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沒有過完美的犯罪?

鄭道慶


只要是人制造的東西就不會完美,所有的犯罪都會留下破綻。如果一個案子懸而未解,要不就是偵破之人未盡其力,要不就是科技還沒有發展到能通過解析線索,鎖定犯罪嫌疑人的程度。現在我們所謂的完美犯罪,只是那些犯了罪還能逃過法網直至壽終正寢都沒被判刑的罪犯,歷史上這種人不在少數。

2016年,有人在微博上提起南大刁愛青案已經過了20年的追訴期,讓網友們再度關注起這樁曾經轟動南京城的大案。1996年年初,一個剛剛來到南京大學鼓樓校區的女大學生刁愛青被人殘忍殺害後分屍,屍體被分割成2000多塊並且煮熟後分批次扔在不同的地點。第一個發現屍體的是華僑路的一個清潔工人。

刁愛青案至今未破,但是疑點十分多。網上也有很多猜測兇手的文章,其實案情並不複雜,但是卻遲遲無法鎖定第一犯罪現場和兇手。而刁愛青本人也沒有留下什麼人際交往的線索,比如她沒有記日記的習慣,也沒有有價值的信件。1996年不同於我們今天,那時候的女大學生沒有手機,不用微信,但是大多會用文字書寫來記載生活瑣事和感情生活。而從刁愛青留下的線索來看,她幾乎沒有這方面的表達,包括她的同學,對她也是知之甚少。

再說兇手,警方經過調查,刁愛青失蹤數日之後才被殺害碎屍。刁愛青是個165cm高的姑娘,體型偏胖,而且農村出身,應該不會嬌慣,有些力氣。所以兇手將刁愛青控制之後遲遲沒有殺她,卻不怕節外生枝,要不和刁愛青是情侶關係,要不就是將刁愛青囚禁在人少的地方。

再說碎屍,有人說碎屍是兇手變態報復,挑釁社會的手段。如果仔細探究就會發現,兇手這麼做完全是想掩藏屍體。此人或幫兇將屍體碎末分地點拋棄還刻意煮熟,部分遺棄在下水道、垃圾堆這種地方,每包肉最多不過一兩,骨頭最多不超過8斤。除了說兇手心理素質特別好之外,還有就是他有著掩蓋罪行的慾望,而並非是想要挑釁。如果不是正巧被人發現了三根手指,刁愛青案大約只會定性為失蹤。

這個案子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當年參與調查的警官大約都已經退休或者退居二線,但是即便追訴期已經過去,南京警方依舊保證永遠會追查到底。白銀案的兇手躲在小商店裡一臉老實地做一個良民,最後還是因為家族之中有人犯事兒DNA比對的時候引起了警察的疑心。世界上沒有完美的犯罪,如果刁愛青案在今天,她的手機之中一定會有嫌疑人的通訊記錄,南京城密集的監控攝像都讓兇手無路可逃。

因為科技的侷限,我們離真相往往一步之遙,而因為人性的侷限,我們很難猜出兇手的想法。曾經看新聞,一幫閒來無事的人在網絡上討論完美犯罪,並且將理論搬到了現實,最終被警方緝拿歸案。犯罪者不值得崇拜,完美犯罪不是智商高的表現,而是人性低劣到超出底線的象徵。


木劍溫不勝


完美犯罪沒有,其實可以說成未解謎案。

1,1991年,韓國華城,青蛙少年失蹤案!

五名去抓青蛙的少年失蹤,過了十一年才被發現遺體。

當時韓國警方加上群眾共有32萬人去尋找,都沒有發現,賞金更是達到4200萬元!

之所以能夠發現孩子們的屍體,還是因為有人隱藏身份撥打了報警電話!

這個人是誰,也沒有找到線索。

屍體被發現時,在一處坑裡,上面用石塊覆蓋。確認他殺,其中四具屍體有明顯槍傷,被懷疑是附近軍,隊,不小心用槍射殺。

不過被否認,也沒有證據。

其中最讓人感到無奈的,就是孩子們的遺體掩埋處,距離村莊只有500米!

