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互联网前进的是技术吗?不,是个人的需求

所谓品牌人性化,主要是针对品牌价值体验而言的。一个重要的事实是,驱动互联网前进的永远不是技术,而是个体(个人或者法人、组织)的体验和需求。在这个“人本因素开始发挥重要作用”的时代,品牌成功之路就在于重视个体的体验和需求,即品牌人性化。

与传统媒介相比,互联网有机会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品牌关系,互联网给了品牌充分了解其消费者的优秀渠道。企业可以利用网络技术跟踪消费者的上网行为,或利用网上调查等手段,了解并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动向及特点,以向不同的消费者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但与此同时,企业对消费者数据的收集和利用,必须以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隐私为基础,不得向第三方或其他商业机构透露消费者数据,或将收集来的数据用于商业用途。这一点对于创造富有信任感的良好的品牌体验至关重要,特别要引起品牌管理者的注意。

驱动互联网前进的是技术吗?不,是个人的需求

企业应做到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隐私权,并以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给消费者创造美好的品牌体验。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为顾客提供想要的信息,可以随时了解顾客的个人消费喜好,可以知道他们可能喜爱的书籍或者音乐类型,可以利用互联网先进的技术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来为顾客提供信息或服务,从而与顾客之间建立起更加密切的关系。

正如有业内人士评价的,互联网企业在品牌的塑造上通常是以“注意力经济”为核心方法,进而开展各自的品牌行销的。实际上,互联网经济的根本其实就是服务型经济,所有的网站也都是服务提供商。这个服务并不是简单的售后服务、客户服务,而是一个从视觉到听觉、从信息浏览到应用、从吸引应用到构筑用户参与以至自我服务、从登录系统到退出、从应用帮助到投诉处理、从声誉到口碑、从低到高、从理性到感性……全方位的价值服务。

驱动互联网前进的是技术吗?不,是个人的需求

这个全方位的价值服务的要素其实就是品牌与消费者接触或交往的点,而网络使得这些接触的点变得无时无刻、无处不在,从而构成用户体验的核心要素,这就要求网络上的品牌时刻从每一个细节注意用户的感受,帮助用户的应用。

品牌接触点涵盖了企业运作过程中的方方面面的环节,正像我们在二维空间的经营理念里提出的,企业需要有效协调其二维空间的运营,使其能够完美配合,为客户创造最佳品牌体验。这些细节由内到外、由浅入深的分布着,例如,外面的体验要素可能包括我们前面所叙述的品牌网站的形象设计、网站的产品与服务等,内在的体验要素可能会包含品牌的个性化要素,品牌承诺的一致性体现等;深层次的体验要素可能会包括品牌网站所倡导的理念与价值观、带给消费者自我实现的精神满足、让消费者感受到重视与关爱、拥有归属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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