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人涉案资金超七百万元!利用微信游戏设赌 湄潭 11 人被判刑

10 月 23 日,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从湄潭县警方获悉:万某等 13 人因利用微信游戏开设赌场,被送上法庭,有 11 人分别判刑并处罚金。据称,该案最大单人涉案资金超过 700 万元。

去年底,万某通过微信群,无意中进入一个 " 斗牛 " 的 APP,参与到赌博中。几天后,输了几千块钱的他,退出这个微信群。之后,他在与朋友赵某聊到此事时,两人认为与其输钱给别人,还不如自己建群找人来赌钱,让自己处于 " 不败之地 "。 于是,两人在经过准备后,建了微信群,开始邀约人参与赌博。

万某和赵某制定的规矩是:一个游戏积分等于一元或两元。输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把输掉的赌资统一转给担任 " 财务 " 的万某。" 财务 " 收款后抽取一定比例赌资作为成本、利润后,再把剩余赌资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给赢家。

据介绍,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万某和赵某为了避免被公安机关打击,先后建了 5 个微信群。同时,他们还邀约了岳某、陶某、王某等 5 人作为股东,邀请任某、娄某等 6 人担任 " 财务 "。

今年初,湄潭县公安局网警在巡查中,发现这几个微信群成员的有密集的转账行为,由此产生怀疑,遂秘密调查。


单人涉案资金超七百万元!利用微信游戏设赌 湄潭 11 人被判刑


▲庭审现场

经三个多月调查取证,4 月 8 日,警方采取收网行动,先后抓获王某、赵某等 13 人。

据警方查明,万某、赵某涉案赌资均超过 700 万元,非法获利均为 7 万多元。此外,其他股东涉案资金均过 100 万元,非法获利 9000 至 20000 元;" 财务 " 涉案赌资 20 万元至 130 万余元,非法获利 900 至 10000 元。

案发后,除万某外,其余人员均自愿退缴了全部非法所得。 此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万某、赵某等 13 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10 月 19 日,当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前述人员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万某、赵某为主犯,其余人员为从犯。

10 月 23 日,记者从湄潭县警方获悉: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两年,处罚金两万元。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两万元。对参与时间短、认罪态度好的盛某,单处罚金 1000 元,彭某免于刑事处罚。其余 9 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至一万五千元。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黄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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