2,1996年刁愛青案,也被稱為中國黑色大麗花,詳情過於殘忍,審核不過。想了解的,搜中國十大凶案或十大懸案,圖片很容易引起不適。

3,1988年至2002年,白銀市連環殺人案!中國版開膛手傑克。兇手於2016年被抓捕!

總之,希望能夠找到兇手,懲罰必須要有。



我如生前一樣行走


有,十幾歲時看過一篇文章,發生在重慶,內容只記得大概,一位父親,女兒被有背景之人強迫後投河自盡。兇手逍遙法外。其父為報仇,利用一切條件接近兇手,取得兇手信任後。因兇手愛坐自己的遊艇在重慶江面上玩這個習慣。而重慶那個兩江交叉口水面情況複雜。下游會定時有上來大客輪。然後父親利用這一切條件,用一些不明顯的各種條件或暗示或不著痕跡的旁側引導,讓兇手在一個江面有大霧而大客輪剛要到的時候乘坐遊艇出江面玩,然後撞船,搶救條件不好。而死亡。警察都知道兇手是他,他也說是他檔的辦法殺的。但是警方沒有證據,只好放了他。表述得不清楚,可能是真的,因為我是在一篇主流報紙上看到的。


知足者常樂老農民


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身邊的完美犯罪太多了,2017年3月,我的孩子剛百天,帶孩子帶了3個月的丈母孃回老家,所以孩子送去奶奶家帶,我和媳婦上班,而我在外地,週末回來才一次,她在本市,每天住孩子奶奶家,我們自己家從丈母孃走後就每週儘量回去一次給花澆澆水什麼的。

我家大臥衣櫃裡有一個保險箱,是從網上買的,因為結婚的時候聽人說家裡放些保險箱一類的東西鎮財,保險箱背部有螺孔,可以從內部把保險箱固定在牆上。但是買回來的時候我沒在意,就沒固定,衣櫃最下層剛好有個小隔斷,和保險箱尺寸剛好吻合,兩側和底部都伸不進去手。

丈母孃3月1號左右走的,3月20多號吧,我和我老婆週末回家收拾收拾房子,我們都沒在意衣櫃有什麼異樣,過了2天,她給外地的我打電話,說是不是我把保險箱帶走了,我說沒有啊開什麼玩笑,這我們才發現保險箱被盜了!可是家裡門鎖也好的,衣櫃什麼的地方都不亂,不像被翻過的樣子。而這個週末回家距離上次回來,已經有2周了,期間孩子爺爺,二姨子來過我們都知道,他們也都有鑰匙。其中二姐因為找工作,在我家住了幾個月之久。

我去調小區監控,只能調14天的,也就是3月8號到當天的,丈母孃走後到3月8號之間的已經刪除。我因為在外地,老婆不知所措也不知道怎麼辦,我只好趕緊往家趕,先去錄了口供,公安取了鎖芯檢驗,我趕忙回小區調監控,但是那麼多天的監控中,並沒看到有人抱箱子出門的。後來,過了很久,我才反應過來,我們單元18層,我家在16樓(對門沒人住),樓頂和隔壁單元都是互通的,如果我當時查隔壁單元監控,或許會有收穫呢?可是當時只有我一個人為這案子操心,其他人要麼不上心,要麼不懂。

不久後,鎖芯結果出來了,說是沒有被破壞的痕跡……老婆單位沒法請假,我一個人操心真是累,得到這個結果,對我們兩個都算是解脫了,不知道是檢測機構不準確,還是真的沒有捅,翹就打開了門,或者捅過翹過,但是後來我們家人又用鑰匙開門把痕跡破壞了……總之案子是沒人管,沒人破了。

說起來,我們自身有很大的原因,首先保險箱沒有固定到牆上,其次,幾次回家都沒注意到保險箱在不在以至於不過最近調查時機。

不知道這是不是完美犯罪?


