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老師不懲罰學生,讓班長打同學的手心,這種對學生好還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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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這種現象產生的真正原因是:教育政策中教師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於是教師不親自出手,把對學生的體罰讓給班長來做,以便推卸責任。

其實教師就沒有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權利,只有教書育人的職責,如果讓班長來代替自己做這樣的事,也屬於變相體罰學生,如果班長在處理時,沒有處理得當,導致嚴重後果的出現,教師同樣逃脫不了要承擔責任。

由於學生的經驗、閱歷等的不足,這樣只會導致班長利用這個光榮的權利做出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來,同學之間的幫助團結沒了,加深或者是激化了同學之間的矛盾,不利於班級的團結,同時讓班長從小就有了這樣的行為和思想,認為只要有靠山,什麼事情都可以為所欲為,這位班長以後長大了不是貪官也是惡霸。

再者,這樣做也會降低老師在學生心中的地位和威信,導致學生在課堂上不認真聽講,也會看不起老師,對老師所教授的知識不願意學習,最後班級成績越來越低。

總之,如果老師這樣做,永遠都是弊大於利,只希望有這種做法的老師趕快改變一種教育方法,畢竟你的職責不允許你這樣做。


匯特教育網絡課堂


老師不懲罰學生而讓班長打同學手心,這種做法對學生來說不好,而且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屬於違法行為。

老師雖然沒有親自動手,學生卻捱了班長的打,嚴格來說這也是一種變相的體罰學生的行為。學生是未成年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也有相同的規定:“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由此可見,老師應該尊重學生,只要是給學生身體造成疼痛的行為都屬於體罰,只是這裡老師沒有親自動手,而假別人之手而已,班長是在老師的指使下才有這種行為的,因此可以認定為老師對學生實施了變相體罰。

“俠哥”在此建議,對玩皮搗蛋、經常違紀、不按時完成作業的學生儘量採取說服教育的方式,多與家長溝通,儘量爭取家長的配合,盡到老師應盡的職責就好,

不要有過激的行為和言行,否則不但教育不好學生,反而還會引火燒身。本來老師是“望生成龍”,出發點是好的,但由於教育的方式、方法不對,就有可能觸犯法律法規,從而“貼力不討好”,嚴重者還有可能丟掉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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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遊俠


先講個實例:

鄰居李奶奶的孫子小寶上小學二年級,上學回家經常說班裡有個大女生打他,奶奶問為什麼打?小寶說老師讓她打的,不聽她的話她就打。奶奶詢問其他家長,得知這個大女生確實是老師讓她管紀律的,同學違紀她打不違紀不符合她的意她也打。得知情況後李奶奶這天送小寶去上學,抓住那個大女生怒吼道誰讓你亂打同學的?你再敢打小寶我挪死你個龜孫!等等把那大女生訓斥了一番。其實已有多個家長嚇唬了那女生。為什麼不找老師?家長覺得訓斥這個女生更管用!果然,老師知道後再不讓這女生管紀律了更不能打其他同學。老師也意識到了讓學生打學生來管理班裡的紀律是錯誤的,家長訓斥那個女生等於訓斥了老師!


快樂老頭88311


玩皮的學生讓班長打手心,決不允許,產生了什麼不好的後果還是找你老師問責,老師不敢體罰學生就讓班長去做,那是老師變相體罰學生,應該聯繫家長共同說服和教育調皮掏蛋的學生,如家長不聞不問那就讓校領導處理,對你沒半點對錯。


15179733423


是事實就舉報,不是事實不能瞎講,不要總是有些學校!整天編這種話題真的不好。


jeffy61


老師,該管的還得管,不能讓同學管同學,打手心,不必要,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嚇唬一下,第三次,就說,紀律嚴明,是必須要有的,講深刻了,學生,由其是現在,都能行,實在不行,第四次,通知家長,合作管理,不能偏差,學生不管不行,管偏了也不行,個人看法,不代表它人,。


手機用戶52293254301


這種做法不可取,只會增加倆人的矛盾,而且現在的孩子都需要自尊,這種方法只會更傷感情


祥瑞悅雅


一樣是虐待.不過就是找個替死鬼幫渣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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