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法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调整(正厅级)

内蒙古政法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调整(正厅级)

8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召开处以上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政法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调整的决定。自治区党委决定,石磊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厅级),李钢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正厅级),刘国君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和自治区党委防范办主任职务,曲云清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石磊,1959年9月生,此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主任;李钢,1962年6月生,此前担任阿拉善盟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石磊简历

内蒙古政法委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调整(正厅级)

石磊,男,1959年9月生,蒙古族,吉林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反恐怖总队总队长,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主任。

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政法委综治办主任。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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