無人機教練


要說完美的犯罪,不得不說一說上海灘老大杜月笙和孟小冬的故事。杜月笙可是半夜爬離異女人的床,趁著人家睡著半推半就把人睡了。事後不但沒追究責任,還抱得美人歸,可以說是非常完美的犯罪了。

孟小冬1917年與梅蘭芳完婚,此時杜月笙正在上海幫蔣介石做事,他擅長交際,人脈非常廣,與宋子文、孔祥熙都關係很好。經過二十多年的打拼,他成功成為了上海灘響噹噹的大人物,名利雙收。此時的杜月笙要是追求孟小冬應該說是完全夠格的。

杜月笙與孟小冬真正相識還是因為杜月笙的四姨太姚玉蘭從中撮合。杜月笙愛聽戲,孟小冬會唱戲,兩人自然聊到一塊兒了。一天,姚玉蘭安排兩人見面,倆人談天談地談理想,聊著聊著孟小冬就困得不行睡著了,半睡半醒間總覺得有個人在輕薄自己,但孟小冬也沒有反抗。倆人就這麼在一起了。杜月笙對孟小冬很好,兩人還生有一女叫杜美娟。


老照片


我來說幾個

1、吸塵器犯罪。

法國有個大型的購物中心創新了一種運輸鈔票的方式,利用空氣管道運輸現金,只要收銀員收到了現金,就放入空氣管道,然後管道自動將錢運輸到現金集中地。再由這邊的工作人員進行分流整理。管道都是專門建設的。看似非常安全,但是一夥犯罪分子發現了這個途徑,於是把其中一個管道給弄開了,並逆轉了氣流,把金庫中的幾十萬現金都吸走了。最後竟然完美的逃跑了。至今沒有查到。

美國把這個故事翻拍成了電影。好像叫獄中豪傑。

2、大名鼎鼎的DB cooper

作為一個著名的大盜,他若是還活著,那肯定有很多人膜拜。據悉當初他乘上飛機之後,寫了個紙條給空姐。說自己帶了炸彈,要劫持飛機,如果不按照自己的來,那麼就會引爆炸彈,同歸於盡。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機組人員聯繫了安全局,最終安全局答應他的要求,給他80萬美金,20美元一張的那種。並需要2個降落傘。當錢支付後。他跳傘逃跑了,至今都沒有找到他。


3、美國銀行懸案

美國芝加哥銀行的一個工作人員,下班前,將400萬美金放入銀行,並鎖上了保險庫,保險庫是那種幾十公分厚的的金屬門,而且進入需要三個人的鑰匙和指紋。但是第二天上班,發現400萬美金中的100萬不見了,憑空消失了。警察查了很久,到現在都沒有結果。可能真的是出現了魔術。


老王偵查記


有,而且比電影還要精彩!

我今天要說的完美犯罪,正是鼎鼎大名的《蒙娜麗莎》失竊案

整個犯罪過程跌宕起伏,環環相扣,充滿令人拍案叫絕的戲劇性。

1911年的8月22日,巴黎藝術家路易·貝何德照常走進盧浮宮,但在路過《蒙娜麗莎》展櫃的時候,發現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原本應該掛著《蒙娜麗莎》的牆上,卻只剩下四枚鐵釘。

路易立即將此事報告給盧浮宮當天的值班保安,但對方卻告訴路易:“《蒙娜麗莎》早在昨天(週一)就被攝影師取走,帶去了工作室,好像是為了拍攝展覽所用的宣傳照。”

路易得知這個消息後,仍有些半信半疑,因為他清楚如果只是拍攝宣傳照的話,完全不需要把畫給取下來,直接在展覽櫃拍攝就好,所以為了保險起見,他就去詢問攝影師,然而攝影師卻說自己並未取過《蒙娜麗莎》,心裡已經開始慌亂的路易,立即將這一情況報告給了盧浮宮的高層。

很快,整個盧浮宮的工作人員全部進入緊急狀態,幾乎所有人都在瘋狂的做一件事:

尋找《蒙娜麗莎》

然而到了這天下午,負責博物館日常工作的官員收到一則通報,他整個人當場大驚失色,因為簡短的通報中,寫著令人無比慌張的一句話:


《蒙娜麗莎》被盜


之後巴黎警方迅速趕到盧浮宮進行現場勘查,經過一系列技術手段,大致確定了三個破案方向:


