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強姦主動提供安全套,結果……



女孩被強姦主動提供安全套,結果……


強姦是很嚴重的犯罪,我們有很嚴密的法律去懲罰強姦犯。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可是到了懲罰這一環節,傷害已經發生了,再多的懲罰估計也安慰不了受害者的心。

數據顯示,84%-90%的強姦發生在認識的人之間,包括:丈夫/男友、父母、親戚、朋友、同學、老師、老闆、同事等等。71%的強姦是有預謀的,60%的強姦犯是已婚或有固定性伴侶……面對強姦,女生要怎麼做呢?

“被強姦了,你不應該反抗,不然也不會被打死。”

女孩被強姦主動提供安全套,結果……


2012年在印度曾經發生過一件很恐怖的公交輪姦案。12月16日夜晚,一個叫喬蒂的女醫學實習生在一輛私人公交車上被六人輪姦毆打。當一切結束後喬蒂被拋棄於荒地。後來喬蒂在被人發現後送往醫院,但最終醫治無效身亡。13天后去世。

BBC以此為題材,花了數年的時間製作了這個紀錄片,在這個記錄篇中,有一個畫面,我一直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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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叫穆肯什·辛格(Mukesh Singh)輪姦犯在獄中接受採訪時說:“當被強姦時,她不應該反抗。她應該安靜地接受被強姦。”一個強姦犯說出來的話,看起來真心諷刺!

當一個女孩,被強姦,反抗,受傷,甚至死亡。會有人覺得,你為什麼要反抗,這是作死的節奏。乖乖就範,不就行了嗎?

呵呵,當真的有一個女孩,遇到了強姦犯,她放棄了抵抗,就範了。又會有人跳出來說,你為什麼不反抗,難道貞操在你的眼裡就這麼一文不值嗎?

之前,在豆瓣上有一個比較火的帖子,大概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在遭到一名保安性侵時,反抗無力,主動給強姦遞上了安全套!女孩很聰明的保留了相關證據,事後及時報警,最後歹徒落網。當一切都過去的時候,與相戀了5年的男朋友提出了分手,原因:“你不覺得這樣做,是在順從他嗎?”他接受不了自己的男朋友給強姦犯提供安全套。

面臨強暴,女孩主動提供安全套,錯了嗎?

錯了嗎?在這個男孩的眼裡,是錯了,但是小編想問這個男孩子,萬一女孩反抗以後被殺害,你願意為她終生不娶守節到死亡嗎?命都要沒了愛情有屁用!

在小編看來,這個女孩的做法很聰明,起碼她保全了自己的生命,還保存了證據,使得強姦犯最後落網。

對於,女性被強姦,有一部分人會有這樣的偏見:

女孩被強姦主動提供安全套,結果……


“對於強姦,女孩應該比男孩負更多責任,一名正派的女孩不會在晚上9點的時候在外面晃盪……女孩應該在家裡做家務活,而不是穿著不合適的衣服在迪廳和酒吧裡晃盪和做不合適的事.......”

“(女生)被人猥褻了,你該,誰讓你自己穿這麼短的裙子的。”

“被人襲擊了?你自己一個人外出的?還不會防狼技巧?怪誰?”.......

之前熱播的電視劇《小丈夫》,俞飛鴻飾演的女主角都說出了“女人被性騷擾因為裙子短”“要我,早把她開了”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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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無非有兩個功能:傳遞正能量,引導輿論;反映現實,記錄時代。連電視都這樣說,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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