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的反貪運動: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在歷代帝王中,朱元璋是對貪汙腐敗最深惡痛絕的一個。這種痛恨,既源於血液,又源於理智。作為一個前貧民,嫉惡如仇是因為自己底層生活的痛苦經歷;作為一個帝王,他的痛恨則來自對自己家業的愛惜,他生怕這些碩鼠咬壞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統治之網。

朱元璋的反貪運動: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朱元璋採取了中國歷史上最嚴厲的措施來懲貪。他生性苛細,許多用一張信紙在他眼裡都算貪汙。翻開《大誥三編》,你會看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汙案裡,有這樣一些贓物,“收受衣服一件、靴二雙”,“圓領衣服一件”,“書四本”。官員犯了別的錯誤尚可饒恕,唯有貪汙,絕不放過。在反貪運動的開始,他規定貪汙六十兩銀子的,就剝皮楦草,擺在衙門前示眾。按說這一規定已經殘酷至極,不想他後來公佈的政策更為極端“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

朱元璋的反貪運動: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對貪汙之官,朱元璋寧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他規定,凡有貪汙案件,都要層層追查,順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將貪汙分子一網打盡為止。從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在全國範圍內掀起了數次轟轟烈烈的反腐敗運動。案件中連坐被冤殺的達七八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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