第一,由於懸掛畫作的牆壁無損毀痕跡,所以能夠斷定並非暴力偷竊,由此順勢推斷出,嫌疑人應是館內工作人員,或者偽裝成工作人員的盜竊者。


第二,經過對相關人員進行排查,盧浮宮內的一位水管維修工,向警方講述了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

《蒙娜麗莎》失竊當天,他在位於地下的樓梯間內,碰到了一位穿著“白色罩衫”的工作人員,當時他正在不停抱怨樓梯間的門把手遺失,並很禮貌的請求水管維修工幫其開門。

之後水管維修工拿出工具包裡的鉗子,順利幫助“白色罩衫”開了門,對方還用不那麼地道的法語微笑著說了一句“謝謝”。

這也就間接表明,如果這個“法語不地道的白色罩衫”是偷竊者,那他很可能是外國人。


第三,根據多位當天路過《蒙娜麗莎》展櫃的工作人員描述,警方最終判定畫作的失竊時間是在當天傍晚六點左右,而那個時間段的值班保安恰巧有事外出了十五分鐘,因此案發時間的範圍,警方初步估計是在六點到六點十五分之內。


結合以上三個線索,巴黎警方展開了堪稱天羅地網的大搜捕,然而這一搜就是整整兩年,將近七百三十多天的時間裡,始終沒有找到任何關於《蒙娜麗莎》的新線索。

失竊案由此演變成一樁懸案,對於整個盧浮宮來說,則無疑是一場巨大的災難,因為兩年的時間充滿了無數種可能性,很可能《蒙娜麗莎》剛被偷走,就會遭到人為破壞,或者乾脆被複製成無數張贗品,那麼到時候再想找到真品更會難上加難。

直到1913年的夏天,畫作失竊了整整兩年,不管如何看待這起案件,都能夠稱其為歷史上最完美的犯罪之一,因為犯罪者身份未知,作案手法未知,失竊畫作被運往何處也未知,可以說除了知道畫作是被人偷走外,巴黎警方几乎一籌莫展。


然而事情的轉機卻出現在1913年的冬天,遠在意大利的佛羅倫薩,有一位古董收藏家名為阿爾弗雷德·傑裡,他突然收到了一封署名為“雷昂納多”的捐贈信,信中提到:


這位叫雷昂納多的人,是一位忠誠的愛國人士,他願意將自己所持有的《蒙娜麗莎》捐獻給自己的祖國意大利,並支付他五萬里拉的費用,且這位“雷昂納多”強調稱,自己並非為了個人私利,而是純粹為了能讓本該屬於意大利的國寶重回故土。

阿爾弗雷德·傑裡看完捐贈信之後,當即覺得此事非同小可,因為他也知道《蒙娜麗莎》失竊了整整兩年,再加上信中人的語氣並不像是惡作劇,更何況在當時的敏感時期,任何有關於《蒙娜麗莎》的風吹草動,都足以牽動起每一個人的神經,所以阿爾弗雷德憑藉直覺,選擇相信這位名叫“雷昂納多”的愛國人士。

很快,阿爾弗雷德寫了一封回信,與“雷昂納多”確定了見面時間,二人便在相約的地點順利會面。

當“雷昂納多”從隨身的揹包裡掏出一副畫,展開在阿爾弗雷德的面前後,阿爾弗雷德愣住了,因為多年從事古董生意的經驗與直覺告訴他,這幅擺在自己面前的泛黃油畫,可能正是傳說中失竊兩年的《蒙娜麗莎》真品!

