子虔杜門不出已八年矣”,“公室貴戚多怨望者”。

商較的強硬態度遭到以太子為首的一大批貴族的強烈反對。

秦孝公一死,多年杜門不出的太子傅公子虔立即誣告商較謀反,秦惠文君下令抓捕商鞅,這才有了我們開頭講的商鞅得知這一消息後匆匆逃離秦國的一幕。但是,商鞅逃離秦國後,奔往魏國,因為商鞅曾經打敗過魏國名將公子卬,魏國記恨商鞅,不准他入境,還將商鞅武裝押解回秦。所以,無處可逃的商鞅最後慘遭了車裂的酷刑。

商鞅變法的第三條是先經濟後政治。從經濟變革入手,然後再進行政治變革。經濟是基礎,經濟變革成功了,就為牽涉眾多人事的政治改革準備了基礎、樹立了典範。

第四是法典化。

商鞅變法之所以成功,很重要的一條是變革措施法典化,商鞅變法的措施大多制度化、法制化,或者成為政令。這樣做最重要的結果是商鞅變法的內容不大可能因秦孝公、商鞅的去世而被廢止,出現“人存政存,人亡政亡”的局面。事實也正是如此,秦孝公去世以後,原先堅決抵制變法的太子繼位,並沒有廢除商鞅變法的措施。

商鞅變法抓住了以上四個重要方面,取得了讓人驚訝的效果。

變法使秦國的綜合國力迅速增強,秦國很快就稱霸諸侯。商鞅率領秦軍,奪取了魏國的重鎮安邑;周天子承認秦國的霸主地位(天子致伯),天下“諸侯畢賀”。

秦孝公二十二年(前340),商鞅率秦軍大敗魏**隊,俘虜魏國主將公子印,因此,“封之於商十五邑,號商君”。所以,自此之後,當時人們都習慣稱商鞅為商君。

魏國安邑被攻佔之後,被迫遷都大梁(今河南開封)。魏國國君從此與大梁結緣,魏惠王懊悔地說:“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

商鞅確實是此期最卓越的政治家,他的變法適應了戰國後期的現實訴求,使秦國迅速擺脫困境,走上了崛起的大道。

孝公變法2——虎狼之國的崛起

但是,重用商鞅的是秦孝公,支持商鞅的也是秦孝公,沒有秦孝公何來商鞅變法,真正使秦國迅速走上崛起之路的是秦孝公。秦孝公是繼秦襄公、秦穆公之後,在秦國崛起的歷史上又一位有重大貢獻的國君。可惜的是秦孝公生命不永,四十四歲英年早逝。他的兒子秦惠文君繼位之後,立即車裂了商鞅。商鞅雖死,但他在秦孝公鼎力支持下創立的富國強兵的制度並沒有被廢除。

因為,商鞅變法使秦國迅速富強起來,這個現實是有目共睹的;商鞅的改革制度化程度很高,也不容易改變。所以,秦惠文君從秦孝公手中接過來的是一個富強的秦國,但是,秦國的富強已經引起了其他六國的高度警惕,秦惠文君能在秦國崛起的大道上繼續作出貢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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