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今年以來,文登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根據離婚案件的特點,設計了《婚姻關係調查問卷》,根據答卷得分計算出婚姻危機係數,得分越低說明夫妻關係調處成功的可能性越大,越高說明婚姻關係裡確實存在較難緩和的衝突點,並根據得分多少為下一步的調判提前預估。

「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這道題選A,那道題選B,下道題選ACD……

這不是在學校考場,而是在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家事審判庭裡,想要離婚的夫妻在此各自填寫著《婚姻關係調查問卷》。這是一份怎樣的問卷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精準把握婚姻狀況

今年3月初,文登法院法官助理劉萍接待了一對小夫妻,他們一直吵到了立案訴訟大廳。接案後,劉萍在徵得同意後立即讓夫妻兩人各做了一份《婚姻關係調查問卷》,兩人的危機係數得分都很低。

有了這一“秘密數據”,劉萍心中竊喜,知道打贏這次“離婚狙擊戰”有戲。一番細問後劉萍知道,兩人離婚的原因是,女方認為男方工資低還經常加班,不求上進,於是對男方有意無意嘲諷。男方感覺自己的自尊心受到打擊,兩人常常因此打鬧。

劉萍有的放矢地展開心理輔導,並對症下藥。經過5個多小時的努力,兩人握手言和,當場表示不再提離婚一事。

今年以來,文登法院家事審判團隊根據離婚案件的特點,設計了《婚姻關係調查問卷》,根據答卷得分計算出婚姻危機係數,得分越低夫妻雙方感情越穩固,並根據得分多少為下一步的調判提前預估。

圍繞《婚姻關係調查問卷》,文登法院採用“1+3”的審判團隊模式,即一名責任心強、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兩名有調解經驗的人民陪審員和一名心理諮詢師,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和心理諮詢師“接地氣、專業性強”的特點,通過“背靠背”“面對面”工作,與法官形成優勢疊加效應,全面分析把握可能的修復點,儘可能挽救不是真正破裂的婚姻。

在題目設置方面,《婚姻關係調查問卷》從當事人的價值觀及幸福度、生活習慣、處理問題的能力等八個方面入手,便於法官快速作出綜合評斷,及時找出關鍵點化解家庭矛盾。

文登法院家事審判團隊負責人劉美玲說,通過問卷方式,不僅便於法官提高辦案質效,還可讓當事人反躬自問是否認真對待婚姻關係、是否認真對待生活的伴侶、遇到矛盾是否能夠理性解決,讓他們充分認識到衝動離婚對雙方父母、子女帶來的影響和危害,推動雙方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問題,防止在今後的生活中“一錯再錯”。目前,該院已對12對夫妻使用調查問卷。

「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圖為法官正在指導當事人填寫調查問卷

修復關係化解矛盾

“為減少衝動型離婚,我們還給這類型離婚夫妻設置了層層‘攔截障’。”劉萍介紹到,除了《婚姻關係調查問卷》,文登法院還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機制助推家事審判改革,將“修復關係、化解矛盾”作為審判重點,推行調解前置與分調裁立案模式,分門別類、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使更多的糾紛化解在調解階段。

調解工作分為兩級:當事人提起訴訟後,首先可選擇人民調解,通過綠色通道,由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若當事人不同意人民調解,則引導其進行訴前調解。如依舊調解不成則當即立案。

“即使進入立案程序,我們也不簡單處置。”劉萍介紹,法院推出了婚前財產申報制度和律師調查令制度,將以往案件審理過程中“全盤”丟給法官的“查詢包袱”,依法落實在審判之前。其中,婚前財產申報制度規定了虛報、瞞報的法律後果,使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更具全面性、客觀性;而律師調查令制度,令律師持調查令可到銀行收集當事人銀行交易記錄等所需證據。這些舉措切實提高了調查效率。

在家事審判改革中,該院還推出了“冷靜期”制度,對尚有感情修復可能的當事人,訴訟期間,在尊重雙方當事人意願的前提下,根據不同情況,設置1至6個月的冷靜期,以解決當事人的情感癥結和心理糾葛,為衝動型離婚“踩剎車”,為過錯性離婚“鳴警鐘”,為危機性婚姻“開藥方”。目前,該院有10多起案件使用了冷靜期制度。

文登法院還積極與婦聯、民政、公檢司等部門聯合,探索多部門、多群體並肩作戰模式,破解以往家事審判工作由法院單打獨鬥的困境。在此基礎上,他們還將婦聯、民政、醫院、教育、公檢司等在職或已退休的、熱心於家事審判的人員納入志願者隊伍,發揮他們瞭解社情民意、善於做群眾工作的優勢,對家庭矛盾錯綜複雜、情緒不穩定的當事人“登門入戶”進行心理疏導、訴後跟蹤及幫扶,形成“聯合作戰”優勢,提高家事糾紛非訴化解比例。

「關注」一份問卷為衝動離婚“踩剎車”

圖為心理諮詢師正在用沙盤遊戲疏導當事人

家事改革勢在必行

談到為什麼要進行家事審判改革,劉美玲提供了這樣一組數字:文登區自2010年至2017年以來,登記結婚呈逐年下降趨勢,而離婚數量卻穩中有升。2017年,文登區登記結婚的僅3711人,居8年來最低,而登記離婚的有1249人,居8年來最高。以此為輻射,攪動的人群更多,由此引發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贍養等社會矛盾日漸突出。

“家事糾紛具有親情倫理性、身份本源性、情感私密性等特徵,雖然形式上多表現為財產糾紛,實質上多因親情錯位引起的情感之爭。我們要轉變家事審判理念,將‘修復關係化解矛盾’作為審判目標,改變簡單‘調離判離’的傳統做法,賦予法院修復婚姻家庭關係新職能,既不對死亡婚姻盲目地追求調和,也不消極地一判了之使本可以挽救的婚姻解體,使法院不僅是‘死亡婚姻’的解救場所,更是‘生病婚姻’的治療醫院。”劉美玲說。

自今年3月啟動“推進家事審判改革”工程以來,文登法院的家庭糾紛審判調撤率達85.3%,結案率為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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