但秉持著職業習慣,阿爾弗雷德還是拿出了放大鏡,從技術角度對這幅畫作進行了檢驗,由於古代油畫歷經千百年歲月後,會出現難以人工複製的“龜裂紋”,因此阿爾弗雷德通過畫作中的龜裂紋,確定這幅畫是《蒙娜麗莎》的原作,就連由盧浮宮官方印在畫作下方的序列號都與盧浮宮此前公佈的分毫不差,阿爾弗雷德由此激動萬分。

但他並沒有急著同意“雷昂納多”五萬元的酬勞費用,而是先勸說“雷昂納多”回到賓館,耐心等待他的消息,畢竟要想把這幅畫接納過來,也非一件輕鬆的小事,“雷安納多”頓覺有理,便同意了阿爾弗雷德的建議,臨走前兩人還熱烈的擁抱,阿爾弗雷德還神情激動的向其表達了感激之情。

可是就在“雷昂那多”回到賓館的下一刻,兩名佛羅倫薩警察就敲響了他的房門,當場將其逮捕,並從其身上搜出失竊兩年的《蒙娜麗莎》真跡。

“雷昂納多”萬萬沒想到,自己之前非常信任的古董收藏家,竟然會如此迅速的出賣自己,他更沒有想到,這位古董收藏家還將此事報告給了意大利議會。

很快,失竊的《蒙娜麗莎》被送往佛羅倫薩當地的博物館,由專人把守,調集了大批警力防止再度失竊。

而關於是否要將此畫歸還法國,意大利議會內部進行了異常激烈的爭論,最終仍舊決定將《蒙娜麗莎》“歸還”法國,而那位名叫“雷昂納多”的愛國人士,則因為偷竊罪被判處一年零十五天的監禁。

到此,舉世聞名的《蒙娜麗莎》失竊案真相大白,這件原本天衣無縫的偷竊大案,卻因為偷盜者的“愛國情懷”而露出馬腳,如果不是“雷昂納多”的愛國心切,急於想要將此畫捐贈給意大利佛羅倫薩博物館,恐怕《蒙娜麗莎》的迴歸將遙遙無期。

經過警方審訊,雷昂納多交代了整個犯案過程:

他的真名並不是“雷昂納多”,而是叫做溫琴佐·佩魯賈

,時年30歲,之前是盧浮宮內的一名油漆工。

他從很早就開始秘密計劃,費盡心機的要把本國國寶送回意大利老家。

直到1911年的8月19日,溫琴佐先是裝扮成遊客進入盧浮宮參觀,趁著當天人多眼雜,他找到事先發現的一間小展室內躲了起來,等到夜深人靜閉館之後,他從小展室內悄悄走出,憑藉做油漆工時記下的路線,一路順利躲過各種安防措施,迅速潛入《蒙娜麗莎》所在的展廳,非常嫻熟輕鬆的解除安防玻璃罩,隨之取下畫像,最終經由底層的樓梯間通道逃之夭夭。

而在逃跑之前,他的確遇到了那位水管工,也正是因為他在拿鑰匙開門時用力過猛,將門把手掰斷,無奈之下便將門把手扔到樓梯間的雜物堆裡,事後警方也找到了當天被丟棄的門把手,確定了溫琴佐的供述,且後者交代,其實還有兩名助手幫助自己完成了整個偷盜行為,但是在順利得手後,他就與兩名助手分道揚鑣。

被捕之後,溫琴佐很快被意大利方面認定為患有“輕度精神病的民族主義者”,此事在歐洲範圍內引起軒然大波,人們對此紛紛表示無比震驚。

然而在整個案件的背後,卻隱藏著更大的陰謀與真相,堪稱人類犯罪史上的經典案例,被稱作“盜竊案中的連環詐騙案”。

1914年的1月,距離對雷昂納多的審訊還有幾個月時間,一位名為卡爾·德克爾的美國記者,在非洲北部卡薩布蘭卡的一間酒吧裡,認識了一名詐騙犯——瓦爾菲爾諾

據記者卡爾的朋友介紹,這位小有名氣的詐騙犯此前倒賣了多年贗品,堪稱歐洲與非洲文物交易市場上的頂級掮客,他甚至掌握了布宜諾斯艾利斯到巴黎贗品市場中最好的渠道與資源。


而這位國際詐騙犯酒過三巡之後,竟然藉著酒勁兒,向記者卡爾說出了一件驚天秘聞:


