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慶:推動修改後刑訴法各項制度機制落地

陳國慶在國家檢察官學院授課時強調

推動修改後刑訴法各項制度機制落地

正義網北京12月7日電(檢察日報全媒體記者鄭赫南)12月7日下午,國家檢察官學院大檢察官講堂第六講開講。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國慶以“刑事訴訟法修改與刑事檢察工作的新發展”為題為學員授課。

陳國慶表示,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是對中國特色刑事訴訟制度的一次重大完善,給刑事檢察工作帶來新發展契機。檢察機關應當秉承務實精神,科學合理設置工作目標和任務,積極推動修改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各項制度機制在刑事檢察工作中落實落地。

陳國慶指出,修改後刑事訴訟法為檢察機關行使部分罪名的自行偵查權和機動偵查權提供了法律依據,強化了法律監督職能,特別是對司法人員訴訟活動中職務犯罪的監督,提升了反腐敗整體效能。

陳國慶強調,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完善了監察委員會調查與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銜接機制。檢察機關應依法開展對職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調查工作,要明確主要任務、案件範圍等。對移送審查起訴案件,銜接好留置和刑事強制措施,依法履行審查起訴職責,依法退回補充調查或自行補充偵查。

陳國慶還結合修改後刑事訴訟法,對認罪認罰制度的適用、最高檢核準追訴權的新發展、檢察機關在缺席審判程序中的作用等進行了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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