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獲取細節
在現階段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
用地的取得方式有三種:
1、是通過國家出讓方式獲得(即通過土地一級市場取得)
2、 是通過轉讓方式獲得(即通過土地二級市取得)
3、 是通過與當前的土地的使用者合作等方(即通過土地三級市場取得)
1、土地的投標、開標依程序: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標書投入標箱。招標公告允許郵寄標書的,投標人可以郵寄, 但出讓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收到的方為有效;標書投入標箱後,不可撤回。投標人應對標書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標箱的密封情況,當眾開啟標箱,宣佈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和投標文件的主要內容。
評標小組進行評標。評標小組由出讓人代表、有關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
招標人根據評標結果,確定中標人。
2、土地拍賣會程序:
主持人點算競買人。
主持人介紹拍賣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期、規劃要求和其它有關事項。
主持人宣佈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沒有底價的,應當明確提示。
主持人報出起叫價。
競買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
主持人確認該應價後繼續競價。
主持人連續三次宣佈同一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
主持人宣佈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競買人不足三人,或者競買人的最高價未達到底價時,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3、土地掛牌程序:
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掛牌起始日,出讓人將掛牌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等,在掛牌公告規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佈。
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填寫報價單報價。
出讓人確認該報價後,更新顯示掛牌價格。
出讓人繼續接受新的報價。
出讓人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掛牌截止時間確定競得人。
時限
掛牌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掛牌期間可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調整增價幅度。
掛牌期限屆滿,按照下列規定確定是否成交:
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報價高於底價,並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成交。
在掛牌期限內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的,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報價相同的,先提交報價單者為競得人,但報價低於底價者除外。
在掛牌期限截止時仍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競買人要求報價的,出讓人應當對掛牌宗地進行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4、土地的成交確認書:
經辦部門: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辦理條件:按照掛牌文件約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申請人需具備相應的申請條件。
注意事項:確定競買保證金截至日期,以免錯過競價資格、確定好申請公司名稱,以免公司名稱不符合房地產開發的要求、辦理土地證之前,公司相關信息不要變更。
辦理時限:30天內簽訂出讓合同。
5、土地確權登記手續的辦理:
1. 承辦部門:所在城市國土資源局。
2.土地登記需要的資料:
計劃立項批文。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用地意見。
土地登記申請書。
地籍調查表(含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土地登記法人代表委託書、四鄰指界簽名單、宗地座落圖)。
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卡。
3.辦理條件:
需交納完土地出讓金及契稅,持出讓金交納憑證、契稅完稅證明等相關資料辦理土地證。
4、注意事項:
地籍調查需調前開始工作,協調做好四鄰簽字。
5.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
一、承辦部門:所在城市計劃發展委員會投資處。
二、申報資料:
書面申請。
提供資金落實證明。
土地使用權證明。
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諮詢單位編制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應具有以下附件:規劃部門對項目建設選址的初審意見;土地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的初審意見;環保部門的環評報告;有關部門對供電、供水、供熱、供氣以及地震的審查意見;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總體方案。
公司的資質證明。
三、申辦程序:
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項目立項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報市管理辦公室,項目立項申請資料由該辦轉報市計委。納入土地收購出讓的項目,開發商在通過招標、拍賣方式取得開發土地使用權後,憑《中標確認書》或《拍賣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與其它申報材料一起上報。市計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現場勘察,對符合條件的,市計委予以批覆。對屬上級發展計劃部門審批權限內的項目,由市計委負責轉報。
四、辦結時限:
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覆可研報告。
建設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審批:
1.承辦部門:所在城市計劃發展委員會投資處。
2.申報資料:書面申請;國家或省、市計委批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意見;跨年度建設項目,需提供市計委上年度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
3.申辦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由主管行政部門轉報申報資料;無行政主管部門的開發商,可直接上報市管理辦公室,申報資料由該辦轉報市計委。市計委在收到申報資料後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市計委予以批覆。
4.辦結時限:在收到申報資料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批覆可研報告。
1.承辦部門:開發商或其代理機構
2.申報資料:
建設項目計劃批文。
建設工程設計規劃要求通知書及附圖。
招標投標工作計劃及方案。
設計任務書。
招標人或代理機構工作能力證明材料及資格證書。
委託代理協議或合同。
3.申辦程序:
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包括:計劃批文、設計規劃要求通知書、設計任務書等)。
填報《工程設計招標設標申報表》。
審核項目情況及招標條件,登記備案。
對發標、評標及方案評審等活動實施現場監督;
中標方案確定後,招標人提交招標情況報告。
簽發《工程設計招標投標意見書》。
4.標杆企業常規時限:20個工作日。
5.應注意事項:單體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必須進行設計招標,行政監督部門為市建委設計處。
項目立項批覆。
規劃意見書。
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的申報。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取得
一.承辦部門:所在城市規劃局
二.申報資料:
書面申請(含建設要求和內容);計委年度計劃投資批文;1:500地形圖;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申辦報程
持所需材料向市規劃局提出申請;規劃局現場勘察,審查、核對相關規劃,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規劃局對符合城市規劃的申請簽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通知書》,開發商憑該通知書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計劃批准手續;需制訂詳細規劃的,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總平面規劃設計;規劃局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到市規劃局規劃管理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具備審批條件且符合詳細規劃的,7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意見》。
四.主要審查內容
實體審查
確定建設用地性質;確定建設用地及代徵城市公共用地範圍和麵積;其它法律、法規、規章中要求審查的內容;
形式審查
所有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申辦報程
持所需材料向市規劃局提出申請;規劃局現場勘察,審查、核對相關規劃,在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規劃局對符合城市規劃的申請簽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通知書》,開發商憑該通知書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計劃批准手續;需制訂詳細規劃的,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規劃設計要求通知書》;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總平面規劃設計;規劃局審查規劃設計方案;到市規劃局規劃管理處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具備審批條件且符合詳細規劃的,7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意見》。
閱讀更多 施工小白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