早在1910年,也就是盧浮宮的《蒙娜麗莎》失竊的一年前,他就已經開始倒賣《蒙娜麗莎》的贗品,但因為真品還在盧浮宮裡公開展覽,所以售價並不理想,因此他們經常對外宣稱,自己所賣的是從盧浮宮內偷盜出來的真品,而在盧浮宮內展出的那幅《蒙娜麗莎》,早就被他們掉了包。

之後有巴黎當地媒體獲悉了這一消息,便將此事刊登於報,盧浮宮官方得知後,第一時間通過報紙從技術詳解等多種角度向外界澄清,《蒙娜麗莎》並未失竊,而是一直完好保存在盧浮宮內,所展出的那一幅的確是如假包換的真跡。

這一澄清,讓瓦爾菲爾諾和他的詐騙團隊異常尷尬,因為此前他們多次對賣家說,自己賣給他們的絕對是真品,可是官方卻從多個角度證明真品並未被盜,所以瓦爾菲爾諾就萌生了“必須要把《蒙娜麗莎》真品從盧浮宮偷走”的想法,這樣他只需要靠銷售以假亂真的贗品,就能大發橫財。

於是經過詳細的謀劃,瓦爾菲爾諾找到了當時在盧浮宮內做油漆工的溫琴佐,前者是為了倒賣贗品大發假貨橫財,後者是為了將真品送回祖國秘密收藏,二者一拍即合。

等到溫琴佐順利的偷出《蒙娜麗莎》之後,興奮異常的瓦爾菲爾諾又心生一計,他想既然一幅假畫能借著真畫被盜的名義變成真畫,那就算再多幾幅又有誰能分別呢?

於是他接連製作了六幅贗品,在合適的時機逐一倒賣給不知真相的買家,每次都宣稱自己手裡的這幅《蒙娜麗莎》,就是盧浮宮內失竊的真跡。


短短時間內,瓦爾菲爾諾以此牟取了難以想象的暴利。


美國記者卡爾聽過他的講述後,滿臉震驚,不敢置信的瞪大雙眼,瓦爾菲爾諾卻微笑著對他說:“其實所有的操作都易如反掌,你看,盧浮宮裡那些穿白罩衫的工作人員們,就永遠不會遭到懷疑,而就算他們被抓,我的贗品也已經全部賣光了。”


據悉,《蒙娜麗莎》在盧浮宮失竊的消息傳出不久,瓦爾菲爾諾複製的6幅贗品便以高價,被秘密賣往美國。

直到《蒙娜麗莎》失而復得後,美國的買家們才驚覺自己買到了贗品。


所以縱觀整個案件,真正最完美的犯罪,並不是將《蒙娜麗莎》盜出盧浮宮的溫琴佐,反而是隱藏在其背後的真正主使——瓦爾菲爾諾


這位名噪一時的國際詐騙犯,此後許多年仍舊逍遙法外,神龍見首不見尾。


然而等到這件事情多年後為人所知,也有人提出了這樣的假設:


假如《蒙娜麗莎》被盜出後,有人拿著它去複製成贗品,而且中間過程沒有任何人親眼所見,事後的調查取證包括判罰也是在兩年之後,所以如何保證現在懸掛於盧浮宮內的那副《蒙娜麗莎》,就是百分之百的真跡呢?

萬一在被盜的兩年間,這幅流傳百年的不朽名作,也被人複製成完美的贗品,進而逃過了所有人的眼睛呢?


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心中應該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


而我個人覺得,這種可能性無法忽視。


很有可能,真跡早已被人掉包,或許藏在某個不為人知的地下倉庫中,或許在運出法國的途中遭到損毀,或許時至如今仍舊被國際詐騙犯揣在懷裡,貼身攜帶。


這或許也是歷史最為有趣的地方,充滿著無數的未知,等待著我們後人的不斷髮掘與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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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品聚


我來說一個震驚世界的,讓美國執法部門非常丟人的犯罪。算不算完美,大家自己判斷。

(FBI的模擬畫像)

這是一次劫機大案,所以,犯人是在眾目睽睽下完成犯罪的。他就是航空史上最著名的劫機犯,庫珀。

劫機是高風險犯罪,因為鬧得動靜太大了,這位庫珀也是這樣。

1971年11月24日,一架波音727客機從美國俄勒岡州的波特蘭國際機場起飛,計劃飛往華盛頓。

飛機起飛半個小時後,18C座位上的一位白人男子沾了起來,找到了空乘人員,遞給了她一張紙條。

空姐拿到紙條之後,沒有打開看,她以為又是一個“追求者”,美貌的空姐經常遇到這種事情,已經習慣了。但是,當她把紙條塞進口袋之後,這位男子低聲說:“小姐,你最好還是立刻看一下紙條,我手上有炸彈。”

空姐對於這位追求者的“手段”感覺很新鮮,於是來到廚房,悄悄打開了紙條。只見上面寫著:“我的手提包裡有一顆炸彈,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會用到它。這架飛機已經被我劫持了!”



寫這張紙條的,就是庫珀,當然,這是他登機時候使用的名字而已。

(該航班的空姐芙洛倫絲)

空姐看完庫珀的紙條,走了出來,庫珀收回了紙條,讓她去報告機長。這位空姐算是很鎮定的了,他報告機長之後,還專門回來,坐在庫珀身邊,要求看一眼炸彈。

庫珀很大方的讓她看了自己的手提包,她看到,裡面整齊的放著幾根粗大的紅色圓柱體,末端都連著電線,旁邊還有一個電池。空姐明白,這東西如果真是炸彈,整個飛機的人都完蛋了。

庫珀很冷靜的合上包,對空姐說:“我要20萬美元,必須是20美元面額的,不作任何記號的鈔票。再給我準備2個降落傘,2個備用傘。當我們降落的時候,要有一輛裝滿燃油的卡車停在跑道邊,隨時可以為飛機加油。不要耍花招,我會引爆炸彈的。”

機長知道這件事情之後,立刻聯繫了地面空管人員,報告自己的飛機被劫持了。

美國西北航空公司,是這架飛機的擁有者。他們得到這個消息之後,高層迅速決定,支付贖金,不能讓炸彈爆炸。

在警方和航空公司緊張準備的2個小時裡,航班只能在西雅圖機場上空盤旋。機長後來回憶說,庫珀一直待在駕駛艙裡,他非常的鎮定,還彬彬有禮的和機組人員聊天。

很快,西雅圖機場通知機長,一切準備就緒,可以降落。

(被劫持的航班)

飛機順利降落之後,庫珀讓空姐放下機尾處的舷梯。FBI的官員把20萬美元裝進一個帆布包裡,連同降落傘一起送上了飛機。庫珀也很大方,直接讓空姐和36名乘客都下了飛機。當然,飛機上還留有4名機組成員。

隨後,庫珀要求給飛機加滿燃油,讓機長重新起飛。



庫珀要求機長,飛機要飛往墨西哥方向,高度保持在10000英尺,速度保持在150節。

作為噴氣式客機,很少會這樣飛行,所以機組人員表示可能會有危險。庫珀告訴他們,不用擔心,他知道波音727飛機完全沒問題,他隨身攜帶了高度計,所以也別耍花招。

晚上19:46分,飛機起飛了。4名機組人員都被趕到了駕駛艙,他們不知道外面的庫珀到底在幹什麼。直到15分鐘以後,儀表盤上的機艙失壓指示燈亮了,機長趕緊用電話問:“需要幫忙嗎?”庫珀回答道:“不!”

到了20:46分,也就是飛機起飛1個小時之後,飛行員感覺飛機機尾輕微的顫了一下,隨後就恢復了正常。這個位置,是波特蘭以西25英里的路易斯河流域。

直到晚上22:15分,飛機按照庫珀的原定要求,降落在了裡諾機場。4名機組成員慢慢的打開駕駛艙的門,尋找一番才確定:

庫珀已經在途中跳傘逃走了。

警方隨後立刻展開了大規模的搜捕,對整個區域進行細緻調查,但是沒有任何蹤跡。不僅如此,那20萬美元的贖金,警方還公佈了部分鈔票的號碼,希望有人能提供線索。但是,這些鈔票一直沒有出現。

(FBI公佈的庫珀的領帶和被燒燬的部分贖金)

直到1980年,一個小男孩無意間在哥倫比亞河附近的森林中,發現了一小部分被燒過的20美元鈔票,經過對比,他們就是贖金的一部分,大概有6000美元。

總之,庫珀就這麼失蹤了,沒人知道他是死是活,去了哪裡。



有些人猜測,在黑夜中高空跳傘,庫珀極有可能已經摔死在某個人跡罕至的地方了。

當然,也有人提出,庫珀既然能夠策劃這麼周密的計劃,肯定早已經想到了跳傘之後的事情。所以,他沒有死。

庫珀的劫機計劃,非常厲害:20萬美元全部換成20美元的小額鈔票,不利於警方追查,同時重量正好不影響庫珀跳傘逃走。庫珀向警方要了4個降落傘,這一招很高明,警方很擔心他會拉著機組成員一起跳傘,所以沒敢在降落傘上做手腳。

還有,庫珀選擇的波音727飛機,有一個尾部舷梯,打開之後就可以從飛機尾部跳傘,不用擔心被捲進發動機。庫珀還要求飛機保持在10000英尺低速高度,這樣他跳傘的時候可以保持呼吸,而且不怕被軍方戰鬥機追蹤……

(劫機案的漫畫示意圖)

這個案件之後,美國航空公司都加大了對機場的安檢力度,並且對飛機艙門加裝了一個艙門鎖,這樣飛行的途中就無法被打開了。(這個艙門鎖又叫做“庫珀鎖”。)

總之,沒有人知道庫珀去了哪裡。他成功的拿到了20萬美元,讓FBI調查多年毫無線索,如果他還活著,這次犯罪,算是近乎完美了吧。


七追風


在美國曾經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甲的哥哥被乙派人殺掉了,但警方確認定甲的哥哥死於意外。為了替哥哥報仇,甲設計了一個堪稱完美的殺人計劃。

之後,甲就四處留意沒有告破的兇殺案,一旦發現警方正在追查的兇殺案就前去自首。他第一次去自首時什麼都沒有準備,警方訊問時他的回答驢唇不對馬嘴,明顯對案件情況一無所知,警方無奈地把他放了。

後來,每發生一起兇殺案他就去警局自首,並且隨著自首次數的增多,他越是提前瞭解了更多案情。但警方每次都能找到他的漏洞,認定他並不是兇手,久而久之所有警察都認為他患上了“害人妄想症”,總覺得哪裡死人了就是他乾的。

就這樣,時機已經成熟了,他在一個深夜趁著沒人把乙殺死了,然後他急忙報警說自己殺人了。等警察來到現場,他激動無比地說:“這次真的是我殺的,你看這把兇器上有我的指紋,死者身上也到處是我的指紋,我身上還沾滿了死者的血。”警方聽後怒不可遏地向他吼道:“你他媽的竟敢破壞兇案現場,你想替人頂罪想瘋了嗎?”

就這樣,甲殺死了乙成功為哥哥報仇雪恨,而警察根本就沒有懷疑過甲。直到甲死後,他的兒子才把這個故事告訴別人,事情的真相才漸漸為人所知。


冰焰


1974美國加州的一個小鎮銀行被7個人搶劫,在搶劫前一天,一輛運鈔車在一家銀行前,就在運鈔員準備走時,旁邊一個小巷發生了爆炸,趁著所有人去查看時,兩個人突然駕駛運鈔車就跑了,因為車上沒用太多錢,只有幾把備用槍支,和一些裝備,所以政府也就沒太大動干戈,後來七個歹徒換上軍服,帶著軍方才有的武器,開著搶來的車到加州這個銀行,進去後工作人員也沒怎麼檢查證件什麼的,然後其中一個人以政府有事交代為由把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靠近警報的櫃檯人員全部叫到一個地方,然後劫持了銀行,壓制住人群后,沒收保安的武器,將所有人用手銬拷在扶手上,然後三個人運錢,兩人控制人群,還有兩人把門關上守在門外,阻止別人進去,錢運完後七人駕車逃離,過了一段時間,才有人發現銀行被搶了,而那7個人現在的不知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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